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2年前的法院判决书还有效吗
上面回答都正确
结合你这个案子来看,判决书是有效的,但你邻居不能依据该判决请求法院强行拆除,也就是说你实在要想赖也可以的。
不过,如果你现在还是侵占对方宅基地,那么这是个持续侵权行为,对方还是可以再次起诉要求拆除的。
B. 判决书过了20年原告不执行还有效吗
无效。请求强制执行的时效是自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满两年,已经过了二十年,但是任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会受理,但是,如果被申请人,就是一般是被告,提出了时效已经经过,那么法院就会终结执行程序,不在继续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一十五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拓展资料
判决书,法律术语,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规: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从2014年1月1日起在互联网全面公布,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未成年犯罪以及不宜“晒”的4类判决书外,公众均可随时查阅。
C. 20年前的判决书没有执行,现在能从新立案吗
如果20年前时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后,被被法院中止执行的,可以在发现被执行财产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D. 20年前的法院判决书,现在可以申请执行吗
这个问题民事诉讼法院有明确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是2年,如果2年内没有申请执行,不是不可以申请执行,但是如果对方以已过申请执行时效为抗辩,那法院就不会强制执行了。
E. 20年前的法院判决书对方未申请强制性执行,20年后对方又提出,我可以不执行吗
判决书仍然是合法有效的,当事人应当履行,但因为超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法院不会给强制执行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F. 前几年法院的判决书,判决书的内容现在能执行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其他阻碍
(一)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
(二)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三)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四)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2]
G. 法院判决书20年了,判决书还有效吗
就判决书本身而言,它生效后到判决内容履行前一直具有法律效力,但判决书内容强制执行申请期限为两年,即;在判决生效后两年期限内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过了两年期限,判决书内容依然有效,即你获得的胜诉权存在,就是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已。 如果你属于后者可以想办法自己实现这些权利。
H. 多年前的判决还能执行吗
法院的执行可以申请中止,当中止的情形消失后,将恢复执行。请参照具体情形,看有无中止情况存在。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5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I. 请问法院判决书的有效期是多少年20年后对方可否向法院要求强制执行急需求助。
法院的判决书一直是有效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2年。超过2年申请执行的,法院不受理。执行受理后没有期限,永远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三条 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9)20年前的贷款判决书还能执行吗扩展阅读:
案例: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7000元执行款交到申请执行人李某手中,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得以执结。
李某与黄某同为一师某团场连队的职工,两人平时关系不错。2017年1月,黄某从李某处借款7000元,两人约定半年内归还。可借款到期后,黄某却以种种理由拒绝偿还,并对李某恶语相向。无奈之下,李某将黄某诉至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被告黄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偿还李某借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没有发现被执行人黄某的各项财产。今年8月,执行干警在与申请执行人的交谈中得知,被执行人黄某平时喜欢随身携带现金。分析案情后,执行干警拟定了强制搜查的执行方案。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我院现派执行人员秦某、石某对你的住所依法进行搜查,这是搜查令,请你配合。”今年10月中旬,法院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黄某出示了搜查令。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搜查,执行干警从被执行人随身衣物、衣柜等处共搜得现金7000余元。
11月2日,执行干警将7000元执行款交到申请执行人李某手中。
法官说法:
在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个别被执行人为实现规避执行之目的,往往不将钱款存在银行,而是以现金方式存放在家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在上述案件中,被执行人黄某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在强制执行程序中依法对被执行人住所进行搜查,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