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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金融贷款的构建

发布时间: 2021-12-10 00:15:05

『壹』 怎样构建金融稳定,金融发展和公平交易的三元

当前金融乱象频生,局部金融风险频发,金融监管风暴频繁,金融业的改革与发展,牵动着各方神经。面对如此错综复杂的形势,加快金融业改革已迫在眉睫。回顾过往,抛开部门本位主义,加强顶层设计,才能切实推进国家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纵观当前金融业的矛盾与问题,建议从以下四大问题入手,全面规划和设计金融体系和监管制度。
金融监管目标问题

近现代金融发展史,也是一部金融危机史,每一次危机,都使政府对金融监管的目标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监管基本上是双目标:金融稳定与金融发展。金融稳定是国际惯例和共识,金融发展则是我国作为后发展国家特殊的国情需要。围绕着双目标,各金融监管机构在不同时期各有侧重,特别是维护金融稳定,不管是在立法立规上,还是机构设置上都予以了重点铺陈。
然而,近年来,随着居民财富的积累,银行、证券和保险业机构纷纷下大气力挺进到针对个人财富管理的争夺中,以股票、债券、基金、私募股权等基础金融产品为标的,加上互联网金融助力,个人面对强势的金融机构和复杂的金融产品,往往沦为非法集资、金融诈骗、违规理财的受害者,并引发局部金融风险。目前中国人均GDP已接近8000美元,预计到2020年突破1万美元,家庭和个人将有更大比例的财富从存款和房地产转向复杂多样的金融产品,对消费者的金融保护将越发突显。
借鉴国际经验,着眼于金融业发展趋势,应将维护个人与金融机构间的公平交易、防范金融欺诈,作为金融监管目标的第三极,构建稳定、发展和公平交易的三元目标,唯此才能在金融立法、金融机构设置和金融市场秩序维护上,做出具有前瞻性的体制和制度安排。
金融监管体制问题
2015年春夏之交的A股市场暴跌,将中国分业监管的痛点进行了全方位曝光,“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式的监管,既不能总揽金融市场的全貌,也不能适应汹涌扩张的混业经营现实。综合而言,当前以机构主体为监管边界的分业体制有以下弊端:
一是监整套利。以近些年急剧膨胀的资产管理业务为例,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针对实质相同或一致的业务,在合格投资者人数、投资门槛、募集方式、风险资本、投资范围等方面,标准不一,约束不同,导致市场参与者广泛借道监管偏松的机构或设计多层嵌套的产品实现跨部门、跨市场、跨机构套利。
二是监管真空。近年来,互联网金融、金融控股公司、资产证券化和私人财富管理四大新生事物强势挺进中国金融业,四大新金融、新业态都横跨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面对如此混业态势,银、证、保三会心态复杂,想管又怕管不好,最后的集体选择是扎好自己边界篱笆,而不管交叉空白地带。由于监管空白,导致新金融野蛮生长,局部风险频发。
三是监管盲区。现在对于2015年A股巨挫的一个共识是:场外资金利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各自规则,打通了监管壁垒,而监管部门又都是信息孤岛,没有一个监管部门能够全流程、全链条地掌握入市资金的来源与集聚动态。这种监管盲区在“一行三会”以及外汇局之间的业务接头地带大量存在。
四是监管逆势。上世纪80年代以来,英、德、法、日等主要经济体全面走向混业经营与混业监管,1999年美国克林顿政府颁布《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全面结束对混业经营的限制。而当主要经济大国从分业转向混业时,我国却于1992年、1998年和2003年相继成立证监会、保监会和银监会。随着金融深化,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已不合时宜。
五是割裂市场。建设统一大市场一直是我国市场化改革的重要目标和方向。然而,分业监管体制把分机构监管自动延伸为分市场监管,规则竞争、审批竞争,但又不互联互通。
针对分业监管的不足,国内各界进行了广泛讨论。对此,笔者建议在体制改革设计上明确遵循以下三个原则:一是权力制衡原则,不允许任何一家监管机构权力过大;二是混业监管原则,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监管体制需要顺应发展趋势;三是金融生产者和金融消费者双保护原则,保护金融生产者稳定经营,保护金融消费者公平参与交易。
依据上述原则,在充分考虑中国国情和借鉴次贷危机后各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后,可供选择的改革方案如下:
一是充实央行两项职能,即宏观审慎管理职能、金融信息统计职能。为此,在央行内部增设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局,专司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识别、分析、监测与应对预案,制定逆周期资本、行业资本等宏观审慎监管工具指标等;充实金融信息统计职能,明确所有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都有向央行报送金融信息的义务,明确央行统一制定金融行业的统计标准,明确央行是国家金融信息的统计归口部门。
二是合并“三会”为“二会”,即调整合并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成立中国金融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委员会。金融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范围涵盖所有金融机构和所有场内外、本外币金融市场。可按五大板块设置业务司局,即系统重要性金控集团监管板块、银行业监管板块、证券业板块、保险业板块、金融市场板块。金融业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监管范围涵盖所有与消费者发生的金融业务,包括存贷款、银行卡、支付、理财等,都同时接受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的功能性监管。将现行“一行三会”内部的消费者保护局、银监会打击非法集资局等并入,从保护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财产安全、自主选择、受教知情等权益出发,分清职责,并将信用评级机构和个人财富管理规划咨询服务纳入监管范围,成立金融消费者协会和财富管理行业协会。
