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年前的贷款...利息越来越多,,还不上贷款,最严重的后果会怎样
黑不黑名单我不知道 只知道你下次贷款就没戏了 还有当初抵押的东西就没有了
2. 20年前的银行贷款
20年了,信用社从未向当事人追讨过贷款。也就是说,在这20年,信用社已经放弃了追讨这笔债务权力,或者放弃了债权。 至于父债子还也没有法律依据.
即使信用社向法院诉讼,法院也不会受理,只能调解。因为已过法律诉讼时效期。
如果不想替父还款,你可以这样答复信用社:
我没有还这笔款的义务,你(指信用社)可以到法院起诉,有了法院判决,我会按法院判决书执行的。
不要怕,他们也就是吓唬吓唬而已,他们不会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的,因为已经20年没有追逃,不受法律保护了。
补充:
“多谢大家的赐教,帮助很大,不过据说银行欠款人写的是他长子的名字咧,这有没重大关系啊?”
在法律上,欠款人的名字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个欠条有没有他长子的亲笔签字或画押。比如:某某人自己写一张欠条,写的欠款人是美国总统,你说美国总统会承认吗?
再说了,事隔20年了,有什么证据说这笔钱没还,若没还为什么20年未讨要,真正的当事人(某父亲)已不在,无法澄清。
即使这笔款是他长子亲自签字画押的,并且至今仍然未还,从法律角度讲,现在也可以不还,因为已过诉讼时效期,视同已经放弃债权。从道义上......。
不多说啦,够详细了。
3. 20年前的贷款,现在能立案吗
现在是立案登记制度,只要去法院就可以立案,但是法律有诉讼时效一说,超过诉讼时效会丧失胜诉权,建议你去当地找律师咨询一下。
4. 请问20年前欠的贷款现在要合还吗
有证据就可以
5. 20年前的贷款,现在银行追债来了
银行没有销户口的权利,但有权利加入黑名单,还有把你告到法院的权利,银行最终的办法是把你告到法院,如果你真的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即便银行胜诉,法院也没有办法执行
6. 二十年以前的贷款受法律保护吗
二十年以前的贷款,就不受法律保护了。因为20年的时间已经超过了诉讼保护期,超过诉讼保护期人民法院就不予保护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6)20年前上一代的贷款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7. 20年前的第一代身份证别人拿了能办贷款吗
这个是贷不了款的,即使拿最新的身份证也必须要本人才可以贷款的,所以即使他拿到也没有用
8. 20年前的贷款为什么贷款后的一两年不催还款,现在二十年以后还要还利息
还款是个人应尽的义务。而不是权利。既然有合同约定,自己肯定就要主动还款。怎么能怪到别人身上说是不催缴还款呢?
9. 现在国家怎么把二十年前的贷款又开始要了.
20年前的贷款没有还的吗?怎么会不要呢?只是现在加上本金利息,钱就更多钱,银行只是用时间在赚你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