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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银行贷款空白纸签字最后成担保人

发布时间: 2021-12-10 20:34:17

❶ 请问银行放贷款时担保人需要知道吗或需要担保人签字吗

银行放贷款时担保人需要知道,同时需要担保人签字,
否则不在法律文书上签署名字,没办法证明担保人的事实,法律上也不会承认,一旦有事担保人也不会承担责任。
所以,作为担保人必须在协议上签署自己的名字,甚至要画押,这是履行担保人义务的最基本条件。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❷ 银行贷款担保人,未签字会被追究担保责任.

在无抵押的情况下都需要担保的,担保贷款时,必须担保人亲自到场签字确认,担保人已婚的,要由担保人夫妻双方同时签字才可生效.
你所说的代替担保人签字根本没有法律效力.

❸ 我是和朋友一起去银行贷款的确成了他的担保人,这样我要怎样取消担保呢

银行都直接找上你了,那就不能解除了。
如果当初只是口头同意,没有签字,那么担保关系就不成立,负债人违约也就没你啥事。
现在这种情况,除非你能找到债务人,一起到债权人那里去达成解除担保义务的一致意思表示,这样才能更改原先的合同,从中解脱出来。但债务仍然要还,不是债务人还就是你去还。
在银行都签字了就没办法解脱责任了,因为你是成年人,对自己行为具有完全责任能力。签上的字,就不仅仅是几滴墨水那么接单的了,希望以后吸取教训,不能等到后果发生了才想到反悔或者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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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为他人担保的时候,担保人和借款人也是一种关系,担保人有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把贷款还清之后,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如果借款人没有还清贷款,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则要到借款人确实不能偿还之时才能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则贷款机构可以直接在贷款逾期后要求担保人代还借款,在担保人代为偿还借款后,可以取得代位追偿权,取得后可以要求借款人偿还自己的代偿债务。
二,如果是想要解除担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款人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款人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如果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另外,在执行担保的过程中,必须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可以在担保执行的过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❹ 我在银行没签字却成担保人,征信被拉黑了,我该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发生这种情况的概率是极低的,但也不排除身边人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骗取了签字,从而导致当事人在不知不觉间成为了某项金融信贷业务的担保人,在借款人无法继续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作为担保人在不履行担保偿还义务的情况下,自然会进入征信系统的黑名单,如果确定自己没有提供过任何金融借贷业务的担保,则可以通过与银行沟通寻求解决途径,甚至通过法律诉讼的形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既然已经进入到了征信系统的黑名单,就应该积极主动找到问题的根源并且及时解决,毕竟当今社会一旦成为失信人就会严重影响工作和生活,但是在提起诉讼之前,还是应该谨慎而客观的分析各种可能性,毕竟有些被冒用的签字是在不经意间完成的,因此安全起见还是应该逐一分析才能避免反转。

❺ 如果有人银行贷款冒充我做担保人签字需要我负责吗

1、冒充本人签订字而签订的担保协议,本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2、担保的前提是,需要本人同意担保协议内容,如非本人签字或者未经本人授权而签订担保协议的,该担保协议对本人无效,本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
第六十六条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❻ 银行贷款担保人日期没有签字会不会有效果

银行贷款担保人日期。没有签字。我觉得还是有效果的。只要签了名。就行。

❼ 别人拿我的身份证和空白纸张上的签名能贷款吗能做他贷款的担保人吗

如果你不在场是不行的吧,好像要本人的

❽ 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在银行签字变成了担保人 贷款人无法偿还的情况

你也有责任的哦,建议及时还上,不还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

❾ 银行贷款在什么情况下要有担保人是否一定需要担保人的签字同意才能生效

一、存在一下情况需要担保人:
1.无抵质押物
2.需要的资金比较大,抵押物估价不足
3.还款能力不足
4.外地人在本地贷款
5.综合各种资产负债信息,征信信息评估风险项较多
6.本身做的贷款品种就是保证类
二、银行放贷款时担保人需要知道,同时需要担保人签字, 否则不在法律文书上签署名字,没办法证明担保人的事实,法律上也不会承认,一旦有事担保人也不会承担责任。 所以,作为担保人必须在协议上签署自己的名字,甚至要画押,这是履行担保人义务的最基本条件。
三、担保人是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第三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条 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四、当担保人有何权利?
根椐中央银行指南,担保人有下列权利:
1.可持有一份担保合约及其他有关证件。
2.只要借款人同意,可获知向金融机构借贷款额。
3.可控告借款人,如需为前者偿还欠金融公司之债务。担保人通常收到致给借款人的催债副本。
4.可限定只担保一项特定借贷。若数年后,借款人欲增加借款额,他必须作出新借贷申请,至少也须获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新贷款。
5.除非借款人违约没摊还借款,金融机构才可向担保人追债。
6.金融机构必须将还债要求信送达担保人后才可向后者追债。
( 注:所有担保人都应被告知上述权利,不管有关权利是依据1967年破产法令或有关借贷机构接受贷款担保之中央银行指南。)
五、如下情况下,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一)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三)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