金融法律问题
金融法律是金融制度的载体和保证。金融制度先进与否与金融立法密切相关,所谓国家金融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实质是金融法律的现代化。目前我国金融法律主要存在四大问题:
一是法律线条粗犷。即使将国务院制定的法规计入,我国金融法律法规与美、日、德等金融发达国家相比,仍十分有限,至今期货、外汇、金融衍生品等基础性法律我国尚未制定。
二是法律法规内容不细致,实践操作性不强。很多法律法规变成了监管部门的基本法,再由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才能落地。
三是立法过多体现监管部门的意志。由于金融业的复杂性和专业性,立法部门在权力边界、法条表述粗细等方面常常摆脱不了监管部门的影响,甚至沦为权力法律化的工具。
四是法律更新迟缓。由于我国经济金融发展快等原因,法律法规常常显著滞后于金融发展现实,其结果要么是抑制金融创新与发展,要么是市场参与者不断试探或挑战法律与监管的底线。
解决金融法律问题需要纳入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高度予以统筹考虑,包括立法机构人才的职业化、专业化等。当前为规范混业经营,亟待优先解决《证券法》和《信托法》的修订与完善。
目前《证券法》修改在即,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强投资者保护等都为修法之必要,但更为迫切的是扩展“证券”的定义。近年来所谓的混业经营,除了金融机构跨部门持牌、跨行业经营外,更重要的是跨市场投融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公募基金子公司、私募基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围绕理财业务,突入对方市场,开展全面竞争。业务类似,但依据的监管规则却不同,导致监管套利盛行。
2017年我国《证券法》的修订正在加快进行中,建议为混业经营、混业监管奠定法理基础,至少将各类资产管理集合资金计划列入“证券”定义。
《信托法》是另一部管理混业经营的基本大法,特别是在大陆法系国家。2001年10月我国《信托法》正式实施。目前《信托法》在内容和实践上面临几大问题:一是将《信托法》狭义地局限为信托公司法,二是束之高阁,法院判例少,证监会、保监会怕引入《信托法》而踩了银监会的“脚”,选择视而不见,三是内容不适应金融业发展变化。
从国外经验看,《信托法》规范的是财富管理制度,而不是一类公司业务,更没有信托公司这种类型金融机构,各国通过《信托法》将“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各方当事人的权责利进行了法律规范,尤其是对信托财产的隔离、受托人的义务进行了细致明确。当前我国财富管理市场乱象丛生,根本原因是《信托法》虚弱、虚置。
因此,建议尽快启动《信托法》修改,将目前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管理的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全部纳入《信托法》的规范之下。着重完善信托登记制度、信托税收制度、委托人忠义制度、公益信托制度等。
国有金融问题
目前,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无论是规模占比,还是影响力,国有经济在金融业中的统领地位都是第一的,而在金融业中,银行业的国有经济成分尤为突出,总资产占比超过60%。
国有经济占据金融业主导地位有利于宏观调控,有利于维护金融稳定,有利于化解局部金融风险,有利于配合国家重大经济战略部署。然而,在获得上述优势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多问题,集中可归结为低效率。由于国有经济银行在法人治理结构上存在着难以克服的缺陷,导致其在资金投向上偏好国有经济、在经营风格上过于强调稳健,在考核机制上缺乏长效激励,其结果是银行将大量低成本资金投向低效的国有企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这些年融资难、融资贵主要体现在民营企业,资产管理市场上混乱的通道业务和嵌套业务,其根源也是民营企业通过正规渠道难以获得低成本资金。
过去的改革实践证明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并不能解决国企效率低下问题,说到底,国企本质上是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国有大银行之所以能从十几年前“技术上破产”的境地走向今天的世界性金融巨头,成功的秘诀是:政府剥离不良资产+政府注资+政府倾斜上市融资+政府长期高利差保护,政府的扶持发挥了主要作用,市场化能力有限。为此,建议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推动国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银行业国有经济改革需要加快步伐。
一是将几家国有大银行逐渐改造成国有资本占主导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渐进、有序地将中投公司或汇金公司的注资通过市场化机制和手段置换为民营资本,国有资本占比降至50%以下、控股权以上的第一大股东。
二是将中、农、工、建、交、邮储六大银行之外的国有股份制银行改造成以民营资本为主、国有资本为辅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资本仅是重要大股东,不具有控股地位,更多表现为战略性财务持有者。
三是加快民间资本开设中小银行的审核步伐。中小银行的市场定位是吸收本地存款、向本地发放贷款,类似于美国的社区银行。政府对民间资本开设中小银行的政策要透明、简洁、便利化,门槛要求应仅限于:按照相对规范的股份制建立,产权清晰;满足资本充足率要求;参加存款保险体系;市场定位明确。只要发起成立的企业符合上述要求,就应尽快批准从事银行业。
四是深化国有大银行企业制度改革。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推行更加市场化的管理层选拔方式,银行董事会主席和银行行长均应由董事会选聘产生。建立良性的管理层激励,确保高级管理人员以股东利益为主要目标。在市场化选人用人的前提下,高管薪酬应完全市场化。
(作者系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客座教授)

