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银行贷款合同有效期为多长
这要看你签订的是哪种合同了,最高额可循环借款合同的期限由双方约定,可以很长,这与你的贷款到期时间并不必然相同,比如说你的合同签订的是5年,那么在5年的合同框架内,你可以只办理1年期的借款,如果需要,你还可以在到期后办理4个一年期的贷款。
『贰』 2001年3月20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了2000万元的借款合同。根据合同的约定,借款期限为2001年4月1日——20
1、不合法,抵押物不能直接给抵押权人,应该走拍卖程序,拍卖所得款多退少补。
2、保证期间到2002年10月1日,担保法规定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为债务到期的6个月。
3、丁公司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叁』 银行贷款借据期限能否超过合同期限
银行贷款借据期限不能超过合同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90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06条、借款人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当事人对于偿还借款的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61条仍然不能确定的,借款人随时可以偿还借款,贷款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之内偿还。
综上所述,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于偿还借款的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61条所要求的,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且按照交易习惯或合同的有关条款亦不能确定的。
债权人随时可以偿还借款,债权人可以催告债务人在合理的期限之内偿还
补充回答:
关于借条所载明的利息约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若干具体意见》6条的规定,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包括利率本数),否则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肆』 我的贷款是否余期
不是你贷款是不是到期了,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
逾期借款,是指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返还给贷款人的款项。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返还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的利息及支付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对于返还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的利息因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明确,一般无争议;对于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借款人应按何标准支付及支付至何时止,不仅当事人间有很大的争议,法官在裁决这类案件时适用的标准也不统一,影响了法律的权威性。律师以为,对这一问题有必要作一整合,使大家的认识能够统一。
银行投放在这类放款上的资金,将来可能收回,也可能收不回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极大,对于这类放款,商业银行通常要加收惩罚利息。逾期贷款属于银行的有问题资产,因此商业银行应保持较高的资本准备,准备率一般为50%。
『伍』 对于提前还贷款部分,按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和约定执行利率计收利息是什么意思哪位帮忙解释一下
解释的内容会有很多,其实核心是说,银行不希望你提前还贷。会在合同中规定很多细节,让你提前还款很难。
原因很多,简单来说,如按揭,银行安排了15年以上的存款,但你提前还了,银行会少收利息并且多付长期存款的钱,导致利润减少。
最后,建议你查查我的答案,现行低利率的年代,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提前还贷,想再贷会很难的。一定要慎重啊。
『陆』 借款合同期限与抵押合同期限必须一致吗
没有相关具体规定。
根据《担保法》、《物权法》相关规定,借款合同为主合同,抵押合同为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一般借款期限应当与抵押合同期限一致,否则将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建议保持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的一致性,房屋登记有一条规定,要求申请材料信息一致。
『柒』 银行在贷款合同到期的最后一天放贷是不是违规
他没有什么违规的呀,因为贷款合同到期的最后一天也是在这个合同里面的呀,所以说不算违规的呀?
『捌』 借款合同期限与实际放款日不同,贷款期限应怎样确定说明具体原因法律规定
借款合同与实际放款日经常不同,这很正常。实务中是借据为准,一般银行的借款合同中都有这样的表述。即使没有这样的约定,也是以借据为准,因为合同是诺成的,而借据代表着合同的实际履行,以履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