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贷款是可以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所需材料(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购房合同原件;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原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距失效期在一年以上);结婚证原件或单身证明原件(单身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户口簿原件;银行结清证明及还款凭证原件;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
2. 商业贷款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吗
一般来说,按照相关规定,如果有按照要求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且符合相关要求的话,是可以将个人商业房贷转为公积金贷款的(简称商转公)。
但是,这个规定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且有地方性,某些省市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台不同的政策。
结束语:因为不同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要求不尽相同,其政策会有比较大的出入,因此,如果有这方面的需求,具体如何办理,建议申请人自行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房贷银行进行详细的咨询,以免出现问题。
3. 商业贷款如何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商业贷款是可以转公积金贷款的,但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工作申请贷款时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个月含个月以上;
3、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4、申请人同意提供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6、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商业贷款正常还款年含年以上且无逾期还款记录;
8、组合贷款不能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9、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纯公积金贷款。
二、商转公的整个过程并不复杂,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咨询申请:联系原商贷的银行客户经理,告知需要办理“商转公”即可。
提交相关资料:转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单身证明,户口薄,商贷合同、房产评估证明,还款银行卡;
资料送审:贷款银行对转贷人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后,会报给当地资金中心审批;
签订合同:审核通过后,与贷款银行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资金预存:结清公积金贷款与原商业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存入原商贷银行的存款专户内;
资金划拨:当地资金中心划拨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同时结清原贷款。
三、办理所需资料清单
1. 转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2. 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办理原商贷所购房屋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4. 原商贷银行出具的转贷人[原商业贷款的还款记录]和截止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原商贷余额及剩余期限的证明] ;
5. 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房屋估价报告书》;
6. 房屋产权共有权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7. 原商贷银行提供的《原商贷所购房屋抵押权证(期房抵押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的复印件并加盖银行公章;
8. 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要求出具的其他资料。
四、商业贷款改为公积金贷款
将商业贷款改为公积金贷款实际上是商业银行与公积金中心的一种债权转让行为,此时借款人与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借款人与公积金中心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借款人向商业银行偿还贷款变为向公积金中心偿还贷款。
法律依据: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4. 银行商业贷款方式可以改成住房公积金还贷方式吗
可以。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时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转办住房公积金贷款。
2、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符合上述各项规定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
(2)申请人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的商业贷款未还清且必须还款正常、无逾期记录及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不良信用记录。
3、转贷额度
(1)贷款金额不高于申请转贷时商业贷款本金余额(取千元以上整数),且转贷后不能形成组合贷款。
(2)贷款金额不超过按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最高限额。
4、申请材料
(1)转贷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2)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商业贷款购买住房的合同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建造(翻建、大修)证明文件。
(3)商业贷款银行提供的商业贷款余额证明及申请转贷日前的还贷记录。
(4)抵(质)押等担保的相关材料。
(5)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第3项留存原件。
5、办理程序
(1)借款人申请。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要求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填写《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意向表》,并提供第六条规定的申请材料。
(2)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对借款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审核后通知办理转贷手续。
以未办理所有权证的并已抵押的所购房屋作抵押申请转贷的,应由所购住房开发商(须为已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揭合作协议的)提供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阶段性担保(担保书格式附后);
以已办理所有权证的并办理抵押登记的所购住房作抵押申请转贷的,应由借款人在自筹资金提前还清贷款后的一个月内提出申请;
以本人、第三人及与公积金中心签约中介机构提供的有价证券、公积金等作质押或所购房以外的现房作抵押申请转贷的,直接办理。
(3)签约并放款。借款人与公积金中心、承办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中须明确具体划款方式及帐号),办理担保手续后,承办银行将贷款划至借款人商业贷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