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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金融统计涉农贷款不准问题整改

发布时间: 2021-12-14 01:25:48

Ⅰ 如何处理农商行组建中遇到的问题

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承担着支农服务主力军的重任,在部分农村地区也是农民获得金融服务的唯一渠道.据统计,农信社发放的涉农贷款占全国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三分之一以上,发放的农户贷款占全国的78%.但是,农信社长期受到“合作制”体制缺陷所造成的一系列障碍,已经不适应农信社未来的发展需求,必须努力消化长期累积的历史包袱,尽快实现“农信社向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农商行)”的顺利转型

Ⅱ 什么是涉农贷款

涉农贷款,是指《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银发[2007]246号)统计的以下贷款: (一)农户贷款; (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 本条所称农户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给农户的所有贷款。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1] (三)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涉农贷款。 填报机构发放给注册地位于城市区域的企业及各类组织从事农、林、牧、渔业活动以及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贷款。包括城市企业贷款和城市各类组织支农贷款。 鉴于农村、农业、农民属于不同的分类标准,制度将涉农贷款分别按照城乡地域、用途、受贷主体进行分类统计,从不同侧面反映金融业对农村、农业、农民的贷款支持力度。在对农村贷款的统计上,分别统计了农户贷款、农村企业贷款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在对农业贷款的统计设计上,不仅统计传统的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贷款,还统计了农林牧渔服务业贷款。在对农户贷款的统计上,不仅统计了农户生产经营贷款,还统计了农户消费贷款。从地域上考虑,除了统计农村贷款,考虑到城市也有用于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贷款,因此增加了对城市涉农贷款的统计。 在涉农贷款的分类上,按照城乡地域将涉农贷款分为农村贷款和城市涉农贷款;按照用途,将涉农贷款划分为农林牧渔业贷款、农用物资和农副产品流通贷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产品加工贷款、农业生产资料制造贷款、农田基本建设贷款、农业科技贷款等;按照受贷主体将涉农贷款分为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各类组织涉农贷款、城市企业和城市各类组织涉农贷款。

Ⅲ 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银监会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问题的工作部署和总行整治不规范经营问题视频会议精神,****行党委高度重视,行动迅速,2月13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治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工作,成立整治不规范经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分行实施方案,结合本行实际,研究制定了“****分行整治不规范经营问题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丰富和细化了活动内容,把各阶段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把各阶段的安排细化到每月和每周。按照有序、有力、有效的原则,扎实开展“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整治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党委及时组织召开行务会议进行贯彻部署。组织学习了银监会周慕冰副主席对全国银行业开展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动员讲话和总行刘梅生副行长视频会议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到此次整治工作关系到我行形象品牌的树立,关系到我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关系到我行支持“三农”的实效,做好此项工作意义重大。
二、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各分管行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计划信贷、客户业务、财会信息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计划信贷部,由****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整治不规范经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落实银监部门和总行的有关要求。
三、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结合总行和银监部门工作要求,成立了自查小组、以部室自查为小组,将清查任务层层分解。同时抽调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各部室开展情况按照时间和步骤进行督导检查。重点要求各部门自查自纠,边查边改,规范经营,开展贷款行为和收费服务的自查自纠工作,要求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同时加强对营业室自查发现问题整改的指导,帮助营业室规范收费服务,并以此自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贷款行为和中间业务收费合规意识,更好地服务社会防范各类合规风险和重大负面舆情。
四、自查基本情况
(一)贷款业务收费自查情况
对照银监会“七不准”要求,我行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七不准”和“四个公开”对中长期贷款业务进行了自查自纠、情况汇总如下:
(1)不得以贷转存。我行严格按照“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要求,在贷款叙做过程中严格贯彻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原则,将贷款资金足额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不存在将贷款资金转为存款作为贷款受理、审批、签约、授信、放款和贷后管理的前提条件。
(2)不得存贷挂钩。我行以企业客户在我行存款作为企业贷款受理的建议,但不存在作为受理、审批、签约、授信、放款和贷后管理的前提条件。
(3)不得以贷收费。我行不存在企业贷款受理、审批、签约、授信、放款和贷后管理过程中,强制企业客户接受与贷款业务无关的服务项目并收费的情况。
(4)不得浮利分费。我行不存在收取企业贷款申请审批手续费和企业贷款资金安排承担费,我行接通知后及时通知相关从业人员组织学习,禁止收取企业贷款申请审批手续费和企业贷款资金安排承担费,严格约束,防止出现误操作收取费用的行为。
(5)不得借贷搭售。我行不存在企业贷款受理、审批、签约、授信、放款和贷后管理过程中,强制向企业客户捆绑搭售理财、保险等金融产品,以及购买理财、保险等金融产品作为企业受理、审批、签约、授信、放款和贷后管理的前提条件的情况。
(6)不得一浮到顶。我行不存在将企业贷款利率笼统上浮至最高限额的情况。
(7)不得转嫁成本。我行不存在金融业务中银行应承担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转嫁给客户,严格约束,防止出现收费的行为。
(二)结算业务收费自查工作情况