『贰』 金融机构对贷款分类的划分是怎样的

金融机构对贷款分类的划分是怎样的?金融机构一般会把借款者分为两大类: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并通过分析判断贷款人及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确定机构自身将会承担损失的风险程度,将贷款分为五类。这五级分类具体是怎么划分的呢?
金融机构对贷款分类的划分:
一、正常贷款
贷款人能够正常履行合同,有一定的经济能力确保及时还本付息,且不存在还款拖欠、逾期等不良记录。银行对此类贷款人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誉有足够的信心。此类贷款人给放款金融机构带来损失的概率很小,基本为零。
二、关注贷款
贷款人当前有足够经济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是却存在可能对及时偿还贷款不利的因素。这些因素若继续持续,将会影响到贷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此类贷款人给放款金融机构带来贷款损失率一般不超过5%。
三、次级贷款
贷款人还款经济能力出现明显问题,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已经无法正常及时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处分资产或对外融资乃至执行抵押担保来还款付息。此类贷款人给放款金融机构带来的贷款损失率一般在30%-50%。
四、可疑贷款
贷款人执行抵押或担保后还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只是因为存在贷款人重组、兼并、合并、抵押物处理和未决诉讼等待定因素,损失金额的多少还不能确定,此类贷款人给放款金融机构带来的贷款损失率一般在50%-75%之间。
五、损失贷款
贷款人无论如何采取措施都不能够偿还本息,或者虽然能收回极少部分,但价值很低。从放款机构来说,再将其作为资产保留在账目上也没意义了。此类贷款人给放款金融机构带来的贷款损失率在75%-100%。
金融机构根据贷款质量进行分类,可以有效降低不良贷款率,增加利润,保持金融稳定,而我们对这些金融知识的了解能够更好的掌握市场动态,一旦有相关需求就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叁』 贷款程序有哪些步骤

第一步:建立信贷关系

要申请银行贷款,首先要申请建立信贷关系时企业须提交《建立信贷关系申请书》一式两份。银行在接到企业提交的申请书后,要指派信贷员进行调查。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

①企业经营的合法性。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必需的有关条件。对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应检查营业执照批准的营业范围与实际经营范围是否相符。

②企业经营的独立性。企业是否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单独计算盈亏,有独立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

