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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款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发布时间: 2021-12-28 23:56:28

贷款担保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贷款担保人第一节 保证和保证人
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185部司法解释共1部地方法规共1部
第七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45部司法解释共3部行业规范共4部
第八条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59部部委规章共1部地方法规共2部行业规范共4部
第九条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16部部委规章共1部行业规范共3部
第十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32部行业规范共4部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3部部委规章共1部
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Ⅱ 银行借款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银行借款担保人的责任为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其担保责任,一般保证的担保人在债务人的财产没有强制执行前可以拒绝承担责任,对于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债权人可以选择由其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Ⅲ 小额贷款担保人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如果到时候他还不了贷款,担保人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承担还款责任。
他拿了一张邮政储蓄的证明 你在上面写了愿意为他做担保 也盖了单位的章 工资证明也给他了。这只是贷款担保的前提条件,你还未在银行贷款合同担保人处签字,这是担保贷款的必经手续,所以他说的话是真的,还未贷到款。

Ⅳ 做银行贷款担保人有哪些法律责任,需要注意什么

第一点,不要做任何人的担保人。第二,贷款人还不了钱,担保人需要帮他还。两个人都不还,会被起诉成被告?第三,你考虑到这个后果了,那么就可以去做担保人了。

Ⅳ 贷款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是当借款人不履行还款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还款的责任。担保一般分为一般担保、连带责任担保两种。一般银行贷款偿还时,首先要看您当初担保时做的保证是连带责任担保还是一般责任担保。 一般来说担保人有以下责任: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责任与风险同在,小编在此建议大家,如果需要办理担保贷款的,到正规机构办理,在此之前多多了解,上网搜素相关资料,这样才可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

Ⅵ 小额贷款担保人责任是哪些

1、根据我国的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

2、一般担保指的是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但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不承担债务。简单说,在担保时已经写明如果借款人发生不能偿还债务的情况时,负责担保就是一般担保。

3、连带担保指的是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都有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是否有偿还能力限制。如果在合同内没有写明担保责任或者是约定不清楚的情况下都是连带担保责任。

Ⅶ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责任是什么

所谓被担保债务,法律上而言就是担保所指向的对象。比如张三向银行借款1万元,那么,张三对银行就有1万元的债务,张三找到李四做担保,李四保证张三按期向银行偿还这1万元债务,否则承担连带责任,在这个例子中,张三应当向银行偿还1万元的债务就是被担保债务。2、关于“保证债务的免除不影响被担保债务的存在,被担保债务的免除则使保证债务消灭”的理解。根据民法原理,因担保关系而形成的债权属于从债权,被担保的债权属于主债权,从债权从属于主债权,主债权的效力状态直接影响从债权的效力状态,而从债权的效力状态不影响主债权的效力状态。仍以刚才说的例子为例,张三对银行负有1万元的债务,从银行的角度而言,银行对张三享有1万元的债权,这个债权是主债权;而李四为主债权所设的担保而形成的债权为从债权,如果借款合同无效,那么保证合同自然无效,如果保证合同无效,不影响借款合同的效力,即张三仍应向银行偿还1万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条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