Ⅳ 如何叫涉农贷款

涉农贷款,是指《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银发[2007]246号)统计的贷款。

农户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给农户的所有贷款。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

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

Ⅳ 有谁知道金融危机发生后国家在三农问题方面的政策谢谢啦!

自金融危机席卷全球以来,日常见到最多的无非是有关股市、房市、内需、政府投资、汇利率以及进出口等方面的报道与讨论,因此将“三农”(农民、农村和农业)与金融危机联系起来似乎很显得有些不合时宜。而且金融向来是比较“高级”的词汇,而农民、农村和农业在中国却多半是落后的象征,故而这样的一个题目听起来也的确是有些不搭调。但是围绕着股市和房市等议题,不难发现许多声音背后透出来的其实只是特定利益的代言。事实上,并非是金融危机对中国的“三农”没有太大影响,而是由于没有多少人来为他们发声而已,并且农民和农村似乎从来就是容易被人遗忘的对象和角落。

有人说:某种程度上,改革开放三十年所取得的成就是以牺牲中国近十亿农民的利益为基础的。这种论点的确言过其实。但是要说相比城市和其他阶层,农村与农民从改革开放中获益最少却也是个不争的事实。无可否认,在中国经历了三十年的高速发展之后,农民、农村与农业在抵御市场风险时依旧还是显得十分脆弱,而金融危机正使得中国的“三农”问题变得更加难以处理。过去所积累的城乡矛盾与农村本身的社会矛盾将会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进一步激化,如果解决不好,城乡很可能会频繁爆发群体性事件。

金融危机对“三农”的影响不可小觑

具体来看,全球金融危机对于中国“三农”的影响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中国农产品贸易逆差很有可能会进一步扩大,这将会直接损害中国农业的发展与农民的利益。当前,金融危机已经使得许多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开始抬头,一些国家为保护本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而对进口的农产品设置各种新型贸易壁垒(如环保标准与农业技术壁垒),此外人民币的升值也对中国的农产品出口不利。据中国商务部的统计数据,2008年前9个月中国农产品的贸易逆差高达161.2亿美元,并且农产品进口的增长幅度远远高于农产品出口增长的幅度。可以预见,未来一段时期内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形势将会变得更加困难。

第二,金融危机导致中国国内外对农产品的需求疲软,主要农产品价格的下跌趋势十分明显。农产品生产成本的上行与销售行情的下行更是严重的伤害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不仅妨碍了农民收入的提高,并且对稳定中国的农村与农业生产也是极为不利。以棉花为例,金融危机导致大量纺织、印染与服装企业倒闭或是面临巨额亏损状态,因此国内外对棉花的需求急剧缩减。2007年中国棉农交售籽棉的平均价格在每公斤6元人民币以上,2008年12月份的行情却只有每公斤4.5元人民币左右,并有继续下行的风险。但实际上今年棉花的生产成本由于种子、人工、化肥和农药价格的上涨而较去年有较大的提高,一些棉农甚至是依靠借贷才完成了棉花生产前期的各项投入。