③企业及其生产的主要产品是否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序列。

④企业经营的效益性。企业会计决算是否准确,符合有关规定;财务成果的现状及趋势。

⑤企业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企业流动资金、固定资金是否分口管理;流动资金占用水平及结构是否合理,有无被挤占、挪用。

⑥新建扩建企业。扩大能力部分所需流动资金30%是否已筹足。如暂时不足,是否已制定在短期内补足的计划。

信贷员对上述情况调查了解后,要写出书面报告,并签署是否建立信贷关系的意见,提交科(股)长、行长(主任)逐级审查批准。经行长(主任)同意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后,银企双方应签订《建立信贷关系契约》。

第二步:提出贷款申请

已建立信贷关系的企业,可根据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合理的流动资金所需来申请银行贷款。〔以工业生产企业为例〕申请贷款时必须提交《工业生产企业流动资金借款申请书》。

银行依据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及有关制度,并结合上级行批准的信贷规模计划和信贷资金来源对企业借款申请进行认真审查。

第三步:贷款审查

贷款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① 贷款的直接用途。符合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支持范围的直接用途有:

<1>合理进货支付货款;

<2>承付应付票据;

<3>经银行批准的预付货款;

<4>各专项贷款按规定的用途使用;

<5>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②企业经营状况。主要包括物资购、耗、存及产品供、产、销状况,流动资金占用水平及结构状况;信誉状况;经济效益状况等。

③企业挖潜计划、流动资金周转加速计划、流动资金补充计划的执行情况。

④企业发展前景。主要指企业所属行业的发展前景,企业发展方向,上要产品结构、寿命周期和新产品开发能力,主要领导人实际工作能力,经营决策水平及开拓、创新能力。

⑤企业负债能力。主要指企业自有流动资金实有额及流动资产负债状况,一般可用自有流动资金占全部流动资金比例和企业流动资产负债率两项指标分析。

第四步:签定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贷款人将一定数量的货币交付给借款人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人到期还本付息的协议,是一种经济合同。借款合同有自己的特征,合同标的是货币,贷款方一般是国家银行或其它金融组织,贷款利息由国家规定,当事人不能随意商定。

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达成协议。由借款方提出申请,经贷款方审查认可后,即可签定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借款种类;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保证条款;违约责任;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借款合同必须由当事人双方的代表或凭法定代表授权证明的经办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第五步:发放银行贷款

企业申请贷款经审查批准后,应由银企双方根据贷款种类签定相关种类的借款合同。签定合同时应注意项目填写准确,文字清楚工整,不能涂改;借、贷、保三方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齐全无误。借款方立借据。

借款借据是书面借款凭证,可与借款合同同时签定,也可在合同规定的额度和有效时间内,一次或分次订立。银行经办人员应认真审查核对借款申请书的各项内容是否无误,是否与借款合同相符。

借款申请书审查无误后,填制放款放出通知单,由信货员,科(股)长”两签”或行长(主任)”三签” 送银行会计部门办理贷款拨入借款方帐户的手续。借款申请书及放款放出通知单经会计部门入帐后,最后一联返回信贷部门作为登记贷款台帐凭证。

(3)金融贷款的构建扩展阅读:

贷款注意事项

1、向银行提供资料要真实,提供本人住址、联系方式要准确,变更时要及时通知银行;

2、贷款用途要合法合规,交易背景要真实;

3、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和未来收入预期,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4、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通常月还款额不宜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

5、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

6、要按时还款,避免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7、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对于抵押类贷款,还清贷款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登记;

8、提前还款必须要提前一个月与银行沟通才可以办理。

9、外地人办理商业贷款一般银行要求借款人在本地有稳定的收入外,还要到户口所在地开据户籍证明(有的银行还要求办公证);而房屋置业担保公司对外地人的要求要在本地有收入外再办理个暂住证即可。

小微企业贷款的政策

(一)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含本数)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中,不高于该笔贷款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含本数)计算的利息收入部分,免征增值税;超过部分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

金融机构可按会计年度在以上两种方法之间选定其一作为该年的免税适用方法,一经选定,该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金融机构,是指经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已通过监管部门上一年度“两增两控”考核的机构(2018年通过考核的机构名单以2018年上半年实现“两增两控”目标为准),以及经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成立的开发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外资银行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

“两增两控”是指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包括利率和贷款相关的银行服务收费)水平。金融机构完成“两增两控”情况,以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考核结果为准。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满12个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元(含本数)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构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金融机构应依法依规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一经发现存在虚报或造假骗取本项税收优惠情形的,停止享受本通知有关增值税优惠政策。

