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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能开一个银行账户吗

发布时间: 2021-12-06 05:13:22

『壹』 组合贷款公积金需要还款,想问下公积金的还款账户和商贷是不是一个账户,当时银行就给我一张银行卡

是一个账户,分别扣款。每次要把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的月供总额一并存入该还款账户。不论哪个贷款没有足额还清,都可能造成逾期违约。

『贰』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可以使用同一个银行卡还吗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可以用一个银行卡去还,他都会有一个风险监测,就银行的商业贷款那边他会提醒你,你这边还有公积金贷款一个月还多少钱,他会根据你的还款能力来决定是否把这个钱贷给你。

所以你可以用一个银行卡去还,但是银行会对你的还款能力进行一个审核,你的公积金还款一个月是1000块钱的情况下,你一个月收入就5000块钱。一般来说银行要求的一个人一个月还房贷的这个工资比例不超过60%,一般来说是不超过50%,这是比较稳妥的,所以你的工资水平在什么程度就决定了能不能放在一张银行卡,然后放在一个银行里面。

『叁』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使用同一个银行卡还吗

一、公积金贷款还款和商业贷款还款可以使用同一张银行卡还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的银行一般是由建设银行发放贷款,而商业贷款在任何一家银行均可以操作完成贷款申请和发放业务。如果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由同一家银行发放,使用同一张银行卡还款更加方便、快捷。如果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由不同家银行发放,仍然可以使用同一张银行卡还款,因为现在都可以跨行转账交易,而且跨行转账交易手续费很低,有些银行甚至取消了手续费,目的之一是方便客户办理业务,之二是可以通过实施相关优惠政策,吸引更多客户,借以完成银行内部相关业务招揽任务。

『肆』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业贷款是在同一银行吗

不是的
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伍』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能同时用吗

每个地方都不一样
商业贷款申请条件:
有合法的居留身份;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保证人为其担保;
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提出借款申请时,在建行有不低于购买住房所需资金的30%的存款,若已作购房预付款支付给售房单位的,则需提供付款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陆』 住房公积金和银行商业贷款可以分开贷吗

可以呀。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众所周知,但是额度毕竟有限,剩余的贷款额度可以通过商业贷款来完成。不过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时间相对较慢,如果不着急的话可以选择。商业贷款可以到融360贷款搜索平台来选择利率低、额度高或放款快的银行。

『柒』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可以一起使用吗

算的。
公积金缴存“断档”即在规定的贷款期间内不连续、按月、足额缴存公积金,出现补缴、一个月多次缴存等情况。
职工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至发放贷款期间,缴存账户状态应保持正常缴存状态。职工是否足额缴存以缴存基数为准,职工不需要提供个人收入证明。
职工从申请至放款前按月、足额、连续缴存视为正常缴存,在6个月(含)以内出现补缴、一个月多次缴存等非正常缴存情况,需扫描单位补缴证明等材料,审批通过后才能继续申请和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要申请住房公积金必须从申请至放款前6个月(含)以内按月、足额、连续缴存。若在6个月(含)以内出现住房公积金缴存“断档”的则需要提供单位补缴等证明材料。

『捌』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要在同一家银行吗

办理组合贷款过程时,使用同一套房屋作为抵押物,办理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银行应为同一家银行。大多都是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合作银行。

『玖』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能一起用吗

可以,公积金和商业贷款一起贷款的话叫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组合贷款贷款条件:
申请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必须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银行有关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有合法的身份;
(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 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合计最高为所购住房销售价格或评估价值(以两者较低额为准)的80%,其中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须按照当地住房资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内(目前为30年),由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分别确定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所贷款项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按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公积金贷款部分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申请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客户向公积金管理部门和银行依次提出借款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材料,例如:收入证明、近三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和)资产证明等
(3)合法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批准文件;
(4)借款人用于购买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5)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客户贷款流程:
(1)贷款咨询:通过建行网点、电话或网站了解组合贷款中自营性贷款的有关情况和要求;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电话和建行网点等了解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情况和要求;
(2)贷款申请:分别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建设银行分别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3)签订合同:获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之后,持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行申请组合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在接到银行同意贷款的通知后,需与贷款行就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4)贷款发放:公积金中心和建行分别在条件具备时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5)客户还款:客户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