第三,金融危机也使得中国许多依赖出口的中小企业陷入困境,不少企业便因为融资困难和订单不足而在今年纷纷倒闭。大体上这些企业都是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也是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主力军,因此它们的倒闭必然直接地会影响到广大的农民工群体。根据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调查,截至2008年11月底,城市里失业的农民工高达1000万人(占全国1.4亿农民工的7%),并且2009年失业农民工的数量很可能还会继续增加。一方面,不少失业农民工因为家乡土地被征用或被流转而面临无地可耕种的局面。另一方面,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由于已经习惯了城市的生活,主观上也已经不愿意回到农村从事农业,因此许多失业的农民工将会继续滞留在城市里,这无疑会给城市的生态带来巨大压力。

促进经济增长应该效率和公平并重

上述三个方面的影响所涉及到的人数之大、范围之广、程度之深,应该引起有关人士充分的注意。政府应该积极考虑如何在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下,保护和发展好农业,保障农民(工)的收入和生活,并继续稳步推进农村的城市化进程。目前中国所推出的四万亿刺激经济的计划,尽管有考虑到“三农”问题,但是农民、农业和农村能在多大程度上受益还有待观察。如果未来四万亿在实际运用中大部分都投向了城市和各地的基础设施建设,那么毫无疑问地从政府投资中获益最大的将只可能是少数人与特定行业,根本于缓解和改变“三农”的困难处境没有太大帮助。

站在促进经济长期繁荣的角度,还必须看到广大的农民也是拉动内需的重要力量。根据2007年的统计数据,刨开在食品方面的花费,中国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纯消费性的支出占其人均收入的比例都在45%左右,但是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却只有城镇居民的三分之一。这说明农民的消费意愿并不弱,只是低收入限制了他们的消费能力。就目前的形势而言,股市和住房拖累了不少城镇居民的消费意愿和消费能力。相比较而言,提高农民收入或是补贴农民在医疗和教育等方面的消费行为将会是刺激内需更为有效的手段。

即便政府投资是刺激经济增长的最直接手段,但是经济增长的成果能否为整个社会所共享才是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动力。在考虑实施刺激经济的具体操作方案时,不仅要改变过去高税负高投资的一贯做法,而且在坚持还利于民的过程中也应该是效率和公平并重。而在改革开放中长期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农村和农业,理应成为补偿与照顾的重点对象,尤其是在建立农村社会安全网方面,中央和地方都应该高度重视,抓住时机并加大投入。这些工作不仅关系到金融危机影响下中国和谐社会的大局建构,而且更是关系到中国能否走出眼下的发展困境并实现经济增长与二元社会的双转型。

作者是国大东亚研究所研究专员

Ⅵ 谁有《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全面、完整、系统地反映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发放情况,为国家制定政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信息支持,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决定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度》自2007年9月开始实施。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及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于2007年9月25日之前向人民银行总行第一次报送涉农贷款专项统计数据,数据时间属性为2007年6月30日。自2007年第三季度开始,于每季后25日内报送相应数据。

二、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及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向人民银行总行报送全科目人民币、外汇季报的时间自2007年第三季度开始由原定的每季后18日内调整为每季后25日内报送。

三、涉农贷款专项统计指标为新增的全科目季报指标。自第一次报送起,各行即应将原有的全科目人民币、外汇季报数据与新增的涉农贷款专项统计数据生成同一数据文件后报送人民银行总行。

四、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及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要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加强数据质量监控和统计分析工作。对《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应对措施、质量监控办法等情况,要及时与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沟通,有关材料以传真方式报送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
银行业各级机构按照《制度》要求向人民银行报送数据。人民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采集和汇总涉农贷款数据后,与银监会及其分支机构进行数据信息共享。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

