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业保理企业管理办法 发布了吗
现在只是试行
第一条立法依据
为规范商业保理企业经营行为,防范行业风险,促进商业保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担保法》和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主体
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商业保理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商业保理企业
本办法所称商业保理企业是指专门从事保理业务的非银行法人企业。保理业务是指商业保理企业受让应收账款的全部权利及权益,并向转让人提供应收账款融资、管理、催收、还款保证中至少两项业务的经营活动。
根据应收账款到期前商业保理企业是否预先向转让人支付现金对价,保理业务分为融资保理和非融资保理。根据商业保理企业受让应收账款时是否保留对转让人的追索权,保理业务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本办法所称追索权是指在债务人破产、无理拖欠或无法偿付应收账款时,受让人要求转让人回购应收账款的权利。
第四条再保理企业
本办法所称再保理企业是指主营业务为再保理业务、且融资保理业务达到一定规模的商业保理企业。再保理业务是指受让其他商业保理企业的再转让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
第五条应收账款
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提供商品、服务或者出租资产而形成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借贷形成的债权、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第六条属地管理
商务部负责全国商业保理行业管理工作。地市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行业自律
全国性商业保理行业组织应在商务部的指导下,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第二章设立和备案
2. 保理合同属于哪类银行贷款
保理合同即保付代理业务。
保付代理业务简称保理,是银行购买供货企业因赊销而产生的短期应收账款债权,贷款由银行先期支付给卖方企业:然后银行作为债权人代理卖方再向买方企业催收。这项业务的贷款标的虽与应收账款质押业务相同,但在债权债务处理方式上两者是有区别的。
保理一般分为三类:
1、商业保理(commercial factoring)
指由非银行保理商开展的保理业务。
2、国内保理(domestic factoring)
指保理商为在国内贸易中的买方、卖方提供的保理业务。
3、国际保理(international factoring)
指保理商为在国际贸易中的买方、卖方提供的保理业务。
(2)商业保理不能发放贷款扩展阅读:
与传统结算方式相比,保理的优势主要在于融资功能。保理商为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
1、贸易融资
保理商可以根据卖方的资金需求,收到转让的应收账款后,立刻对卖方提供融资,协助卖方解决流动资金短缺问题。
2、销售分户账管理
保理商可以根据卖方的要求,定期向卖方提供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逾期账款情况、账龄分析等,发送各类对账单,协助卖方进行销售管理。
3、应收账款的催收
保理商有专业人士从事追收,他们会根据应收账款逾期的时间采取有理、有力、有节的手段,协助卖方安全回收账款。
4、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
保理商可以根据卖方的需求为买方核定信用额度,对于卖方在信用额度内发货所产生的应收账款,保理商提供100%的坏账担保。
3. 商业保理公司能贷款吗
商业保理公司,本身就属于贷款公司,基本上没有银行或者金融机构会给他放款
4. 商业保理和贷款有什么区别
业务上轻理论,重实质,所以保理和贷款,尤其是流动性贷款确实容易搞混。不过法律人从制度出发,这两点区别其实很大。保理与流动性贷款区别一言以蔽之,只有六个字应收账款转让。
保理是基于应收账款而产生的业务,保理公司除了有追索权保理业务中向申请人追索外,还可以根据合同法79条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后向应收账款债务人追索。而流动性贷款向应收账款债务人追索的根据在于民法上的代位求偿,法律基础和适用条件完全不同。
从结果上,保理融资和流动性贷款其实也是有区别的,流动性贷款只管提供融资就成,而保理业务在制度上就有规定,保理业务是从事保理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催收和坏账担保两项或两项以上的业务。
这意味着保理商在开展保理业务时至少发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职能,所以从理论上的结果也和流动性贷款有所不同。只不过现在保理商在开展业务时重融资而轻管理,保理业务的其他职能很少发挥,反而给保理业内和市场中带来保理就是贷款重大误区。
需要呼吁同业注意的是,我们要加强理解保理和贷款的区别,不能放任保理就是贷款这样简单粗暴的观点在行业内流通。长此以往,不仅会给保理从业者在日常操作中带来误解,更会给监管部门和立法者引发误会。
试问保理如果就是贷款,那监管部门直接用最放心的银行做不就完了,或者用基本收编的小贷公司做也成,干嘛要费心费力培育一个已经异化的“保理市场”呢?
5. 保理公司是否属于金融机构
保理公司、融资担保、融资租赁等都是属于“类金融”机构。
中国保理市场分为银行保理、商业保理两个市场,此前分别由银监会、商务部监管。业内一般认为,从本质而言,银行保理并非是真正的保理,而相当于是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商业保理公司反而与国际规则机制接轨,从事应收账款转让,属于信用融资。
(5)商业保理不能发放贷款扩展阅读
关于商业保理的监管:
商业保理未来划归银监会统一指导监管之后,首要难题是如何统一监管标准。
商业保理和银行保理本质不同,标准语言也不太一样,有待统一。此外,银监会对保理公司主体、资本约束、注册资本金、高管任职资格等会有单独要求。
被认为是供应链金融载体的保理,是一个逆经济周期行业。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常态下,保理对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降低企业杠杆具有独特优势。
实际上,保理公司合规监管早已开始,此前一度流行“保理+P2P网贷”模式,华南地区的行业协会已经要求保理公司停止与P2P网贷机构合作。
监管看商业保理最核心的是要看基础资产的风险,保理是否基于真实贸易背景。现在的做法是用人工审查相关交易单据,通过交易背景的相关材料来确保底层应收帐款是真实有效的。
6. 前海锐步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是不是套路贷
现在国家已经明文规定,民企不能放贷
7. 办理商业保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啊
一、注册内资保理公司的有关依据
二、
1、《公司法》
2、《 商业保理业试点管理办法》
3、《商务部关于商业保理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
4、《商务部关于商业保理试点实施方案 的复函》
三、注册内资保理公司的申报条件符合《商业保理业试点管理办法》“第二章公司设立和业务范围”要求。
四、注册内资保理公司的申请材料
1、商务委初审同意意见。
2、出资人基本情况和相关材料。主要是1.法人出资人基本情况。包括:
(1)公司简介,包括基本情况、治理结构和风险内控制度等内容;
3、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个人情况登 记表,身份证及复印件,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5、企业信用报告(可通过企业贷款银行或开 户银行获取);
6、经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示的信用评级机构出具企业自有资金出资能力证明报告;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注册地工商、税务机关出具的近期无违规处罚记录证明;
9、董事会(股东会)同意出资设立商业保理公司的决议。自然人出资人基本情 况。包括:
(1)个人情况登记表;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4)经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示的信用评 级机构出具个人自有资金出资能力证明报告;
(5)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3.出资协议书。4.出资人承诺书。
五、拟设立商业保理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验资报告,包括存款银行询证函、注册资本进账单及复印件。
六、名以上具有金融领域管理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个 人情况登记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金融领域管理经验证明,包括就业单位出具的任免职决议、工作证明和与其签订 的劳动合同等;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财务总监须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管理人员为商业保理公司专 职工作人员。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场地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房屋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2、出资各 方签署的公司章程。
3、拟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总经理任命书及基本情况,包括:个人情况登记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中国人民 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出资各方签署的拟设立商业保理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是,
(1).出 资人情况介绍,包括: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
(2).拟设立商业保理公司情况介绍,包括: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出资情 况、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年限(不超过30年)、人员团队及公司治理结构、主要管理制度等。
(3).拟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情况介绍,包括:市场需求、 公司定位、业务模式、业务拓展计划等;未来2年财务预测、资本持续抵补能力等;业务操作规程,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