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请问ppp项目扣除建设期利息后怎么计算运营期利息
一、建设期利息应按借款要求和条件计算。国内银行借款按现行贷款计算,国外贷款利息按协议书或贷款意向书确定的利率按复利计算。为了简化计算,在编制投资估算时通常假定借款均在每年的年中支用,借款第一年按半年计息,其余各年份按全年计息。计算公式为:各年应计利息=(年初借款本息累计+当年借款额/2)×年利率。当总贷款分年均衡发放时,建设期利息的计算可按当年借款在年中支用考虑,即当年贷款按半年计息,上年贷款按全年计息。二、例如:建设期为2.5年,第一年借款300万元,第二年借500万元,第三年上半年借600万元复利计算方式问:建设期利息为多少,第四年期初借款为多少?利息计算方法一;第一年利息:(300/2)*利率第二年利息:(300+(300/2)*利率)*利率+(500/2)*利率第三年利息:(300+(300/2)*利率+500+((300+(300/2)*利率)*利率+(500/2)*利率))*利率+(600/2)*(利率/2)利息计算方法二:将计算期改成半年,也就是按半年利率计算半年利息,将2.5年计算期修正成5个半年计算期,以此计算利息。不过这种方法计算的利息大于方法一的。如果第三年下半年开始付息,第四年期初借款为300+500+600+前2.5年利息。
⑵ ppp项目融资难如何解决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总体来看,现阶段我国关于PPP项目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健全、不完善,出于风险考虑,社会资本方对参与PPP项目持观望态度,不敢轻易涉足。对此,必须加快相关领域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为PPP项目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一是尽快完善法律法规体系,通过法律形式规范PPP项目中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法律形式保护社会资本方以及融资方利益,另外,以国家法律给PPP项目定位,也可以打消相关参与方认为地方政府搞PPP项目可能只是短期行为的顾虑。二是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共服务与产品定价机制和价格体制改革,合理制定运营费、政府补贴及其他相关定价,不搞“一刀切”,确保社会资本方能够获得合理的项目投资回报,以提高社会资本方,特别是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二)落实项目贷款制度
2009年我国银监会发布了《项目融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其作为“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步构建完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从目前项目融资的实际情况看,以项目资产或项目未来收益权为担保的融资方式一般很难在实务中落实。PPP项目融资的融资主体是项目公司,第一还款来源为PPP项目运营产生的现金流,融资担保应当为该PPP项目。采用银行贷款融资方式,则银行对贷款的审批、贷款发放的相关标准、流程应当与一般的企业贷款区别对待,如在贷款审批的风险判断上,应重点对PPP项目的建设风险、运营风险以及获取现金能力的风险等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在落实融资担保方面,应当按《指引》规定,允许项目公司对PPP项目资产进行抵押和质押;在项目贷款制度的完善方面,应当鼓励金融机构在原有一般贷款的基础上,针对PPP项目特点设计组合贷款,提倡金融机构与社会资本方同时介入并全程参与PPP项目,为PPP项目提供更好的融资服务。
(三)转变地方政府观念
从目前的实践来看,一些地方政府对实施PPP项目存在误区,如有的地方政府将国家推行PPP想当然地理解为原政府融资平台的一种替代,将一些非经营性项目推出来搞PPP,以为能借此变相解决城市建设的融资需要;有的地方政府只重视招商引资,对PPP项目推进缺乏长远规划,存在搞政绩工程的错误思想与观念;有的地方政府存在官本位思想,不能与社会资本方建立平等合同主体关系、合作关系和伙伴关系,在项目融资过程中未起到建设性作用。上述错误观念,会让社会资本方以及意向融资方望而却步,既不利于各方合作,也不利于PPP项目融资。因此,必须转变上述错误观念,在协助PPP项目融资方面,政府方应当加快优化地方投融资环境,对进度快、履约能力强的PPP项目给予更多的政府补贴,增强社会资本方和金融机构对实施当地PPP项目的信心。
(四)丰富完善融资工具
一是在国家层面出台丰富融资工具的政策,如允许已签署PPP合同的项目公司上市融资等。二是完善既有融资工具作用,如债券融资方面,可进一步降低社会资本方及项目公司的债券发行限制,使其能通过发行项目收益债等债券,吸引保险、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投入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方面,鼓励项目公司将未来预期能够获得稳定收益的资产,如收费权、政府补贴等打包出售,获取资金。三是充分发挥银行贷款融资的主力军作用,项目公司应当积极配合银行实施增信,如充分运用股权质押、应收账款收益权、项目公司资产、其他社会资本方保证等增信措施,降低金融机构融资风险,争取获得更大的融资支持。
(五)超前考虑退出机制
