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积金贷款第二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公积金作为长期住房储金,在购、建自住房,或是大修房屋时是很有用处的,很多人都会申请公积金贷款来买房,而且公积金不止可以申请一次。那么,公积金第二次贷款条件是什么。
要用公积金申请第二次贷款的话,首次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必须已经还清了,如果首次申请的公积金贷款还有余额的话,是不能再去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毕竟个人只允许同时贷一次公积金贷款。
除此之外,你还必须满足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工作收入稳定,拥有按期偿还本息的能力等基本的贷款条件。
而且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话,首付比例也会有所提高,一般规定的是60%的首付比例,不过各地政策不同,可能会有所差别。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它的利率可能也会有所上浮。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律法规全书:含相关政策》
㈡ 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规定
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什么特别规定分析如下:
1、上次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就不能再次贷款。一个人只允许同时贷一次公积金贷款。
2、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贷过公积金已还清,当月还清,次月才有资格进行公积金贷款。
3、款利率是固定的,5年以上为年息4.9%。
4、只要已还清上次公积金贷款,然后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第二个月就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了。
申请第二套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必需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也就是说,假如您满足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那么在申请贷款时,需先结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
2、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每个地区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3、个人征信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并且有稳定的工作以及收入,具备偿还本息的能力。
4、还需要满足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其他规定。
(2)海南第二次公积金贷款规定扩展阅读:
贷款介绍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
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㈢ 海南公积金贷款第二套房政策是什么
在没执行二套房五成首付规定前,如果购房没有动用过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三套房时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仍可享受首付最低四成。海南公积金贷款政策并未对首次、二次、三次购房进行区分,只要将之前的公积金贷款结清,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便和首套贷款执行相同政策。商品房和单位集资房首付最低为两成,贷款利率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海口市、三亚市商品房和单位集资建房每笔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其他市县不超过30万元;二手房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
㈣ 海南购买"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与解释
海南的的二套房政策遵循着基本一致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其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为准。
在目前确认二套房的操作中,各银行都要查询申请贷款人的征信记录,看是否有贷款购房记录,从而确认是否二套房。这也意味着,如果征信记录中没有贷款记录,不管实际购买第几套都可视同首套房。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此前虽然购房但未贷款,一般视同于首套房;除此以外,除非在征信系统建立以前,也就是1999年前贷款购房并还清,否则都会进入征信记录。记者在走访工行、建行、交行等商业银行发现,虽然各行在操作中有一些区别,但还是有一些大致相同的认定标准。
一是二套房的认定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任何一方买房都视为家庭购房;
二是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当地平均住房水平,同时一套房贷款已还清,可以享受首套房政策;
三是已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再申请商业银行贷款购房也属于二套房;
四是即使首套房贷款已还清,再购房仍然属于二套房。
这些规定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了改善型购房的需求。
目前房产登记系统与银行征信系统还没有联网,而银行也无权查看相关信息。即便允许查看,银行要核实住房信息还必须到房管局调取相关材料,对于如何调取、调取的范围等目前还不确定,执行起来有难度。
公积金贷款政策优惠有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贷款年利率3.87%(5年以上),仅相当于商业贷款基准年利率的6.5折优惠。海口市、三亚市商品房和单位集资建房每笔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其他市县不超过30万元;二手房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
海南公积金贷款不认次数,海南公积金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据介绍,前年海南公积金贷款政策并未对首次、二次、三次购房进行区分,只要将之前的公积金贷款结清,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便和首套贷款执行相同政策。购买商品房和单位集资建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首付款;购买二手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40%以上的首付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建造、大修住房所需费用50%。
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上调:住建部就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项下发通知。从2010年10月20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2个百分点,由现行的1.71%调整为1.91%。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上调0.17和0.18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3.33%调整为3.50%,五年期以上从3.87%调整为4.05%。
从2010年10月20日起,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试点的城市,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并随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变动做相应调整。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6-1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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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2020年在海南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还完了再买第二套房还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你买第二套房也可以用公积金,但是这个时候你的公积金余额可能不是很多,所能贷的款可能会受到限制。
㈥ 海南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后多久才能再申请第二贷款
在还清公积金的前六个月包括结清都没有使用公积金的话,可以第一次公积金贷款提前还完后,马上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若在结清时或是结清的前6个月使用过公积金,必须在结清后再间隔6个月才能再申请贷款。
㈦ 公积金二次贷款有什么规定
没有特殊规定,如果曾经你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房子,如果还想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子,那么你第一套房子的公积金贷款必须还清,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㈧ 公积金第二次贷款条件
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