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银行贷款担保人能取消或变更成他人吗
可以申请变更,但是不能直接取消,到原贷款办理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核同意,新的担保人资质合格,可以变更的.
② 房屋贷款担保人能不能退出啊
1,贷款担保人的变更(包括退出、变担保人等等)应当得到贷款银行的同意。
2,你阿姨的事情,首先离婚时应该首先约定财产和债务的分割,其中应包括这笔贷款担保问题,应当双方明确离婚后的担保责任,双方确定方案后,必须与贷款银行沟通并提供后续方案让银行审核;银行同意后,就可按照银行要求变更相关担保手续。
3,银行如不同意,你们只有改变方案直至银行接受,否则无法变更担保人;银行的审核主要是判断担保人变更是否增加贷款风险,增加风险就不会同意。
③ 贷款担保人怎么撤销
我是信用社的。
担保是不能撤销的!一直到还通债务!
按照信用社贷款操作规范,除非担保人,和借款人,和信用社三方共同愿意!
债务才可以转移给他人。
也就是说,你要说服信用社,但是一般是不可能的(你这个情况是想转移贷款用途),除非把债务给还了。。。。
④ 如何解除按揭担保人
担保人如果需要解除担保,要根据担保人、借款人已经出资机构所签订的相关合同文件来执行。
一、一般来说,在借款人还清贷款以后,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若借钱方没有还清贷款,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二、如果一般保证则要到借钱方确实不能偿还之时才能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若是连带责任保证,则贷款机构能直接在贷款逾期后要求担保人代还借款,在担保人代为偿还借款后,能取得代位追偿权,取得后能要求借钱方偿还自己的代偿债务。
三、贷款担保人想要解除担保的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钱方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钱方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另外,在执行担保的历程中,需要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能在担保执行的历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4)房产贷款担保人能撤销吗扩展阅读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⑤ 别人房产抵押,用我的房产做担保,如果我想中途取消担保可以吗
听你这个问法,你那个要你担保的人,应该是贷款买房。如果房产证给他担保,自然是有风险,这是抵押担保,一旦因为种种原因(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原因)他较长时间按时还按,责任会由你的这个房产承担,银行有权将此房产送法院拍卖,拍卖所得款作为他对银行的补偿款。
⑥ 担保人可以中途取消担保吗
一般来说,在借款人还清贷款以后,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若借钱方没有还清贷款,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若是一般保证则要到借钱方确实不能偿还之时才能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若是连带责任保证,则贷款机构能直接在贷款逾期后要求担保人代还借款。
在担保人代为偿还借款后,能取得代位追偿权,取得后能要求借钱方偿还自己的代偿债务。贷款担保人想要解除担保的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钱方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
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钱方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
另外,在执行担保的历程中,需要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能在担保执行的历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一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最高额保证的保证期间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6)房产贷款担保人能撤销吗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条 保证责任的免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第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 保证人的一般抗辩权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⑦ 贷款担保人可以取消吗
有些人在急需用钱的情况下,迫不得已会借高利贷,高利贷在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情况下可能产生高昂的利息。法律并不会对双方约定的高昂利息加以保护,也就是说当债务人不还款时,债权人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支付高昂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不过很多高利贷担保人对担保高利贷的行为有疑虑,或者其担保行为违背了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担保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有权利行使撤销权的。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显失公平的;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担保人行使自己的撤销权需要在规定的时间行使,法律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撤销权适用除斥期间,当担保人没有在规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的,其撤销权消灭,担保人也就无权行使撤销权了。担保人在为他人提供担保时,一定要注意借款主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并且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避免因担保行为造成自己不必要的财产损失。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⑧ 银行贷款担保人可以取消担保吗
一般来说,在借款人还清贷款以后,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若借钱方没有还清贷款,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若是一般保证则要到借钱方确实不能偿还之时才能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若是连带责任保证,则贷款机构能直接在贷款逾期后要求担保人代还借款,在担保人代为偿还借款后,能取得代位追偿权,取得后能要求借钱方偿还自己的代偿债务。
贷款担保人想要解除担保的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钱方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钱方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另外,在执行担保的历程中,需要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能在担保执行的历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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