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个朋友贷款写我做担保人,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我根本不知道。今天收到一条短信才知道的。我该怎么处理
朋友贷款,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把你写成了担保人。
这样的担保形式应该是不成立的。
需要注意自己的信息是否被朋友盗用。
如果被盗用了,就要报警解决。
2. 我想贷款,担保人随便写了个人行吗
那肯定不行呗!你找到什么部门什么人去贷款,人家对担保人的情况几乎查了个底掉!因为如果你还不了贷款,必须由担保人替你还的!如果你随便填一个人名,人家放贷的人绝对不会贷款给你的!(经济学老师为你解答)
3. 当别人借用你姓名贷款,乱写担保人,怎么办
如果是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是无效的,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证明无效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 贷款人使用虚假身份贷款,担保人信息真实,担保人有责任吗
借款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担保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需要付法律责任。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规定身份证虚假信息应负法律责任如下: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有前两款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制作、发放、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二)非法变更公民身份号码,或者在居民身份证上登载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项目以外的信息或者故意登载虚假信息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居民身份证的;
(四)违反规定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五)泄露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担保法》对担保人规定如下: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5. 朋友贷款私自填我做担保人,现在不还钱,被他填写担保人的我可不可以
可以买票,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民事责任: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责任: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6. 别人用我的名字贷款担保人,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1、用你名字,要你本人签字的,本人没签字,可以报警处理的。
2、可以司法鉴定笔迹的。不是你本人签字就没关系。
3、银行也不傻,担保人本人没到场签字,贷款不可能通过的。
7. 给别人贷款做担保人
如果给你朋友担保了,你朋友在贷款到期后偿还了贷款本息,对你没有影响,还会给你的个人征信上增加了信用,对你以后贷款有好处.
但是你朋友贷款到期不能还款,你是负有边带赔偿责任(一般担保期限是贷款到期后六个月内,在此期间银行会起诉你和你的朋友,以保证贷款诉讼时效)这样会对你非常不利的.你以后也就不会在贷到款了.
所以给朋友担保主要看他的还款能力和抵押物是否足值.
还需谨慎,以免给自己以后造成很大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