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银行借款担保期已过、法院起诉还有效吗
你所说的担保期,是担保法中的保证期间。
一,保证期间就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依保证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
保证期届满,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届满发生实体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
二,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
1,保证期间是一个不变期间。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自行约定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止日起六个月。另外,如果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止日起六个月。而在保证合同中经常出现的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止或相类似的字样约定保证期间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诉讼时效中断
2,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持续达到一定期间而致使其请求权消灭的法律事实。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胜诉权。
3,诉讼时效期间,中断、中止、延长事由较多。而在保主合同中,只有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期届满前,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才可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三,你要掌握清楚你的保证期间,债务人对主债务人的诉讼可以因诉讼时效中断,而重新行算,但不可将诉讼时效视为或等同于保证期间。这是法律适用的一大误区。
❷ 贷款担保有有效期吗还是直到还清为止担保怎样会失效
担保人没有法律期限,除非是担保的这笔钱都还完了,接下去没有去担保了,那期限也到期了
❸ 银行贷款担保人有期限吗
担保人没有法律期限,除非是担保的这笔钱都还完了,接下去没有去担保了,那期限也到期了。
❹ 银行担保过了担保期限 请问有没有责任
在有责任,
只要所担保的贷款没有还清,
担保人就有担保额度内的连带责任。
希望帮到您
❺ 民法典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❻ 贷款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有效期是多久
担保责任有效期为六个月,隔了4年如无约定的,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6)银行贷款过了担保期限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章 保证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❼ 给人银行贷款做担保一般期限多长
实际生活中,借款一般会要求找担保人进行担保保证,此时会签订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中一般会对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作出相关的约定,所谓保证期间就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在保证期间中,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在一般保证中)或向保证人(在连带保证中)主张权利。逾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保证人则不承担保证责任。可见,保证期间构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关于担保期限,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期限是: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由此可见,作为担保人应当承担对债务的连带责任,你有权向担保人主张你的权利。但若超过六个月,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保证人则不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❽ 关于银行贷款担保人期限问题(欢迎专业律师解答)
如你所述,你申请的是微型企业信用贷款,应该是不用担保人的。有担保还是信用贷款吗?
1.如果有担保,担保责任只能是在你还清全部款项后才消失,没还清就一直有担保义务。可能超出担保期限而不受法律保护。但担保责任仍在。
2.无讼无追偿的话,担保人征信还是会有记录。银行方不可能更改征信。
只要你还清欠款(全部欠款或与银行沟通协商后的欠款),担保人的征信即可恢复正常。
❾ 担保贷款到期后过了两年,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可能还在担保期限内
一、依你所述,肯定是连带担保责任的情形,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期限为2年。
1、自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之内向担保人主张还款的,从向担保人主张之日起计算两年,为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期限。
2、如果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限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之内,没有向担保人主张还款的,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免除。
解释一下:这个时间的起算,是从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时间。如债务约定是2014年5月9日到期,依担保法的规定,此后的6个月,债权人应当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如果债权人在11月8日主张权利,则在6个月之内,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不能免除。此时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则从11月9日起算,2年时间,即到2016年11月9日。(法律规定当日不算,从第2天起开始起算)
二、如果是约定保证期限的,期限到了,债权人不主张的,保证责任免除。
结合你说的情况,如果银行早就主张过权利的,那从银行主张权利之日起2年内承担保证责任,如前所述,这个时间不是从担保贷款约定的还款日期开始起算的。所以你问到过了2年了,这个保证责任可能还在保证期内,不过最长也就再加6个月时间。
在这2年内时间内,银行如果不向法院起诉的,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也免除了。如果银行起诉了,那这个保证责任就要承担一辈子了,只要有钱就要还。如果银行从来没有找过担保人,那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早在债务到期,再过6个月后就免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