金融机构应持续跟踪贷款投向,确保贷款资金真正流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的实际使用主体与申请主体一致。

银保监会按年组织开展免税政策执行情况督察,并将督察结果及时通报财税主管部门。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减少抵押担保的中间环节,切实有效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各地税务部门要加强免税政策执行情况后续管理,对金融机构开展小微金融免税政策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按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要组织开展免税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或者没有授信额度,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肆』 关于 金融 贷款 的问题

其实做这个你注要要搞懂几种流程,具体的业务发展还是要自己努力的,因为这种工作在最初时也很累的,要恒心,信心。
1.贷款流程,你帮别人贷款,是以担保公司的贷,还是直接帮银行跑业务。你要弄懂申请的流程。
2.评估的方式
,你要了解不管是任何资产都有价值的,但这个价值是如何评估的,又有什么方式可以提高这个评估价值。
3.风险承诺,人家叫你贷款,一开始都不愿意给钱,有些人等你事办得差不多了,又不办了,我以前很多朋友碰到过这种,最后还亏几餐饭钱,但你一开始就收钱也麻烦,万一办不成,而且人家也不一定愿意。
4.资产抵押的方式,这个要注意,你有些建议人家用这个哪个抵押,万一还不起,最后找你报仇,这种事时有发生。
这个叫融资公司,你在银行有熟人就好搞。要能贷到款,最后是客源,中介很多,车行的也多。

『伍』 企业如何建立信贷关系,企业遵守信贷的程序

建立信贷关系,它是取得贷款的前提条件.不论是国内还是国际的金融机构,向有信贷关系的企业发放贷款首先是建立信贷关系,这是必须遵守的原则.在我国,企业与银行建立信贷关系:

(一)要求企业向金融机构,如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

(二)由银行受理审查;

(三)由银行做出信贷与否的决策.企业向银行提交的书面申请中,应具备经营的合渚性、经营的独立性、经营的效益状况、资金使用的合理性等内容,并附有有关文件、资料、如果是新建与扩建的企业,还应附有批准的文件、资料等。

一般工交企业应送交银行工交信贷部门;商业企业应送交银行商业信贷部门;农村企业应送交银行有关农业信贷部门;申请建立外汇贷款的三资企业以及国内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申请书应交银行国际信贷业务部门;如申请基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申请书应交银行办理固定资产贷款的业务部门;申请书经银行调查了解同意后,即可同企业签定《建立贷款关系契约》该契约中的各项条款银行与企业双方须共同遵守。

企业遵守信贷的程序

银行与企业双方建立信贷关系后,企业即可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资金需要,向银行申请所需的贷款。按照借款的种类分别填报申请书,申请书要按银行规定,提前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根据信贷规模计划和信贷资金的状况,经审查后决定贷款与否,贷款时间、利息水平等。银行信贷应严格遵循信贷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当企业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时,企业应向银行提交《银行承兑申请审批书》,取得银行的同意后,企业与银行签订《承兑协议》,并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连同购销合同、发票、运输单证一并交开户银行,持有银行承兑汇票的企业作为收款人,在承兑期内需要资金时可持银行承兑汇票向其开户银行申请贴现。

企业向银行贷款时还应向银行提供贷款的直接用途,企业资产负债的近期状况,其目的是为了尽快取得银行的贷款。银行信贷部门收到企业的借款申请书后,会派信贷员深入企业进行调查,企业应积极配合信贷员的调查,以取得银行贷款。

『陆』 如何构建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体系

在管理信贷业务过程中一定要坚持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将风险意识落实到信贷业务的每一个环节中去;在拓展信贷业务过程中更要贯穿风险调整收益的思想正确处理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的关系建立科学的信贷风险管理机制

一、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风险

市场经济环境下商业银行业是一个经营风险、批发信用的行业其风险远大于其他服务行业一家商业银行因经营不善形成的风险所造成的社会问题更是远远大于任何一个企业没有风险就没有收益商业银行的经营就是在风险与收益之间作出决策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商业银行在追求高回报、高效益、高速发展中往往隐藏着巨大风险一方面风险具有隐蔽性现在没有风险并不意味着将来没有风险;另一方面风险又具有迁徙性、流动性风险迁徙的“祸水”往往从管理水平较高的银行转移到管理水平较低的银行