2007年7月25日

附: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
一、制度说明
(一)为全面、完整、系统地反映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发放情况,为国家制定政策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信息支持,依照《金融统计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9号发布)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制度。
(二)涉农贷款专项统计涉及三类统计报表:采集类报表、辅助类报表和汇总类报表。采集类报表由本制度规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填报,辅助类报表由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填报,汇总类报表由人民银行总行根据采集类报表和辅助类报表汇总生成。
采集类报表包括农、林、牧、渔业贷款情况统计表,农户贷款情况统计表,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情况统计表,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涉农贷款情况统计表等四张报表。分别反映各类涉农贷款的规模、产业类型、期限、信用形式、风险状况等。
辅助类报表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信息统计表,由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填报。人民银行总行可根据该表提供的信息从征信系统中查询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数据,并以此生成涉农贷款汇总情况表的相关数据。
汇总类报表为涉农贷款汇总情况表。该表在采集类报表、辅助类报表的基础上汇总生成,主要反映涉农贷款的各层次构成情况以及农村中小企业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扶贫贴息贷款等情况。
(三)采集类报表报送要求。
1.填报机构和报送渠道: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将本行全国和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农贷款数据填报人民银行总行,其分支机构将辖内涉农贷款数据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汇总辖内城市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填报的涉农贷款数据后报送人民银行总行。
2.频度:季报。
3.报送时间:每季后25日内。
4.报送方式:填报机构按照金融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内设的指标编码和规则生成数据文件(详见本制度四、指标编码及指标校验关系)后,通过modem或者人民银行内联网邮箱报送。
5.报送数据属性:填报机构每季末的涉农贷款余额。
6.币种:分人民币、外汇两类。报表中人民币栏(A、B、C栏)填报人民币涉农贷款余额;表中外币栏(D、E、F栏)填报外汇涉农贷款余额,币种属性为美元合计。
(四)辅助类报表报送要求。
1.填报机构和报送渠道: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根据本《制度》所述的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判定标准(见下文)确定相应的龙头企业范围,并收集相关信息后,填写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信息统计表后报送人民银行总行。
2.频度:季报。
3.报送时间:每季后25日内。
4.报送方式:以人民银行总行下发的excel模版填写报表后,通过人民银行内联网将报表传送至"统计数据/统计司/总行/PBC@pbc"。
5.报表文件命名规则:报表文件名应为"L+101+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代码+数据日期(8位).xls"。以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为例,其报送的2007年第二季度山东省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信息统计表文件名应为:"L10116000020070630"。
(五)相关概念。
1.贷款:指报告机构发放的各类贷款(含直贴现、买断式转贴现和金融租赁)。
2.短期贷款:指报告机构所发放的各类贷款中合同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
3.中长期贷款:指报告机构所发放的各类贷款中合同期限大于1年的贷款。
4.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贷款:指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文印发)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03]22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各项贷款分类。
5.农业:本制度中除农、林、牧、渔业贷款项下包含的农业贷款专指对农作物种植业的贷款之外,其他部分所说的农业均是涵盖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的大农业。
(六)本制度由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Ⅶ 金融统计的现存问题

多年来,金融统计为促进金融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及金融深化的进程不断加快,现行金融统计制度也面临着一系列潜在的挑战,不容置疑,金融统计改革也应与时俱进,发展成为综合型、多元化的统计系统工程。现行金融统计存在着以下诸多困扰,应引起重视和改进。
1、金融统计的客观职能和实用价值面临挑战。现行金融统计的职能作用偏向于计算和汇总,忽视了对金融运行的分析引导,统计指标多而杂,但有用的不多,有人甚至埋怨统计指标只是会计科目的变相重复。特别对市县两级金融机构来说,统计的最实用价值只是为了掌握存贷款等数据,一本统计月报,绝大多数人只是看看前两页便大功告成。人们有理由怀疑,现行统计作为综合信息工程的职能到底发挥了多少,给人的感觉多少有点小学生加减运算的味道,金融统计对金融工作者的实用指导确实比较单薄,如何挖掘金融统计的综合实用职能是统计工作者无法回避的一个现实课题。
2、在日常统计工作中存在重报表、轻分析,重数据搜集、轻成果运用的不良倾向。统计工作本应注重数理分析,整合孤立、零散的数据为工作服务,不幸的是,实际工作中,大部分统计人员的最终成果只是形成厚厚的统计表,日复一日,简单重复,不愿从数字中去挖掘其所代表的内涵,报表一成,万事大吉,分析报告往往是老生常谈、照搬照套,造成数据和结论两张皮,统计成果没有得到有效运用,不能发挥统计对金融运行的参照、校正、改进功能。
3、国内银行与外资银行统一统计标准和口径迫在眉睫。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金融业即将全面放开,外资金融机构将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到目前为止,现行统计指标体系仍然没有同国际接轨,如不极早尝试而取得经验,将不能适应未来的需要,不仅不能准确地统计分析金融运行状况,更会削弱对外资银行的监测工作,影响对外资银行的监管和风险防范。