鉴于PPP项目期限较长,出于防范风险考虑,同时也是为了解除PPP项目融资的后顾之忧,社会资本方和金融机构应当超前考虑退出机制。前已述及,社会资本方可考虑采用的退出机制有资产证券化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社会资本方即可着手考虑包括资产证券化在内的各种退出方式,待条件成熟后随即实施。金融机构在制定融资方案时,按融资期限长短进行结构化分层,安排流动性投资者加入,增加项目流动性资金支持,通过结构化分层,将期限较短的作为优先级,到期时有权选择向其他流动性支持者转让,实现退出。此外,金融机构可考虑提前介入PPP项目融资,建设期先安排资管产品提供流动性支持,进入营运期再发放银行贷款,置换原资管产品融资。这样可以让资管产品先期退出,也可缩短资管计划与银行贷款两方面的融资期限,减少融资风险,增加融资支持。
⑶ 政府ppp项目贷款利息一般规定是多少
建设期利息应按借款要求和条件计算。国内银行借款按现行贷款计算,国外贷款利息按协议书或贷款意向书确定的利率按复利计算。为了简化计算,在编制投资估算时通常假定借款均在每年的年中支用,借款第一年按半年计息,其余各年份按全年计息。
⑷ 银保监局对PPP项目贷款放款要求
一份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审批意见书显示,针对PPP的不同模式,比如BOT、BOO、TOT等,银行有不同的贷款要求。一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项目想要顺利获得银行贷款,需要满足包括所处区域、还款来源、资产负债率、实收资本以及现金流等在内的20多项条件。
⑸ 银行审查PPP项目:满足20多项条件才可贷款
一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项目想要顺利获得银行贷款,需要满足包括所处区域、还款来源、资产负债率、实收资本以及现金流等在内的20多项条件。
以现金流为例,贷款意见书要求,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需要经营性现金流稳定,项目使用者付费及政府付费获得的收入,要能全额覆盖贷款本息。而且,涉及使用付费者为公众,如果项目未通过价格听证机制,应追加有效抵押担保方式;若项目在完工后无法通过价格听证的,应立即停止放款,同时要求客户立即偿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由于银监会尚未对PPP贷款有明确的定义和要求,意见书认为,这些贷款条件只是对PPP项目的最基本原则性要求。不过在一些PPP专家看来,这些条件过于苛刻,实际上代表的是商业银行对PPP项目融资的观望态度。
⑹ PPP项目中在建设期内偿还银行贷款的利息还算得上“建设期利息”吗
建设期利息是属于资本化项目,计入总投,然后银行贷款本身就包含利息支出,不计入财务费用,而是计入在建工程再转固定资产
⑺ 请问一个ppp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比较可行的融资模式是什么
ppp项目包含很多模式,具体模式要对项目实际考察论证后,才能定义最适合的模式。建议做EPC模式。这样项目风险可以做到最低,操控性比较大。
⑻ 银行为什么不愿意ppp年限过长
商业银行服务PPP项目总体上说具有较稳定回报率和相对安全性。但是,PPP项目风险被社会资本、公共部门和商业银行合理分担,并不等于可以忽视风险。商业银行要服务好PPP项目还须正视和防范四大风险:一是流动性风险。PPP项目主要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投资规模大、运营周期长,商业银行介入后面临较长融资周期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尤其是期限错配风险会高于传统项目。二是创新风险。我国PPP模式属于新生事物,商业银行介入PPP,需把握其新型需求,并有针对性地改造相关产品或服务。比如,为适应PPP项目期限较长的特点,商业银行须突破原有规定,重新设定贷款期限;针对PPP项目大多涉及公益性资产不能用于抵押的实际,须创新担保方式,允许以特许经营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等设定质押;围绕PPP模式不同于一般项目融资的风险特征,还须提出新的项目评审、贷后管理要求。三是资产风险。我国PPP尚处于起步阶段,商业银行介入还可能遭遇政策调整等风险。四是盈利风险。PPP项目的公益属性决定了银行回报率不高,加上商业银行的合作方多为政府部门或国有大企业,信用等级较高,银行议价能力较弱,进而影响盈利性。
⑼ 银行怎么对待PPP项目:需满足20多项条件才给贷款
针对PPP的不同模式,比如BOT、BOO、TOT等,银行有不同的贷款要求。一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项目想要顺利获得银行贷款,需要满足包括所处区域、还款来源、资产负债率、实收资本以及现金流等在内的20多项条件。
以现金流为例,贷款意见书要求,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需要经营性现金流稳定,项目使用者付费及政府付费获得的收入,要能全额覆盖贷款本息。而且,涉及使用付费者为公众,如果项目未通过价格听证机制,应追加有效抵押担保方式;若项目在完工后无法通过价格听证的,应立即停止放款,同时要求客户立即偿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由于银监会尚未对PPP贷款有明确的定义和要求,意见书认为,这些贷款条件只是对PPP项目的最基本原则性要求。不过在一些PPP专家看来,这些条件过于苛刻,实际上代表的是商业银行对PPP项目融资的观望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