作为企业商业银行的经营充满着风险和变数受各种因素、内外部环境的影响商业银行发展信贷业务不可避免地要面对风险在中国商业银行的主要收益业务是信贷业务为了竞争和追求高额回报商业银行在高速发展信贷业务的过程中产生了大量不良资产这是商业银行经营中面临的最大风险近几年中国启动了商业银行股份化改制一手注资一手剥离不良资产使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大幅下降但这并非源于体制上的根本改善贷款基数的迅速扩张以及贷款的长期化趋势很大程度上掩盖了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银行监管的相对缺失也局部放大了金融风险

二、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原因剖析

中国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虽然提高了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不良资产率但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仍然对中国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深入分析可以发现银行机构管理信贷风险的能力仍然薄弱银行信贷业务仍然存在着严重的操作风险

1.内部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是银行信贷业务操作风险的主要成因由于地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历史上商业银行按行政区划设置带来的地域性政府管理政府色彩浓厚导致一些信贷业务内控程序在商业银行不同区域或不同层级呈现出非标准化特征缺乏统一规范的衡量标准行政化、人为因素过多增大了信贷风险隐患

2.监督不力、责任认定不到位是信贷操作风险严重的另一个原因为加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力度商业银行内部及外部监管机构组织了大量现场检查但这种检查多是自上而下运动式的、就事论事式的专项检查而非内在性的和制度化的检查由于这种检查不能从体制上查找原因并加以整改缺乏持续跟进的责任认定、追究机制诸多问题屡查屡犯的现象难以从根本上消除

3.关键岗位制约制度执行乏力是信贷业务操作风险产生的又一个重要原因尽管商业银行的制度中对一些关键岗位有明确界定但这些制度执行起来并不顺畅在许多情况下这些制度的执行会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和借口而大打折扣从目前看认真分析每一笔不良贷款主要有贷款前调查风险、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抵押担保风险、贷款使用中的风险、清收中的法律障碍、受偿中的风险、处置风险等等从考核、发放、管理整个过程梳理分析半数以上是由道德因素造成的虽然形成的风险不同但原因相似就是贷前调查不彻底贷中审查不严格、贷后跟踪不深入甚至存在寻租行为或者因为个人的私利而放纵风险真正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风险还是很少其原因还是没有从信贷管理体制上贷款审批上建立个人负责制基础上的集体决策制实际上是无人负责制以前在我们的银行中都是一把手说了算这使得一把手蕴涵了非常大的道德风险贷款的决策至一家银行的兴衰成败都维系在一个人的道德和智慧上

4.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风险防范权责不对称导致风险控制滞后一方面商业银行信息不对称依然严重银行间将借款人往往利用这种信息沟通不畅在多家银行获得远远超过其自身承债能力的授信导致各家银行竞相通过放松担保条件等手段进行竞争既不利于信贷市场竞争环境又增加了银行经营风险处置方面各商业银行间缺乏互换平台和制度规范一旦借款人出现总是各自为政出现了风险不能站在共同维护金融安全的高度上仅从自身利益出发采取压贷、置换等简单处置措施甚至出现对外发布虚假信息骗取他行信贷资金后自己抽逃的行为最终使系统性风险加剧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内部信息依然存在不对称的问题首先在授信过程中信息不对称调查员只反映借款人合规性信息而对借款人所存在的风险提及较少决策者只是在调查员提供的信息上分析决策无法掌握借款人的风险信息从而在贷款发放时难以对贷款风险全面掌握、客观评价和有效控制随着授信业务的进一步集中这种矛盾更加突出其次公司类贷款部门、零售类贷款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此种情况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授信中突出存在再次目前信贷管理的风险识别与衡量体系仍以主观型、经济型和指标型为主银行授信与各项财务数据特别是资本规模、销售收入、利润、银行负债之间存在着强正向相关关系因此银行数据识别不到位造成信息缺失

5.符合现代商业银行制度要求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完全确立与之相适应的自我约束、自我激励和自我发展机制有待完善以及金融生态环境也不利于商业银行控制操作风险在这种情况下特别是许多商业银行内部重视业务发展、轻视风险管理的认识倾向严重风险管理文化缺失也是操作风险形成的重要诱因

