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贷款可以做公积金和商业贷的组合贷款吗
建议组合,公积金不用就是糟蹋粮食,不要听信售楼处所谓的建议(他们会让你纯商业,这样他们放款快)但对你来说会付出过多的利息,直接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组合贷款,公积金中心办理完手续后会给你你想商贷的银行联系电话,你直接去找对应的房贷部门办理就好,资料齐全一般一天就办好,办完商贷后再办理担保,就好了,一点不麻烦
Ⅱ 关于住房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问题
如果购房者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满足需要时,缺口部分由贷款银行同时给予发放商业贷款,这种情况就叫组合贷款。能否办理组合贷款要看当地的贷款政策和业务流程是否允许。
组合贷款要求公积金贷款还款年限和商贷还款年限相同,这样每个月的还款总额(含贷款利息)是公积金贷款还款额加商贷还款额之和。
网上有贷款计算器可以试算还款额。由于公积金贷款可以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法”和“等额本息还款法”两种还款方式,而商贷一般是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所以网上的计算结果仅供参考,每月具体还款额要以贷款银行提供的还款计划表为准。
Ⅲ 我能同时用住房公积金和商业贷款买房子吗商业贷款最多能贷多少
若想在招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由于各城市的相关政策有所不同,具体您所在当地是否有开展公积金贷款业务以及相关规定(如:申请条件、审核标准、房产要求、额度、期限等),建议您与当地经办网点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确认哦。
Ⅳ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能组合吗
1、如果你87平的房子的房产证名称是你的那么再购买的话就属于第二套住房了;
2、如果想采用公积金贷款,前提是你87平的没有房贷;
3、如果满足2,那么你可以使用公积金+商业贷款的模式,叫做组合贷款;
4、如果你是第二套房,那么首付的比例也会增加。
Ⅳ 公积金可以和商业贷款一起贷吗
个人购买住房时、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可以同时使用,即房屋总价=购房首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利率和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分别按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1,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由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补足而形成的个人住房贷款模式。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时,这就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之和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多少比例各地不一样。
Ⅵ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可以同时贷申请吗
可以的,这种是属于组合贷款,如下:
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提供的资料如下:
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公积金缴存证明(已婚提供夫妻双方资料)。
Ⅶ 我和父母组合贷,我有公积金父母没有能行吗,还是说必须商业贷款
公积贷款只按个人,个人一般最高26w,不同地方最高贷款金额不一样,你父母没有住房公积金就只能商业贷款
Ⅷ 买房子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可以同时贷吗
公积金贷款额度主要根据月缴额、月缴比例以及贷款年限决定。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要求有补充公积金,若没有最多可贷40万),公积金贷款利率3.87%。商业贷款基准利率5.94%,要求提供收入证明(收入证明能够覆盖所有月还的两倍),银行流水或医保卡。
组合贷款审核比较麻烦,首先公积金需要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审核,审核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以年龄大者核算贷款年限,因为公积金贷款有最高限额,所以超出部分可以申请商业贷款。一般情况下,公积金贷款的收入不需要很高,月供500,12%缴存的都可以贷80万;商业贷款需要工资收入在月供的2倍以上。各地区贷款政策不同,建议一定要实地咨询。
Ⅸ 想问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可以组合贷款吗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某银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同时,还可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银行向同一借款申请人同时发放的,用于购买同一套自住普通商品住宅的个人住房贷款,是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组合的总称。
贷款流程具体如下:
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第二步: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第七步: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