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莫名其妙,说我被作为担保人进行了贷款,还要冻结我账户
建议您
1.马上查询具体情况。
2.如果是有人冒用名字,就报警!
3.查清楚情况然后去找能够证明你某短时间里没有到过事发地点。
4.直接去传票法院进行反控述。
5.让律师给你提贷款合同原件,然后出钱请专业的认证机构对签字进行辨认。然后出具证明给你。
6.有你一直在用的手机号码然后还得去整记录出来。他上面能显示出你大概在哪个区域。
7.然后现在证人,证词,证武,合同原件签名点专业机构出具的证明(不是你的),通话记录,通话地点记录。等多样证据在手,你可以反过来起述原告,对方律师,放款银行或者公司(法院的责任就算了)等。起述并要求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并要求他们对你赔偿各种各样的陪,特别是一定要记得要求银行和法院把上传的不良记录撤销掉。一点一定要当场要求。最起码要出具手写协议,多久撤销。
不撤销,你在银行啥业务都收影响
❷ 但是今天收到短信,她的担保人把她的身份证号和名字移交到法院了,留的我的手机号和我有关系吗
你问的是网贷
都是吓唬你的
逾期就开始吓唬人
不要理她们就可以,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什么法院通知、律师函,都是短信告诉你的,都是假的
❸ 收到普惠金融的短信,说是我给朋友担保,贷款逾期了,我应该怎么办
你给你朋友贷款贷款逾期了,你是担保人,那么现在银行就会找到你头上。当担保人一定不要轻而易举的就去当别人的担保人,因为当了担保人之后,贷款人如果跑掉了,担保人就该负责了。
所以一定不要做那些你不确定的事情,而且在不确定的因素,后面还有很多的风险,那么这件事情做出来就更加的划不来了,万一贷款人跑了,那么你就是全权负责的担保人了,他借了十万,要还20万的话,那你就要帮他还20万,因为你是担保人,所以所有的责任就是得让你来承担了,这个时候你想要逃离,也是没有任何办法的,因为法律上担保人就是得帮贷款人承担这些责任。
❹ 最近收到什么律师事务所发的发的信息 说我是贷款人填了我的号码作为担保人 我还不认识贷款人
都是假的,不放心的话,如果知道哪个银行,可以打银行客服电话咨询是否有这个事情,但是一般都是假的,你给别人担保,既然律师都来短信说明借款人不还钱了,这种情况,贷款银行早就会给你电话的,而且会打很多电话
❺ 贷款担保人会收到短信提示吗
会,银行贷款的担保人的担保信息还会纳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征信报告中去。
❻ 有个朋友贷款写我做担保人,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我根本不知道。今天收到一条短信才知道的。我该怎么处理
朋友贷款,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把你写成了担保人。
这样的担保形式应该是不成立的。
需要注意自己的信息是否被朋友盗用。
如果被盗用了,就要报警解决。
❼ 贷款担保人会收到短信提示吗
这是肯定会的,你作为担保人是有责任的,
❽ 朋友贷款逾期十多天了,为什么短信发到我这里来叫我尽快还款,他好像写我的是担保人。请问我有什么影响
短信发到你那里,很有可能是朋友被爆通讯录了,如果贷款担保人填的是你,那么你就要承担还款责任,还会影响你的征信。
贷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是有一定的责任的。具体看合同条款对于担保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是一般保证,在借款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老板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你对出借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在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届满没有还款的,出借人可以要求还款,也可以要求债务人还款。合同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具体而言,
1、如果借款人不还款,在担保责任期限内的,担保人就有义务偿还,担保人代为偿还了借款后,有权起诉借款人,向借款人追偿。
2、一般情况下,担保人的担保应当属于一般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借款人和保证人都有义务偿还借款,出借人有权选择向借款人或者担保人主张权利,借款人或担保人均有义务偿还借款。所以在借款人不还钱的情况下,担保人有偿还义务。
3、当然,毕竟是借款人的债务,最终的责任人是借款人,担保人在履行了担保责任,偿还了借款后,有权利向借款人追偿。
4、请注意,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是有期限的,根据《担保法》第25和26条的规定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期限为主债务到期后的六个月。如果当事人约定了担保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主债务到期后的两年。所以请担保人考察是否已经超过了担保责任期限,如果超期,有权拒绝承担保责任。
担保人的责任:
1、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担保法解释》,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2、《担保法》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3、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4、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❾ 律师你好!我收到短信图片乱说我是某某人的贷款担保人我该怎么办
如果你没有亲自办理相关手续。你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对方的行为涉嫌骚扰。可以选择报警处理。
❿ 网友在借贷宝借钱,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写我做担保人,后来我收到短信
收到短信回复TD退订掉,骚扰电话直接举报或者来黑。这类的担保信息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没事的 择友方面注意下 个人信息也注意保密 不好随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