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管理机制

信贷业务需要商业银行承担风险、控制风险并在风险管理中获得收益不断提升控制风险和管理风险的能力是商业银行实现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为此商业银行必须建立科学高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形成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

1.树立审慎经营、持续规范的发展观念以审慎经营、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落实商业银行的发展观念保持清醒的头脑不管宏观环境如何变化坚持制止以牺牲信贷资产质量为代价追求眼前利益的短期行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协调保证信贷业务发展与自身的调控能力和管理能力相适应;必须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保证短期发展服从长期发展的要求切实把握好发展的节奏真正做到对股东、银行、客户、员工负责

审慎经营的本质是要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将资本、效益和风险综合平衡的经营理念落实到信贷业务管理活动中实现从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化经营的根本转变;持续发展的核心是紧紧围绕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来制定实际的信贷业务发展战略明确资产经营理念、市场定位、发展模式和发展目标并持之以恒、贯彻到底促进信贷业务保持平稳、持续、健康发展

2.彻底变革信贷管理方式努力实现从单纯速度向与效益相统一转变从粗放管理向规范集约管理转变;树立风险与收益相平衡风险与资本相匹配的理念坚持信贷业务高速度、高效益、高质量发展3.加快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步伐从体制上严防信贷业务操作风险的产生要尽快建立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视会制度引进国内外战略不断优化组织体系建立科学的信贷决策体系和风险管理体制建立审慎的会计财务制度和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关键是建立权利制衡机制对审贷权利加以制约同时强化外部监督的透明

4.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体系一方面成立风险管理委员会降低支行贷款审批权限实行支行首贷户审批零权利;另一方面设立风险管理部、放款中心建立科学的授信业务流程同时从政策制定、指引授信、方案设计、行业授信、余额限制、项目进入与退出指引等方面加强对授信业务的管理使管理关口前移

5.对信贷业务“三查”制度细化升级将信用风险度量尺度从传统的以担保抵押为主转变到以客户现金流量分析和还贷能力的判断、预测为主同时,全面落实风险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高管层及员工风险防范意识,逐级签订风险责任状,成功的构筑有效的“信贷风险防火墙”

6.运用计算机系统进行信贷综合管理通过系统对业务的前期调查、复查符合、审查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业务分析、档案管理都设定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将信贷政策的制度固化到相应的计算机系统中如果违章操作系统会自动拒绝避免了人为因素

7.要努力争取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呼吁尽快完善与金融业有关的法律体系打击债务人恶意逃债的行为保护债权人利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诚然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水平的提高不可能一蹴而就而一系列外部条件的支持也有待改善因此在信贷管理中应树立审慎经营、持续规范的发展观尽快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有效制衡的内部管理架构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形成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商业银行信贷业务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柒』 金融信贷的定义

提的问题是不是不对啊?我在网上查了半天都查不到什么是金融信贷?只有
1、什么是信贷?
有广狭两义。广义的信贷即信用,指一切以实现承诺为条件的价值运动形式。通常作狭义的理解,专指银行的信用业务活动。包括银行与客户往来发生的存款业务和贷款业务。另外,现在也往往从字义上单纯解释为银行发放的贷款。
2、什么是银行信贷
银行信贷 银行信贷是银行将自己筹集的资金暂时借给企事业单位使用,在约定时间内收回并收取一定利息的经济活动。 种类: 按币种分为人民币贷款和外汇贷款。 按用途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
3、什么是小额信贷
小额信贷是一种城乡低收入阶层为服务对象的小规模的金融服务方式。小额信贷旨在通过金融服务为贫困农户或微型企业提供获得自我就业和自我发展的机会,促进其走向自我生存和发展。它既是一种金融服务的创新,又是一种扶贫的重要方式。
4、什么是消费信贷
消费信贷是个人和家庭用于满足个人需求(房产抵押贷款例外)的信贷,与企业信贷相反。消费信贷是商业企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对消费者个人提供的信贷。主要用于消费者购买耐用消费品(如家具、家电、汽车等)、房屋和各种劳务。

5、什么是出口信贷
出口国为了支持本国产品的出口,增强国际竞争力,在政府的支持下,由本国专业银行或商业银行向本国出口商或外国进口商(或银行)提供较市场利率略低的贷款,以解决买方支付进口商品资金的需要。根据贷款对象,出口信贷可以分为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