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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助学贷款首次用款期限

发布时间: 2021-12-11 03:12:15

⑴ 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三次申请用款期限怎么填

农村信用社申请助学贷款第3次申请,那么用款期限只要写一年的期限就可以了,然后来年重新申请助学贷款就可以了。

⑵ 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

⑶ 助学贷款用款年限填错了影响贷款吗

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一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期限,宽期限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全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果填错贷款年限,那么需要在毕业离校前,应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并重新提交相关申请~

⑷ 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年限怎么填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年限是按在校时间加上还款期限来计算的。比如贷款期限10年的话,那就是在校时间4年加上还款期限6年。在校生则是按学制剩余年限来算,比如剩余年限是3年的话,那贷款期限10年减在校时间3年,还款期限就是7年。
而生源地助学贷款期限最长是正常学制加10年,也就是14年。一般学生毕业后会有两年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只要还利息就行了,宽限期过后再按照等额本金的方式来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如果学生按正常学制毕业之后还继续攻读学位,比如读研究生,那毕业后的还款期限也就会相应地缩减。
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的还款日是12月20日,大家在还款时一定要注意按时还,要在每年的12月20日之前及时把足额资金存入支付宝账户当中,避免出现逾期行为(最后一年还款日是9月20日)。
拓展资料: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为1000到8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三)贷款利率
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四)贴息政策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1.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部属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2.风险补偿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
3.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及风险补偿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及时足额划拨,由经办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弥补贷款违约损失等有利于防范风险和加强管理的费用。

⑸ 用款期限是什么意思用款到期日期是什么意思

很幸运,我毕业那年在县教育局当助学贷款小志愿者几天,办理助学贷款的话,需要一些基础的贫困相关证明,而且家长和同学必须到现场签订合同,材料需要你当地发放通知证明,时间比较久远,资料我可能不记得了,但是我可以大致的告诉你一下,他的那个相关信息,如果说你有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话,建议您可以详细的咨询一下,当地教育局办理贷款的咨询老师。教育局官网有详细说明。
用款期限是指你,贷款后,毕业后,就要开始还款及其利息,毕业首年还利息,或者选择还本金。
这个贷款是有期限的,好像是三年,毕业三年后,必须还款。大致是这样,具体请参照你们当地贷款政策及其说明。

⑹ 助学贷款还款期限是

(二)贷款最长期限从14年延长至20年。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6年、最长不超过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现统一调整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时,应与经办银行和经办机构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按双方签署的合同执行。
(三)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与经办机构和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时,可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还本宽限期由原来的2年延长至3年整。还本宽限期从还款计划确认开始,计算至借款学生毕业后第36个月底。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再读学位毕业后,仍可享受36个月的还本宽限期。
如有帮忙,请采纳,谢谢。

⑺ 助学贷款期限

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借款人必须在毕业后6年内还清,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贷款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研究生及第二学位的,在读期间贷款期限相应延长,贷款期限延长须经贷款银行许可。
温馨提示:贷款是一种按照利率和归还条件而出借货币的信用形式,出借机构分为银行和各信用机构,贷款类型分为个人贷款,汽车贷款,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消费贷款,信用贷款,无抵押贷款。2013年最新的贷款利率具体定位:
一、半年至一年的短期贷款为:
1、180天以内(含180天)5.6%;
2、180天至365天(含365天)6%。
二、一年至五年以上的中长期贷款利率为:
1、一至三年(含)6.15%;
2、三至五年(含)6.4%;
3、五年以上 6.55%。为响应国家对个人征信的号召,建议用户遵守征信要求和相关法律,以免影响贷款和信用卡申请的信用。

⑻ 今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开始和截止日期分别是什么时间

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是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今年的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8月3号开始办理、住宿费的助学贷款、户口簿,助学贷款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

如果想申请的话,带上申请表和身份证即可。

首次贷款学生需要带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在校大学生应带学生证)进行办理、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

(8)助学贷款首次用款期限扩展阅读:

从往年的情况看,各省生源地助学贷款截止时间并不完全相同,但大致都在9月份开学以前。另外,生源地助学贷款预申请可能会更早一些。

黑龙江省牡丹江

黑龙江省牡丹江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日期为2018年7月1日至10月30日。也就是说,黑龙江省牡丹江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

陕西

陕西省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日期为2018年7月1日至8月30日。也就是说,陕西省的同学要在2018年8月30日这一截止时间之前,办理好生源地助学贷款。

安徽

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4日,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0日。

总的来说,不同地区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截止时间时间会有不同。因此,需要贷款的同学要及时到当地的教育部门来了解2018年的最新政策,不要错过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时间。

贷款形式

主要有四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力度和规模最大,是助学贷款的主要内容。

还款方式

⑴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⑵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

⑶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⑷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⑸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⑼ 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是多长

助学贷款最长期限是12年,是从刚开始办理助学贷款算起。

助学贷款办理的流程:

  1. 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2. 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3. 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4.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5.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6.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7.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