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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贷款人死亡担保人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21-12-20 06:43:58

⑴ 贷款人死亡担保人的责任是什么

你爸贷款是搞家庭经营,作为家庭成员有责任也有义务归还,按法律规定也应该还,但如果你爸借钱是用于个人消费那就在其遗产范围里归还。现在唯一的办法是向银行申请延期重新订立还款合同,由担保人继续担保,如银行不同意向法院起诉就麻烦了。
对你这种无能力归还贷款的信用社一般是不会起诉的,因为他们要考虑诉讼成本,一般对你们采取的措施是慢慢收,收一点算一点,按你所说这债务是家庭债务也无什么好的办法,如果光从法律角度而不讲道德的话你就慢慢拖,做到不还款不签字,拖过了两年信社就失去了诉讼时效,那对你就没撤了。
担保人本来就无能力,信社找他也没什么意义,再说这担保也可能过期了,法律规定担保的时效是半年即从贷款到期后的半年内。

⑵ 银行贷款借款人死亡,借款人有妻儿,作为担保人该怎么办

随口提一下,贷款人是银行,暂时来看,是不会死的。借款人死亡,若有担保人/共同还款人,债务会转移到担保人/共同还款人身上;若两者均死亡,该贷款已丧失了第一还款来源,银行将会通过法院的判决来将抵押物拍卖,以偿还贷款本息;拍卖抵押物后的款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后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属于借款人的遗产(和担保人没关系);若无法偿还清贷款本息,不足部分将由银行自行核销。也就是说,若借款人和担保人均已死亡,该笔贷款已不用偿还,但所用于该笔贷款的抵押物将会由银行处置。

⑶ 银行贷款当事人死亡怎么办

贷款当事人去世,所欠银行贷款根据实际情况由银行继续追偿:

1、有担保

由银行向其担保人或担保机构进行追偿。

2、无担保

死者名下遗产用于偿或其法定继承人履行偿还义务。

3、无担保、无遗产

如死者名下无遗产,该贷款通常由银行作为坏账处理。

《继承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⑷ 贷款人死亡,银行贷款怎么办

担保人要承担还款责任。

一、关于描述问题解答如下

1、担保人当时是否"糊里糊涂按了手印",是一个主观说法,难以证实,因此难以免责.除非有强有力证据证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欺骗"的情况下签定的合同。

2、银行向谁要钱,取决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的类型.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 不管是哪一种类型的担保责任,银行都可以自由选择向贷款人的妻子或者担保人催款。

3、如果是一般担保,银行向担保人要求还款,担保人享有抗辩权,也就是说,担保人可以拒绝还款,请法院先强制执行贷款人的抵押物,如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则再来追讨担保人的责任.

(但是如果贷款人的抵押物是房产,而且该房产是其惟一住房,则法院不能轻易处置其房产导致对方流离失所,除非银行为其家人安置好住处)

4、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则债务人不还,银行要求担保人还,担保人就得无条件执行还,但还完后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5、担保人的女儿帮贷款人的哥哥担保和担保人替贷款人担保是两码事。

6、 担保人的女儿帮贷款人的哥哥担保这件事来说,该女士不得单方面停止和约,除非征得被担保人同意,并且被担保人提前还款.担保责任才能解除.要看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

二、贷款人死亡担保人情况如下:

1、如果是一般保证需在贷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清偿之后未能偿还的部分才负保证义务。如果是一般担保,银行向担保人要求还款,担保人享有抗辩权,也就是说,担保人可以拒绝还款,请法院先强制执行贷款人的抵押物,如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则再来追讨担保人的责任。

(但是如果贷款人的抵押物是房产,而且该房产是其惟一住房,则法院不能轻易处置其房产导致对方流离失所,除非银行为其家人安置好住处)。

2、如果是连带保证,权利人可以向债务人或者保证人任何一方主张,选择权在债权人。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则债务人不还,银行要求担保人还,担保人就得无条件执行还,但还完后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4)银行贷款贷款人死亡担保人怎么办扩展阅读:

担保人即保证人责任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⑸ 借款人全家死亡,银行贷款担保人怎么办

你好,像这种情况要么还款履行
担保义务
,然后认倒霉,要么拖着
耍赖
,金额小的话或许银行会放弃,金额大的话就只能等银行起诉法院执行财产了。

⑹ 银行贷款人意外死亡,担保人又无经济偿还,怎么办

1、强制拍卖抵押物或贷款人遗产,剩余财产才能继承;
2、如果仍不够,由担保人承担责任。

⑺ 贷款人死亡担保人和他家属该怎么办

1、贷款人死亡的后,如果其亲属继承遗产的,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贷款;家属没有继承遗产的,直接用贷款人的遗产偿还贷款,剩余部分,由他的继承人依法继承。
2、贷款人遗产不足以偿还的部分,担保人要承担担保责任,由担保人负责偿还。
3、银行也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全额还款,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后,可以向贷款人追偿(也是以贷款人的遗产为限,方式同第1条)。

⑻ 贷款人死亡一般担保人有何责任

1、借款人死亡的,在就借款人的遗产用于偿还债务前,一般保证人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如借款人的遗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的,一般保证人应当承担剩余债务的偿还责任。
《担保法》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