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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人呆帐

发布时间: 2021-04-23 00:10:25

Ⅰ 我是贷款人,我没用这笔钱,保人是有工作的,朋友没还清有比呆账,法院会不会抓我

这个正常的贷款不是诈骗,法院不会的只是民事纠纷。没有到刑事案件的地步

Ⅱ 银行有呆账怎么贷款,什么是呆账贷款

简单一点来讲,呆账贷款就是贷款人已经基本确定了借款人不能偿还的贷款。
指逾期(含展期)3年以上(含3年)作为催收贷款管理,按规定条件确认为呆账损失,尚未批准,准备核销的贷款。
呆帐贷款
1、借款人和担保人被依法宣告破产,进行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2、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3、借款人遭到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或者以保险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4、贷款人依法处置贷款抵押物、质押物所得价款不足补偿抵押、质押贷款的部分;
5、贷款本金逾期两年,贷款人向法院申请诉讼,经法院裁判后仍不能收回的贷款;
6、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但经有关部门认定,借款人或担保人事实上已经破产、被撤消、解散在三年以上,进行清偿后,仍未能还清的贷款;
7、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处理的财产不足归还所欠贷款,又无另外债务承担者,确认无法收回的贷款;
8、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贷款。

Ⅲ 银行贷款已经起诉法院做了损失坏账了,担保人成了黑名单,这种情况担保人的黑名单还能消除吗

担保人只有在欠款还清的情况下,才能取消黑名单,因为担保人与欠款人有同样的还款义务。

Ⅳ 个人征信中的“呆帐”是什么意思

呆账是指已过偿付期限,经催讨尚不能收回,长期处于呆滞状态,有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款项。呆账是未能及时进行清账的结果,又指因对方不还而收不回来的财物。
呆账的认定条件:
1)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2)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死亡,金融企业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3)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债务,金融企业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4)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5)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或下落不明,未进行工商登记或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工商年检,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6)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金融企业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
7)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金融企业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终止或中止执行后,金融企业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8)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后,.因借款人和担保人主体资格不符或消亡等原因,被法院驳回起诉或裁定免除(或部分晓除)债务人责任;或因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权利凭证遗失或丧失诉讼时效,法院不予受理或不予支持,金融企业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9)由于上述1至8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金融企业依法取得抵债资产,抵债金额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10)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凡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由于上述1至9项原因,无法偿还垫款,金融企业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垫款;
1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投资权的金融企业的对外投资,由于被投资企业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的,金融企业经清算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股权;
12)金融企业经批准采取打包出售、公开拍卖、转让等市场手段处置债权或股权后,其出售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可认定为呆账;
总结:呆账就是应该收取而没能收取,很可能变成死账的账。

Ⅳ 因替他人做担保逾期形成呆帐 现向银行申请出示了一份证明 目前本人要去做房屋贷款 会有影响吗

替他人做担保,逾期形成呆账,现在向银行申请一份证明,如果你现在贷款的话,一般是很难获得批准的。

Ⅵ 贷款人呆账用担保贷

呆账贷款是指下列情况的贷款:
1、借款人和担保人被依法宣告破产,进行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2、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3、借款人遭到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或者以保险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4、贷款人依法处置贷款抵押物、质押物所得价款不足补偿抵押、质押贷款的部分。
5、贷款本金逾期两年,贷款人向法院申请诉讼,经法院裁判后仍不能收回的贷款。
6、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但经有关部门认定,借款人或担保人事实上已经破产、被撤消、解散在三年以上,进行清偿后,仍未能还清的贷款。
7、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处理的财产不足归还所欠贷款,又无另外债务承担者,确认无法收回的贷款。
8、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贷款。

Ⅶ 我邻居帮人担保贷款很多年信用社没催款是不是成了呆账

不是的,银行会随时起诉要求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