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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贷款能进行二次贷款吗

发布时间: 2021-11-02 08:48:18

A. 房屋可以二次抵押贷款

您好,房子已经办理过一次抵押贷款,并仍在还款中,再次做抵押贷款叫二次抵押贷款。有前提条件要求:

1、已办理房产证。

2、房产减掉此前抵押贷款金额还有余值。如果此前办理的抵押贷款金额较房产价值小得多,比如房产值100万,只抵押贷款了10万,那还有90万余值。

3、二次抵押只能以余值作为抵押物价值,一般银行贷款会打折扣的,比如打6折的话。就只能抵押贷款90乘0.6就是54万。

4、如果做二次抵押最好是再同一家银行做追加抵押比较好操作。

B. 第一套房子可以做二次抵押贷款吗

可以的,现在允许房子做二押,但是贷的金额没有一押的多。

C. 我的房子正在按揭贷款中 请问可以向银行做二次房屋抵押贷款吗

贷款的房子是可以用于抵押的。但并不是全部的贷款机构都支持按揭房抵押贷款的。

(3)房产抵押贷款能进行二次贷款吗扩展阅读:
法律概念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特征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担保法》第38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二)抵押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担保法》第33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种类:
(一)不动产抵押
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丧失其原有价值或失去其使用价值的财产,如土地(在中国仅限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可以抵押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如房屋等)等;
(二)动产抵押
是指以动产作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动产是指可以移动并且移动后不影响其使用价值,不降低其价值的财产(在中国仅限于交通工具等特殊的动产);
(三)权利抵押
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各种财产权利作为抵押物客体的抵押,依据现行的中国法律,权利仅可用于质押
(四)财团抵押
又称企业抵押,是指抵押人(企业)以其所有的动产、不动产及权利的集合体作为抵押权客体而进行的抵押;此类型实为各种担保类型的集合,并不是法定的抵押方式
(五)共同抵押
又称总括抵押,是指为了同一债权的担保,而在数个不同的财产上设定的抵押,此类型实为各种担保类型的集合,并不是法定的抵押方式;
(六)最高额抵押
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D. 房产可以二次抵押吗

即房子已经办理过一次抵押贷款,并仍在还款中,再次做抵押贷款叫二次抵押贷款。

(4)房产抵押贷款能进行二次贷款吗扩展阅读

房屋二次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

2、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3、房屋是使用中国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

4、房屋抵押登记已办妥,且我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

5、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中国银行执管;

6、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

贷款币种:

二次抵押的贷款币种根据贷款的具体用途来确定,原则上与原房屋抵押贷款的币种一致。申请外币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具有外汇还款来源。

贷款限额:

1、贷款额度=房屋价值*抵押率-原贷款的本金余额。

2、房屋价值以房屋的原购买价和二次抵押时的评估价相比较,取两者中的低者。以住房抵押的二次贷款抵押率最高不超过70%;以商业用房抵押的二次贷款抵押率最高不超过50%。

贷款期限

二次抵押贷款的期限根据贷款的具体用途来确定,用于个人消费类贷款最长不超过5年,用于个人经营类贷款最长不超过3年,并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第一次抵押贷款的到期日。

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商业贷款利率。外币贷款执行中国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外汇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按原合同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利率。

抵押权

《物权法》第l95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196条: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一)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第198条: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