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朋友在拿下钱包借钱未还,给我发短信说我是担保人并起诉了他,对我有没有影响
你知道你是他担保人的这个事情吗?
如果是在你不之情的情况下办的,那个机构也存在这审查失职的过失,你不需要负责任
但是你要注意你那个朋友是不是有你的个人信息 下次再用你的信息借钱就不好了
⑵ 贷款手机贷款人不还钱,担保人应该怎么办
担保人还,连带责任
望采纳
⑶ 贷逾期了,为什么信息会发到我的手机上,贷款人我不
你成为紧急联系人,找不到主借人就找你
⑷ 我手机上发了这样一个信息说我给杨洪璋担保贷款已还清这是怎么回事
是否给这个人办理过担保贷款?如果没有办理的话,有可能是对方发了错误的信息,你不用理会就可以了。
⑸ 收到普惠金融的短信,说是我给朋友担保,贷款逾期了,我应该怎么办
你给你朋友贷款贷款逾期了,你是担保人,那么现在银行就会找到你头上。当担保人一定不要轻而易举的就去当别人的担保人,因为当了担保人之后,贷款人如果跑掉了,担保人就该负责了。
所以一定不要做那些你不确定的事情,而且在不确定的因素,后面还有很多的风险,那么这件事情做出来就更加的划不来了,万一贷款人跑了,那么你就是全权负责的担保人了,他借了十万,要还20万的话,那你就要帮他还20万,因为你是担保人,所以所有的责任就是得让你来承担了,这个时候你想要逃离,也是没有任何办法的,因为法律上担保人就是得帮贷款人承担这些责任。
⑹ 朋友恶意拖欠信用贷款,短信发到我的手机上,要不要通知他短信显示我是他的紧急联系人,这个我不知情
你朋友如果恶意拖欠信用卡贷款,信息发到你手机上因为是填写的你是紧急联系人,其实我觉得你朋友应该是知道这样的事情,首先,银行先会联系到他本人如果他本人没法联系或者说联系不到就会联系紧急联系人,但是你作为朋友的话,应该通知他一下不管他知道还是不知道,你都尽自己的朋友的能力告诉他,如果拖欠信用卡贷款是非常严重的行为,以后对于他的征信是有很大的影响的,以后分期购买房子和汽车都是不行的,还是告诉你朋友要把这个欠款给尽快还了,
⑺ 我朋友手机分期付款,填了我是担保人,他没还款,现在开始给我发消息
可以到当地律师事务所详细咨询、把案件细节说清楚、以便及时找到维权的策略与步骤。
首先你需要确认你签订的担保协议上面写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如果是无限连带责任保证的话,如果借款人还不起,那么担保人还;如果是一般保证,你拥有先诉抗辩权,在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合同上面没有约定的,按照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其次,在你承担保证责任后,你可以向你朋友追偿
再次,建议你做两手准备;一是如果对方向法院起诉,找法院朋友松通一下关系,争取舒缓一下诉讼时限,拖个一年半载;另外是和债权人提前协商一下,好好说,全力配合,争取将借款人找到,如果借款人没有还款能力了,还是要你母亲承担责任。
最后,你最好联系债权人现在尽量控制借款人资产,免得被转移。
如果现在已经超过第一次担保的担保期限,那么你就没有担保责任了。
对于担保期限,《担保法》是这样规定的: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 。
《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
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条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⑻ 我朋友用我的手机号弄了手机贷没还现在人家天天发信息给我 我有事吗
⑼ 我朋友当时在深圳贷款了一个手机,然后很久没有还了,今天给我发了这个信息,我怎么无缘无故成了担保人了
你说的这个问题,有两种可能。那第一种可能是经过你同意,然后他贷款的时候你在上面签了名。另一种可能就是他用你的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之类的。然后自己做成了你的担保人。如果是第一种情况的话,你可能就要负法律责任。因为是你经过你的那个担保,然后别人才给他贷款的。如果是第二种的话,你完全可以不理会是吧?你没有经过你的确认,没有,你的签名,怎么可能会成为担保人呢?所以你先分清这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