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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业贷款首付政策

发布时间: 2021-12-05 06:52:25

A. 天津的贷款政策现在是什么的情况

商业贷款首套,首付三成,贷款基准利率4.9%(不同银行、不同信用记录上浮5%-10%,具体以银行为准);二套,首付六成,贷款基准利率4.9%(不同银行、不同信用记录上浮10%-15%,具体以银行为准)。公积金贷款的话,首套最多贷60万,利率为3.25%;二套最多贷40万,利率为3.25%。但目前,天津各大开发商不支持公积金贷款,除非公积金贷款排号即将排到。

B. 目前天津最新的购房政策是什么样的

限购政策

1、对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限贷政策


1、在本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2、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3、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天津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底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4、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房屋套数认定


1、进一步明确了限购的新建商品住房范畴为:含普通新建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不含因房屋征收拆迁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及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


2、2017年4月1日0时后购房,网签房屋买卖合同(含《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按照《实施意见》执行。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市政府文件规定、二手住房交易及不动产登记工作中严格执行本市住房限购政策。


3、《实施意见》中“户籍居民家庭”指在公安户籍部门登记的家庭,家庭成员含购房人、配偶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家庭关系认定依据为户口簿及婚姻状况证明文件,不能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文件的,夫妻双方应出具书面《婚姻状况承诺书》。


4、《实施意见》中限购房屋套数包括购房人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名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现有房屋及已网签房屋买卖合同(协议)的房屋套数。


加强经纪机构交易环节管理,以及加强相关部门房屋交易、登记管理工作等其他方面的详细规定。


C. 天津贷款买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2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即4成,这意味着居民在购买200万的二套房,首付款可以少交60万。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公积金贷款首付降至2成 在公积金政策方面,首套房首付比例为20%;对于拥有一套房已结清贷款,再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此前首付比例则为60%。

D. 天津买房的话贷款政策是怎样的呢

目前天津的住宅贷款政策是“认房又认贷”,天津名下无房,全国范围内没有过任何房贷记录的话是首套房,首付最低三成,利率在基准利率4.9的基础之上上浮5%起,二套房首付最低六成,利率在基准利率4.9的基础之上上浮10%起;天津的公寓项目贷款政策是首付最低五成,最长贷十年,利率上浮较高,具体由楼盘和对接银行确定。

E. 天津市首套房优惠政策是什么

天津市首套房优惠政策是首付三成,纯公积金贷款最低两成首付,按揭利率最低85折,契税1%-1.5%(90平米以下1%,90平米以上1.5%)

一、首套房贷首付
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现状:2012年,各商业银行对首套房商业贷款首付要求一般是三成及以上,而公积金首套房贷款,各地情况不同,一些城市最低可首付两成,总的以首付三成偏多。
二、首套房贷款利率
政策: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
现状:目前,各银行的首套房贷款利率差异较大,一些银行可执行85折的优惠利率,有的银行以基准利率为主,只针对优质客户有利率优惠。而85折以下的房贷利率,抵押贷款几乎没有。

F. 天津这边买房贷款的首付比例是多少


根据2017年3月31日天津银监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来说,在天津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在天津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G. 天津买房需要什么条件首付贷款是什么比例

对购房资质界定是从2017年4月开始的:

1、天津本市(含天津集体户口)

以家庭为单位可以在市区拥有两套住宅,

以个人为单位可以在市区拥有一套住宅,

滨海新区不限购套数。

2、其中社保补缴不超过三个月。

同时天津是认房又认贷的情况,既考核以家庭为单位在天津的房产套数也考核以家庭为单位在全国范围内的贷款,首套首贷最低首付三成,二套最低首付需要六成。


H. 天津目前关于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房屋有什么政策,首付比例多少能否公积金贷款,如不能能否商业贷

一、国家目前的政策是个人三套房只能一次性付清,不能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
二、三套房认定标准:
银行认定第三套房贷款的八种人群归纳下:
第一种: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并出售,另一套未还清,这种情况如若再次贷款,会被银行认定为第三套住房贷款。
第二种: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全都还清且出售,虽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证明,个人名下无房产,但再贷款时也会被认为是三套房。
第三种:个人名下有一套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借款人想要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另外一套房产,按照公积金新政规定视为三套房,按照三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第四种:个人名下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商业贷款,再次贷款还准备用商业贷款,这种情况肯定会被算做三套。
第五种:夫妻双方,婚前一方使用商业贷款购房,另一方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的名义共同贷款,根据新政虽然都是婚前的个人贷款行为,但因央行征信系统中都存有记录,所以以夫妻共同名义贷款买房还是会算做三套房。
第六种:夫妻双方,一方婚前有房但无任何贷款未出售,另一方曾用商业贷款为父母买过房产,结婚后以无贷款的那一方名义用公积金贷款再购房。根据公积金贷款的现行政策,无论个人名下房产是否已出售,贷款是否已还清卖掉,再贷款使用公积金时都会算做一次购房记录,在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的政策标准衡量下会被视为第三次贷款购房,予以停贷。
第七种,夫妻双方,婚前一方名下有过一套全款购买的住房已出售,一套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已还清未出售,婚后想以另一方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再购房。根据公积金贷款新政,婚后准备购置的这套房产属于第三套房,公积金目前是停贷的。
第八种,夫妻双方,婚前一方有一套全款购买住房但名下无贷款,婚后以另一方名义全款购买了一套住房,现在两人准备以两人共同名义用公积金贷款再购买一套房,根据目前公积金新政规定,两人准备再次购买的住房是属于第三套房,公积金是停贷的。

I. 现在天津首套房商贷首付比例是多少

以下为通知原文: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各区,各委局(集团公司),各驻津单位: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合理支持职工基本住房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购买第二套自有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按本通知和现行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执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需同时符合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规定。

三、本通知自2016年12月30日起施行,2021年12月29日废止。借款人的购房日期在2016年12月30日之日前的,仍按原政策执行;在2016年12月30日(含当日)之后的,按本通知执行。借款人的购房日期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生成时间或房产买卖协议的打印时间,以市国土房管局网签系统中的记载信息为准。

2016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