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苏州园区公积金买房借用养老金问题
苏州工业园区的公积金政策是经常有变化,去年新政出台后就涉及你这个问题,目前没有明确的说,请关注今年7月1号后的修改草案。有公积金提取的疑问可以联络我!
❷ 我在苏州园区第一次和二次买房是商业贷款的公积金摊还的,现在已还清贷款,如果再买房请问能否公积金摊还
可以使用
❸ 本人在苏州园区,请问:对公积金对账单上的"统筹账户"借用 是否意味着从我现有的公积金里面借款去还贷款
统筹的钱是给国家安排的,用于国家小孩医疗保险,老人医疗保险等,是国家控制,非你个人拥有。工作的人为没有工作的人服务的,国家一些福利政策也是需要这块统筹去弥补。
❹ 苏州园区公积金如果已经申请过两次贷款,我可以转到市区缴纳公积金,然后以后再贷款买房么
我是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工
目前,只要你在市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第一套住房的政策处理。
但是,是否能办理房产证,请咨询房管局。
❺ 对苏州园区公积金新政后贷款的疑问
后面一段说反了。公积金贷款,享受低利息,确实普通账户只能提1/3左右,而且摊还只能用16%。。
用商业贷款,和之前一样,都可以提,可以借用。
❻ 苏州园区公积金一次提取后还可否用公积金进行商业贷款
可以还贷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❼ 苏州园区公积金可以贷款几次
首先前提:苏州园区公积金不发放贷款,贷款请咨询银行(这里的银行是指公积金中心指定的一些银行。苏州园区通常所说的公积金贷款其实是指:在指定银行里的商业贷款,只不过可以用公积金普通帐户里的钱摊还贷款而已)
会员若符合《园区公积金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的,购买园区住宅商品房,可申请动用其普通专户存款支付购房款,还可申请动用普通专户存款按月摊还其购买园区住宅商品房的银行贷款。
回答:
1、你是否可以贷款40万,要看你具体情况,和你贷款时间、具体收入是挂钩的。举个例子说吧。你开贷款的收入证明为税后收入:3000-公积金-税=2323元,那么这2323元必须超过你贷款后每月还款额的2倍以上银行才会批!!明白么? 如果反过来举例解释就是:40万贷款,分30年还清,按照你第一次买房享受银行利率7折(现在是4.158)优惠的话,而且如果你采用银行等额还息的方式(就是每个月你都还相同的金额),每月要还1946元!!就是说,你的收入证明必须是你每月还款额度的两倍以上银行才能批!即:1946*2=3892元!!就是你税后的收入证明必须超过3892元才能贷下来40万!当然我这种解释是建立在你的信用等级良好、采用了银行的等额还息方式、30年贷款时间的基础上。
如果你自己想更换一下还款方式和贷款时间的话,你自己在网上查询银行的贷款计算器就可以了,很简单。顺便增加一句:银行之间有些规定是不同的,比如中国银行就规定你如果买的是二手房,那么你的贷款时间不能超过30年!就是说,你买的二手房子如果是房龄2年的,那么你的贷款时间最多就是30-2=28年!!
2、你的问法有点问题。具体是这样的,你的1.5万公积金存款可以用来一次性提取还贷款。手续也不是很麻烦。
3、你以后每个月的公积金可以用来直接还当月房子贷款,不足部分你再掏现金好了。
4、结婚(领证)前,你女朋友的公积金不可以参与还款。但是如果你们结婚以后可以。手续也简单的。
最后,按照你们现在的收入水平考虑,适合你们的办法是,你和你女朋友先领结婚证,然后共同还款,因为你们俩的收入证明合起来只要超过你们每月的还款额度两倍就成了。何况,先领证,你们夫妻就可以直接参与公积金还款了。好处就是,贷款也顺利,公积金还款也顺利。
❽ 苏州园区公积金养老金被原先还贷借用了,现在贷款还可以申请公积金还贷吗
二套房 首付60%不如用伴侣的公积金了 。。。。如果你第一套已经还清应该可以继续用公积金的
❾ 外地买房,分别提取过两次苏州园区公积金,还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吗
原则上你这个公积金不可以用了。不过你去外地买房,看看是不是转回外地,有没有可能使用,应该不可能。
❿ 苏州工业园区第二次买房可以动用公积金贷款和摊还吗
2016年苏州住房限购政策
一、户籍限购政策
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首套房需提供两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一年纳税或社保证明;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禁购二套房;
3、本市户籍家庭禁购第四套房。
二、首付比例限购政策
1、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从20%调高至30%;
2、有购房贷款记录无实际住房的,有一套房但无贷款记录或已结清的,二套房商贷最低首付比从30%调高至50%。
3、有一套房且贷款未结清的,申请商贷最低首付比从50%调高至80%;
4、对有两套房以上的家庭,暂停发放商贷。
三、住房公积金政策
1、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保持不变;
2、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从现行7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调整至30万元;
3、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4、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从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计算可贷额度,调整为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可贷额度;
5、暂停受理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增量公转商)业务。
2016年苏州住房限范围
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
2016年苏州住房限购时间
2016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