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果国家助学贷款过了期限,还可以申请展期不
可以申请的,需要去教育局了解下具体情况,我也是这个情况。
⑵ 助学贷款延期期限是多少
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时间以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为准,正常情况下每年的还款时间为12月20日,最后一年还款时间为9月20日,如果是提前还款或者是逾期还款,则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时间会有所变动。
1、正常还款时间
如果是正常还款,那么还款时间以合同的约定为准,通常合同上约定的还款时间为12月20日或9月20日。贷款学生需要提前5日将应该还款的金额充值到支付宝账号中,然后等待系统自动扣款。
2、提前还款时间
如果要申请提前还款,则需要在每月的10日前,提出还款申请。申请通过以后,本次提前还款时间则变更为当月的15日,贷款学生需要在15日前将应该还款的金额充值到支付宝账号中,然后等待系统自动扣款。
3、逾期还款时间
如果发生逾期还款,逾期还款时间为每月的20日。贷款学生需要在15日前将应该还款的金额充值到支付宝账号中,同时本次还款的金额应该包括逾期本息和截至到本月20日的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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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助学贷款的还款年限填几年比较好
⑷ 助学贷款的展期期限
展期是要交利息的,助学贷款的利息不高的。
然后如果你不展期的就是算违约了,违约的话利息比较高的。
办理展期可以拿你的研究生的入取通知书去银行办理的,记住是你贷款的那个银行不是你的学校,先暂时申请,等需要学校的证明的时候,到开学的时候去办理是可以的。
⑸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期限
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如需进一步了解,请您详询中行贷款经办行。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⑹ 助学贷款可以申请的贷款展期期限是多久
展期是要交利息的,助学贷款的利息不高的。
然后如果你不展期的就是算违约了,违约的话利息比较高的。
办理展期可以拿你的研究生的入取通知书去银行办理的,记住是你贷款的那个银行不是你的学校,先暂时申请,等需要学校的证明的时候,到开学的时候去办理是可以的。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望采纳!
⑺ 助学贷款展期问题
贷款展期。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客户应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向经营行提出贷款展期申请。担保贷款申请展期,还应出具贷款担保人同意展期并继续担保的书面证明。贷款展期不得低于原贷款条件。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客户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帐户。
⑻ 助学贷款延期和展期的区别
展期是指毕业后升学如考研,可以去银行办理手续,在读研期间不用付利息;延期是到贷款期限没有还清贷款,办理手续继续还,有利息
⑼ 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签后还可以去更改缩短贷款期限吗
不用啊,可以申请提前还款然后扣款日之前把钱存上就行了。
⑽ 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年限怎么填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年限是按在校时间加上还款期限来计算的。比如贷款期限10年的话,那就是在校时间4年加上还款期限6年。在校生则是按学制剩余年限来算,比如剩余年限是3年的话,那贷款期限10年减在校时间3年,还款期限就是7年。
而生源地助学贷款期限最长是正常学制加10年,也就是14年。一般学生毕业后会有两年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只要还利息就行了,宽限期过后再按照等额本金的方式来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如果学生按正常学制毕业之后还继续攻读学位,比如读研究生,那毕业后的还款期限也就会相应地缩减。
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的还款日是12月20日,大家在还款时一定要注意按时还,要在每年的12月20日之前及时把足额资金存入支付宝账户当中,避免出现逾期行为(最后一年还款日是9月20日)。
拓展资料: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为1000到8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三)贷款利率
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四)贴息政策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1.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部属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2.风险补偿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
3.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及风险补偿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及时足额划拨,由经办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弥补贷款违约损失等有利于防范风险和加强管理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