Ⅰ 买商品房办理房贷(商业贷款),需要担保人吗是不是开发商就可以担保
不是的 商品房也就是一手房 是可以找当地的担保公司的!! 具体的还要看借款人的自身贷款条件的!
Ⅱ 贷款用商业房做担保怎样有效
在北京 不用把房子抵押 就可以一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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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开发商如何防范对按揭贷款的担保风险
现在人们购买商品房,一般都是采取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按揭贷款的模式以提前透支购房人未来收入的方式,解决了购房人当下没有足够资金购买一生最大的商品—住房的矛盾。极大的推动了人们改善居住条件,购买商品房的热情。银行也乐于“成人之美”,积极放贷,稳稳当当的赚取长期稳定利润。商品房开发企业更是得益于按揭贷款的模式,在商品房建设过程中完成销售,大大的缩短了开发周期,加快资金周转和财富积而大跨步的发展。 利益与风险同在。银行以买房人尚未建成取得的商品房进行抵押贷款给买房人,促成商品房买卖双方的交易。自然在这种交易模式中占据主动,他通过规则的设置,将风险尽可能的转移出去。商品房建成交付后,自然需要买受人办理抵押权登记,将商品房抵押给银行为其贷款担保。但商品房建成交付前,则需要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方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对买受人的依约还贷承担共同连带保证责任。按揭贷款最容易发生逾期和停止还贷的恰恰是这个阶段。购房人不归还贷款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在这个阶段购房人还贷拖期或停止还贷,银行不会选择与贷款人解除合同向贷款人追偿,一般是从开发商的保证账户划扣资金为购房人还贷。若碰上商品房买受人出点意外,或给你来个“人间蒸发”让你怎么都联系不上,那开发商只有先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归还贷款。 开发企业如何防范和降低这一替购房人还贷的风险呢?现行的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能否解决这一风险?有人认为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后,就视同为购房人的商品房抵押登记,可以解除开发企业对购房人贷款的保证责任。这一种错误认识。《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从上述规定看,预告登记是准物权行为,不能产生物权效力。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法律效力是:将来能够进行不动产抵押登记时,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享有优先权,不经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不能在该物权上设立抵押权。因此,在商品房未向买受人办理转移登记和抵押权登记前。即使在预购时同时进行了抵押权预告登记,开发商还要继续承担按揭贷款的担保责任。 开发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来降低和防范此类风险。 第一,在双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条款 为了督促购房人及时归还银行贷款,和解决购房人不还贷款而导致开放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后,对购房人主张权利困难的问题。开发商要在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或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开放商为购房人承担阶段性担保责任期间,购房人违反贷款合同在约定期限内不归还银行贷款,视同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根本违约,开发商有权解除与购房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由购房人承担因此给开发商造成的所有损失。该条约定同时起到督促购房人按约履行与与银行贷款合同的效力。 第二,关键是尽快办理好商品房的产权和抵押权登记 在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或购房人交首付款时,就将商品房的维修基金和契税以及办证手续费和相关办证所需资料全部收齐,并代理购房人办理各项产权证书,既体现了开发企业为主的服务热情,又能将办理商品房的产权证和抵押登记的主动权控制在自己手里。进行此项操作时千万不要忘记,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合理办证期限和购房人不配合办理产权及抵押登记时要承担的违约责任。让购房人知道办理商品房产权登记是买卖双方的义务,拖延履行是要支付违约金的。 第三,让购房人提供反担保 如果认为购房人基本信用不好,或购房人炒房意图明显,为其承担阶段性担保的风险过高,可以让购房人提供在此期间的反担保,由其提供财产抵押或由收入稳定的第三人为其承担连带责任。如果银行因购房人归还贷款的违约扣划了开发商的资金,也会有承担风险资产或下家给开发商托底。 开发商在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过程中,存在交易风险是难免的。作为房地产方面的律师,愿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就经营中的难题进行探讨,尽量避免经营风险的发生。
