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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贷款期限缺口

发布时间: 2021-12-05 11:44:07

A. 贷款的期限是什么意思

贷款期限是指贷款人将贷款贷给借款人后到贷款收回时这一段时间的期限。

一是贷款人根据贷款期限的长短可以科学合理地安排贷款,使信贷资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都能得到保证。

二是借款人可以根据借款的期限申请贷款,在期限内用好贷款,争取获得最大效益。

三是贷款期限与利息支付紧密相联,可以使借款人更仔细地核算借款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占款时间。也可以使贷款人合理分配贷款额度,提高贷款使用的整体效益。

(1)存贷款期限缺口扩展阅读

宽限期的确定原则

宽限期原则上与项目建设期相同,一般不超过项目正式投入运营的第二个年度。开发银行贷款用于兼并收购、债务结构调整的,宽限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外汇贷款的贷款期限和宽限期确定原则

(一)境内项目的外汇贷款期限参照人民币贷款同行业贷款期限控制标准;

(二)境外项目的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5年;

(三)外汇贷款的宽限期参照人民币贷款的相关规定确定。



B. 商业银行中长期贷款期限设定的依据是什么

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五年以下(含五年)的贷款;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不含5年)的贷款。包括:技术改造贷款、基本建设贷款、项目贷款、房地产贷款等。 中长期贷款又可称为项目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新建、扩建、改造、开发、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贷款,房地产贷款也属于项目贷款范畴,但所执行的政策不同于项目贷款。
贷款按照期限一般分为4类:
A、中长期贷款: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以上
B、中期贷款:贷款期限在1-5年
C、短期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
D、透支:没有固定期限的贷款

C. 存贷款期限错配问题的介绍

简单说,就是指“银行资金来源短期化、资金运用长期化”问题。

D. 营运资金缺口怎么算,是=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现金流出量吗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是基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与现有流动资金的差额确定。为了避免客户无限度盲目扩大贷款规模与欺骗银行贷款行为出现,适当了解流动资金缺口的测算方法在贷款调查中将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流动资金缺口测算的方法有很多种,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根据贷款担保额度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若这个额度大于流动资金缺口就存在客户转移资金挪作他用的可能,因此了解大概测算过程可以防范或者洞悉企业资金转移情况。下面主要介绍三种流动资金缺口测算过程,实际操作中往往有多种测算方法,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按《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标准公式进行测算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 ×(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注:自有资金=净资产-非流动资产+对应非流动资产的负债

2.按企业实际结算周期进行测算
营运资金量=营业收入×(1-销售利润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结算周期
结算周期=预付款时间+加工制作时间+发货检验时间+最终付款时间等等
3.单独订单资金需求测算
(1)订单期限大于一年,贷款期限为一年
订单资金需求量=合同金额×(1-销售利润率)/订单期限
实际可新增贷款额度=订单资金需求量/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或者≤订单资金需求量
(2)订单期限在一年内
融资期限=订单期限+延期付款期限
订单资金需求量=合同金额×(1-销售利润率)
实际可新增贷款额度≤订单资金需求量
2010年信贷管理手册P385 即成本方便记忆,此公式为资产方科目减负债方科目净资产即所有者权益;非流动负债为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待摊等;对应非流动资产的负债在非流动负债大于所有者权益时即有部分非流动资产来源于负债。]即为企业结算的全过程。 不特指订单融资,订单融资额一般为合同实有金额的70%。 合同实有金额,若有预付款最好要扣减。

E. 存款质押贷款申请的条件、贷款额度、期限、定期存单有什么限制

1、申请条件:18岁以上中国公民;
2、贷款额度:为您提供1000元(含)-30万元(含)的贷款额度;
3、贷款期限:1-12个月;
4、定期存单要求:须为已关联进网银、自动转存的有效定期存单,同一定期一本通最多可以使用6个同币种的有效存单,合计计算可用金额。已经在柜台申请开通自助贷款的定期一本通,不能用于在线申请存款质押贷款。
提示:已经办理存款证明的定期账户不能用于申请存款质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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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存贷款期限错配问题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特别是资本市场的活跃,我国居民和企业部门的资产选择行为和投资偏好发生了较为显著的改变,并进一步引起商业银行资产和负债期限结构发生了一些变化,主要表现在商业银行资金来源短期化、资金运用长期化趋势明显,存贷款期限错配问题日益突出。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经济开放度的逐步提高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推进,人民币升值预期的存在,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的币种结构也发生了变化,货币错配的现象逐渐显现。
商业银行这种“短存长贷”现象,即资产负债期限的错配容易引发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

G. 如何合理确定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和期限

一、合理确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贷款期限要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应能力由借贷双方共同协商后确定。企业的生产经营周期是指企业从投入资金购买原材料,通过储备、生产、销售,最终实现资金回笼的运动过程所需要的时间。各银行要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周期和有关条件合理确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

二、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分为临时贷款、短期贷款和中期贷款三类。贷款条件和程序按《贷款通则》有关规定认真执行。

三、临时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对借款人发放的,期限在三个月(含三个月)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性资金需要和弥补其它支付性资金不足。

四、短期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对借款人发放的,期限为三个月至一年(不含三个月含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资金需要。

五、临时贷款与短期贷款仍按照现行有关流动资金贷款管理规定和《贷款通则》进行管理。临时贷款和短期贷款统计在短期贷款项目中。

六、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对借款人发放的,期限为一至三年(不含一年含三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占用。对生产经营正常,生产规模较大,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归还贷款本息有保证的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均可发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对用于国家专项储备的贷款可根据储备时间确定贷款期限。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发放,要坚持银行和企业各方自愿的原则。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同期同档次固定资产贷款利率标准。对国家确定的512户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企业的贷款利率不上浮。

七、各商业银行要从严掌握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审批权限。审批权限一般应控制在二级及二级以上分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统计在中长期贷款项目中。各商业银行要单独设立“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二级项目进行专项统计,按规定报送中国人民银行。

八、各类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可按规定的条件办理展期,贷款到期后可以收回再贷。对现有到期流动资金贷款,可根据企业申请和贷款条件,将经常占用部分转为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发放数量应按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中关于中长期贷款比例掌握。

九、各商业银行要严格按要求掌握流动资金贷款期限,防止出现人为缩短贷款期限,导致贷款逾期而加息、罚息的现象。同时,也要做好贷款使用的跟踪、检查,对企业挤占、挪用流动资金贷款搞固定资产投资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制止,确保信贷资产的安全。

十、各商业银行可根据本通知精神和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