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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清贷款人财产再清担保人吗

发布时间: 2021-12-22 06:13:42

㈠ 贷款未还清,担保人是假的会怎么样

借款人会被追究经济责任,处置名下财产,还可能被起诉,冻结财产。另外还会影响以后的贷款,信用记录不良。

㈡ 法院在强制执行中不先执行贷款人财产而是先执行担保人这合法合理吗是不是欺负

这是执行错误。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那就必须要先对第一责任人先执行,余下的才能由担保人负责的。

㈢ 贷款人还不了款,担保人该承担什么责任

贷款人未能还款,担保人应负连带责任,根据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一般保证是指:当事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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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贷款人无力偿还贷款,而担保人也无力偿还,是逐月扣工资还是会清理担保人家产

1、法院在强制执行中,发现借款人和担保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就应当依法强制执行,并不会只扣划工资。
2、如借款人与担保人有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股票、基金等财产,法院也会依法强制执行。当然,如果欠款数额较小,通过扣划工资短时间内可以实现的,法院一般不会再强制执行房屋、车辆等不亦变现的财产。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㈤ 贷款人将名下房产过户给别人后,再过户回来做抵押,对担保人有什么影响

对担保人没有任何影响。
担保人是以自己的财产为他人的贷款来向银行提供连带还款责任。所以贷款人名下的资产过户给他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贷款人有转移财产的可能,那担保人就要小心了。

㈥ 贷款人在银行的贷款已经全部还清 担保人还有责任吗

担保合同属于该贷款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债权债务已经清偿完毕,主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从合同自动失效。即你不再有担保义务。

㈦ 贷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解除担保

借款人不还,做为担保人也是解除不了责任的,除非借款人还了才能解除担保责任,抓紧督促借款人还款吧,否则担保人要替他还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