Ⅷ 银保监会: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10月21日,国新办举行三季度银行业保险业数据信息暨监管重点工作发布会。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月末,银行业境内总资产332.3万亿元,同比增长8.2%,其中各项贷款同比增长11.5%。银行业境内总负债303.9万亿元,同比增长8%。其中,各项存款同比增长7.5%。

银保监会首席检查官王朝弟表示,信贷结构稳中有进。9月末,制造业贷款余额22.2万亿元,同比增长12.6%,其中大部分为中长期贷款。高技术制造业贷款余额3.7万亿元,同比增长13.8%。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8.5万亿元,同比增长25.2%。涉农贷款余额42.6万亿元,较好地支持了夏粮增产、秋收播种。同时,我们坚决落实“房住不炒”政策,房地产贷款增速降至8.6%,比全部贷款增速低近3个百分点。

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年底,出台文旅业专项纾困政策。这些都为增强企业活力提供了坚强的金融支撑。

银保监会: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

10月21日,国新办举行三季度银行业保险业数据信息暨监管重点工作发布会。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关于银保监会如何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银保监会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负责人刘忠瑞指出,主要的工作有这么五个方面:

第一,督促银行落实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监管要求,配合人民银行实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房地产贷款增速稳中趋缓;

第二,保障好刚需群体信贷需求。在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方面对首套房购房者予以支持。目前,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中有90%以上都是首套房贷款;

第三,因城施策,指导派出机构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房地产调控,促进各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第四,严肃惩治违法违规行为。我们会同住建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指导各地开展专项排查,做好违规问题的整改问责,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的遏制。持续四年开展全国性房地产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第五,稳妥做好对住房租赁市场的金融支持。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力度,研究细化金融支持措施,会同人民银行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

他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持续落实好房地产长效机制,准确把握和执行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保持房地产金融监管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指导银行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配合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

银保监会:恒大是个别问题 不会对中资企业信誉带来大的影响

10月21日,国新办举行三季度银行业保险业数据信息暨监管重点工作发布会。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会上记者指出,此前,恒大已错过它的美元债的利息支付,30天的宽限期也将于本月底到期,恒大集团没发任何的申明及公告,此类举动可能会影响市场对中资企业的信誉。记者提问,银保监会怎样看待上述现象。

银保监会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负责人刘忠瑞表示,恒大集团的问题是个别企业的问题。我们判断它不会对行业或是整个中资企业的信誉带来大的影响。刘忠瑞分析称,中资企业信誉的关键在于中国宏观经济的稳定向好,它持续稳定向好的发展奠定了中资企业信誉的基础,也奠定了房地产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所以,个别企业的问题不会给整个行业带来大的影响。

他指出,从金融部门来讲,主要还是按照市场化和法治化的原则,按照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办、国办:加强财政、金融等政策支持,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据新华社10月21日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加强财政、金融、规划、建设等政策支持,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

意见提出,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碳减排扎实推进,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市病”问题缓解,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

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碳减排水平快速提升,城市和乡村品质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更加美好,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意见提出,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实施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鼓励建设绿色农房。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鼓励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加固等同步实施。开展绿色建筑、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医院创建行动。

加强财政、金融、规划、建设等政策支持,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数据共享机制,提升建筑能耗监测能力。推动区域建筑能效提升,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服务模式,降低建筑运行能耗、水耗,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鼓励智能光伏与绿色建筑融合创新发展。

意见提出,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开展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创建行动,推广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产业化建造方式,加强技术创新和集成,利用新技术实现精细化设计和施工。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重点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不断提升构件标准化水平,推动形成完整产业链,推动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完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开展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建设,鼓励使用综合利用产品。加强建筑材料循环利用,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严格施工扬尘管控,采取综合降噪措施管控施工噪声。推动传统建筑业转型升级,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推进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师负责制。加快推进工程造价改革。改革建筑劳动用工制度,大力发展专业作业企业,培育职业化、专业化、技能化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Ⅸ 谁有《财政部关于中小企业和涉农不良贷款重组和减免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

财政部网站的“政务信息>政策发布”中有相关的政策规定,相同名称的文件却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