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信用社贷款期限与担保期已过,信用社起诉有效么
这个属于正常现象。钱是必须还的,赖账是不可能的,贷款还款是你必须的责任和义务,不能人家不追要,你就不还了,这是不可能的。
法院绝对的支持,而且你们肯定是输,借款人是第一偿还人,在借款人实在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才有担保人连带偿还,负连带责任。借款时效期基本没有,借款方在两年内追要贷款,并有证人证明曾经追要过,但是没有找到当事人,就说明没有放弃这个诉讼权,2年时间不追偿表明自动放弃诉讼权利。
基本这样,谢谢。
❷ 信用社贷款偿还期限与担保期已过,信用社起诉,法律支持
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在当前的两年内信用社向你家催过款没有,如果没有催讨过,说明已经超过法定诉讼时效期限了,你可以向法院表示信用社的诉讼时效期限已经超过,并要求法院对信用社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就可以了。
❸ 贷款起诉的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啊
按照法律规定,超过诉讼时效不受法律保护。但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还款实属不道德行为。故有以下建议供你参考,看对你是否有帮助。
(一)你与欠款人之间约定有还款期限,而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没有向欠款人请求,诉讼时效就已过。如果中途追要过,那得提供证据。
如果证据不足,建议你先与债务人协商还宽事宜,同意其延长还款期限,并适时要求债务人写保证书,注明何时还款的内容,注意协商技巧。有了这份保证书,诉讼时效就从他保证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
(二)你与欠款人之间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从你向对方主张权利而被对方拒还款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那你可以通过发律师函或可以证明的书信形式向债务人主张还款权利,或及时向法院起诉。
(三)现在打官司诉讼费不高,起诉后寄希望于债务人在诉讼阶段不提出诉讼时效已过,而法院不会主动审查诉讼时效,那你就能胜诉。
很多法院对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案件诉讼时效掌握地不是很严,只要提供了证人证言或当事人自认了,那就判决原告胜诉,建议一试。
❹ 担保人,但保证期现已过,债权人把借款人和我也告上了法庭,我缺席开庭,判决我承担连带责任,还有办法吗
您好,由于您提供的信息较为简单,律师无法全面确切的进行判断,现谨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回答如下:
首先,要区分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如果是您承担的是一般保证,则债权人需要到债务人确实不能偿还才能要求保证人代偿;
如果是您承担的是连带责任担保,则债权人可直接在债务逾期后要求保证人代偿其担保的额度(这个额度就是保证合同中规定的担保额度),保证人代偿后可以取得代位追偿权要求债务人偿还自己代偿的债务。
其次,应当注意还款期限及保证期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最后,为慎重起见,建议您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律师事务所进行详细咨询。
好评是继续回答的动力,如果您对我的回答感觉赞,请在下方进行评价。
附:我国担保法相关法律规定
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一般保证及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保证人的一般抗辩权】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❺ 民间借贷诉讼,过了但保期限的话,担保人还需要出庭吗
有些事实可能会在开庭时才能知道。所以,是否真的免除担保责任,不能简单确定。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最好出庭,如果不能出庭,可以委托代理人。如果不出庭,出现新的事实的话,你可能错过抗辩的机会。
❻ 担保已过时效能否起诉银行恢复征信
信用社依然有权追索债权,就是要你还钱
过不过诉讼时效只是诉讼部分可以放弃,不一定必须放弃
信用社态度好的话会和你协商,免掉利息、态度不好依然会处置你的资产
信用社依然有权追索债权,就是要你还钱
过不过诉讼时效只是诉讼部分可以放弃,不一定必须放弃
信用社态度好的话会和你协商,免掉利息、态度不好依然会处置你的资产
❼ 法律~~借款上诉期过了怎么办~
本案已超过诉讼时效2年,到法院告诉的话,结果一定是败诉;除非你有中断的事由(须有证据证明),否则只有一条路,就是找借款人协商,要求其还款。
❽ 银行借款担保期已过、法院起诉还有效吗
你所说的担保期,是担保法中的保证期间。
一,保证期间就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依保证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
保证期届满,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届满发生实体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
二,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
1,保证期间是一个不变期间。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自行约定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止日起六个月。另外,如果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止日起六个月。而在保证合同中经常出现的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止或相类似的字样约定保证期间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诉讼时效中断
2,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持续达到一定期间而致使其请求权消灭的法律事实。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胜诉权。
3,诉讼时效期间,中断、中止、延长事由较多。而在保主合同中,只有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期届满前,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才可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三,你要掌握清楚你的保证期间,债务人对主债务人的诉讼可以因诉讼时效中断,而重新行算,但不可将诉讼时效视为或等同于保证期间。这是法律适用的一大误区。
❾ 担保期限已过,还需承担担保责任吗
担保期限已过,不承担担保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本案债权人需要看担保合同中,是否约定了保证期限,如果约定了具体期间,按担保期间计算,如果约定不明,按2年计算,如果未约定期限,按6个月计算。不过期需要承担责任,如果过期,还要看债权人是否在此期间向债务人或担保人主张过权利,如果已经主张,担保人也需要承担责任。
(9)上诉贷款保证期限已过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❿ 我是担保人,借款人跑了,担保期限已过.可法管却判:根据以往经验我应该是借款人,我拜诉.法官不采取
您好:
首先,你要弄清楚你和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时,有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如果有“如果对方不能还款的,本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则为一般保证;如果你们未约定保证方式,则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因未约定保证期限,推定保证期限自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内。
如果是一般保证,你是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您可以对债权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在保证期间6个月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你的保证责任免除。如果债权人已经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此后,债权人要求您承担保证责任的,您应该承担保证责任。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您不享有的先诉抗辩权。
第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第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第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欠款规定的权利的。
所以,如果你担保的方式是一般担保的话,债务人(也就是借款人)跑了,并不知所踪,致使债权人要求他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你就要承担保证责任了。
如果你们未约定保证方式,则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也就是你,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在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债权人未要求你承担保证责任的,你的保证责任免除。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O(∩_∩)O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