Ⅳ 新房按揭贷款担保是什么意思那里可以办理
高评高贷,分时段的,如果是房价正在高涨比较好弄,所谓的可贷10成的,通常经营主体非常好,很少能批到
正常情况是评估价值的7到7.5成,担保公司操作不了太大房价,区别在于评价人员的主观,
银行抵押,年利率是5到10左右7到15天
短拆,可当天无视征信,
垫资过桥,转贷,显帐,亮资
Ⅳ 住房商业贷款担保费 必须吗
去贷款肯定是要交的,如果你提前还贷了这个费用还可以退回来。我也是听说
啊。我刚办完二手房,也是贷款,交了担保费,如果不贷款就不用交了。我觉得可能跟银行有关系,银行和担保公司都联系好了,如果你去哪个银行贷款就在他们指定的担保公司担保了。银行就会代收这笔费用
Ⅵ 商业贷款买房担保费
1、购买一手房(新房),贷款都是由开发商直接作为担保人代为办理银行贷款,因此一般不会向客户收取担保费。
2、购买二手房目前中介对担保费的代收费用在贷款金额的1%~2%之间。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则对担保公司提出了严格的价格限制,代办及担保费一共为贷款金额的0.6%,且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
2000年5月16日,国家建设部和人民银行共同下发了《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目前,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有保证、抵押及质押几种担保方式可供银行选择。银行最愿意接受的是后一种方式,但此种方式并无现实意义,因为,借款人如果有了可供质押的财产,就无需向银行借款了。保证方式虽可将房产商或其他第三方拉进来,但保证人的信用状况是随其经营业绩等因素而变化着的。银行目前采用较多的是抵押,但抵押也有其不足之处。担保得不到落实是制约目前住房贷款业务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而对购房者来说,办理贷款担保,首先能得到诸多的保障权利,其次还能简化手续、节约费用,这无疑能吸引更多的客户,从而促进住房贷款业务的进一步发展。而担保公司所提供的保证担保不但强化了银行住房贷款的担保机制,促进了银行贷款业务的发展,也满足了市民购房的客观需要。
那么,是不是购买所有住房都需要缴纳担保费呢?一般而言,购买二手房,几乎都是通过中介机构达成买卖协议并由其协助办理贷款、办证、过户等手续。因此,有些需要担保公司介入,而中介机构也会向客户代收担保费,并且目前几乎所有的中介在协助办理贷款的时候都会收取担保费。但事实上,有些银行担心风险,从而要求有担保公司介入,但是目前武汉有很多银行都无此要求,个人则完全不需要担保。另外购买一手房(新房),贷款都是由开发商直接作为担保人代为办理银行贷款,因此一般不会向客户收取担保费。
二手房贷款担保费的收费标准
在办理二手房贷款时,应该注意的问题是:如果是公积金贷款,应注意缴存比例。如果是商业贷款,应该开出担保人的收入证明。贷款担保办理的流程并不复杂,购房者完全可以自行到所在城市的房屋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直接办理。而至于贷款办不下来,担保费却交了的话,一般可以和中介协商退费,如果不是由于限购政策导不能审批的话,中介也一般会帮助客户更换贷款银行,直至贷款成功。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由于政策调整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可以解除,但担保公司受到的损失应直接有购房者承担。所以,卖房者在与担保公司签订协议时,可协商附加相关免责或延期履行条款,降低风险。
担保费究竟怎么收国家并没有出台硬性的政策法规,各中介收取的标注也各个不同。目前中介对担保费的代收费用在贷款金额的1%~2%之间。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公积金贷款的担保费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则对担保公司提出了严格的价格限制,代办及担保费一共为贷款金额的0.6%,且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
据了解,根据所选择的担保公司不同,其具体的担保费用也不尽相同。
Ⅶ 首套房商业贷款收取担保费是违法的吗
信誉度好不好是由银行来决定的 信誉度好并不是说你以前没有贷款逾期/没有信用卡逾期就叫信用好,打个比方如果你们家庭没负债工作稳定事业单位或者公务员收入很高,或者还有其他资产的佐证,没有不良信用记录,这叫信用好
当然也不排除一些银行一刀切,凡是办理贷款就要第三方追加担保,看银行的政策了
Ⅷ 我买了房子商业贷款,有父母做担保还要有什么做抵押吗
若招行办理房贷,我行接受产品明晰、变现能力较强的商品住房/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且要求已办妥产权证明,可以上市流通并能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没有产权争议等不利变现情况,具体建议直接联系当地网点个贷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