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最长可以达到多长
国家助学贷款放款和还款期限总计一般不超过八年,是否展期由经办银行与借款人商定。 贷款学生本科毕业后继续攻读研究生或第二学位的,经与银行协商确定,在读期间贷款期限可相应延长,贷款本息最长可延期至研究生或第二学位毕业后四年内还清。贷款学生在离开学校或攻读高层次学位前,必须与经办银行办理还贷相关手续,具体确定每笔贷款的还款期限
② 助学贷款一年能贷多少,期限是多久
助学贷款主要有两类,分别是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
1、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为1000到8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
2、国家助学贷款:按照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的标准,具体额度由借款人所在学校按本校的总贷款额度,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标准以及学生的困难程度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应答时间:2020-09-08,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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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请问助学贷款申请表里的“贷款年限”是什么意思
助学贷款申请表里的贷款年限是指从借款日期到还款日期的时间
助学贷款还款年限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
2、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3、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3)本科贷款期限扩展阅读:
按贷款期限的长短,可以将贷款分为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
1)、短期贷期限在1年或者1年内(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为临时贷款),其特点是期限短、风险小、利率高,通常以“放款”的方式发放,主要用于满足借款人对短期资金的需求。
2)、中期贷款期限都在1年以上(不含1年),五年以下(含5年),其特点是期限长、利率高、流动性差、风险大。
3)、长期贷款为5年以上(不含5年)贷款。
④ 本科大四最多可以分几期,能贷多少
(招商银行)请问贷款用途是什么?
我行规定:贷款人年龄需年满18岁,且年龄加贷款年限不得超过70岁。
【注】未成年人如需申请贷款,可尝试由父母(或一方)作为共同贷款申请人;具体能否办理,建议您联系网点贷款部门咨询!
⑤ 大学生贷款金额是多少年限是多久
在校大学生
大学生助学贷款额度于今年秋季进行了上调,本科生、专科生贷款额度每人每次不得高于8000元,而研究生助学贷款每人每次最高可贷12000元。这类大学生银行贷款产品在校期间不需要支付利息。
毕业大学生
大学生创业贷款属于小额贷款,最高可贷10万,具体贷款额度要根据申请人资质和地区政策决定。另外,这类大学生银行贷款产品能享受到贴息政策,主要针对人群为应届毕业生或毕业两年以内的大学生。
贷款期限: 国家为大学毕业生提供的小额创业贷款是政府贴息贷款,其期限为1~2年,2年之后不再享受财政贴息。
贷款方式: 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小额贷款方式为担保、抵(质)押贷款。 金额要求 创业贷款金额要求一般:最高不超过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购置(安装或修理)小型设备(机具)以及特许连锁经营所需资金总额的70%; 期限一般为 2年,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生产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为1年; 个人创业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期限贷款利率,可在规定的幅度范围内上下浮动。 贷款偿还方式 1、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创业贷款,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创业贷款,贷款本息偿还方式可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也可按双方商定的其他方式偿还。
⑥ 本科生贷款年限是多少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大政府对国家助学贷款的支持力度,从今年起,贷款最长期限由原来的10年、14年统一延长至20年,将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还将为有困难的学生代偿本息。
⑦ 大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办,具体承办银行由各地财政、教育、银监部门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你可以咨询一下家庭所在地街道办(村委会)。
国家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如下规定:
(一)借款主体及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含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三)贷款申请及还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四)贷款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五)贴息和风险补偿金
1.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部属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2.风险补偿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
3.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及风险补偿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及时足额划拨,由经办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弥补贷款违约损失等有利于防范风险和加强管理的费用。
具体办理大致程序有:
1.申贷学生前往县(区)学生资助中心提供证明材料,经审查合格后填写《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书》,返回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办理审查盖章手续后,提交给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也可在国家开发银行网站(HTTP//www.CDB.COM.CN)自行下载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书》(一式两份),预先办理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审查盖章手续,以减少往返次数。
2.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现场办理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
3.县(区)学生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4.借款学生执借款合同在省农信社指定网点开立用于资金结算的个人账户。
5.借款学生执借款合同(含回执)到高校报到,办理高校确认手续,通过邮寄或家长传递方式,将合同回执提交给县(区)学生资助中心。开发银行省分行确认后,通知县(区)学生资助中心和省农信社将贷款资金汇划至高校指定账户,缴纳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
6.借款学生及时将收据或发票复印件邮寄回县(区)学生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