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二次抵押征信不好可以办理贷款吗
二次抵押征信不好,如果在银行有你的信息,那么你就不能够办理贷款的?
㈡ 征信不好能做房屋二次抵押贷款吗
可以做二次抵押,但二次抵押的难度比较高,而且你只能去找线下的贷款机构。
严格意义上讲,如果你的征信情况本来就不好,我不建议你去做房屋的二次抵押。因为你的资金情况本来就不好,个人信用也有问题,频繁申请贷款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很有可能会让你资不抵债,甚至会让你陷入债务的深渊当中。
一、银行一般不会批准二次抵押贷款。
因为你本人的征信情况不好,说明你的个人信用存在问题,银行在评估贷款的时候,最看重的就是个人信用,也就是你的偿还能力。基于你的这种情况,银行一般不会批准你的二次抵押贷款申请,甚至连贷款初审都过不了。银行之所以会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银行的风控,同时也为了保护用户的资金状况。
㈢ 个人征信很差,可以做房产二次抵押吗
个人征信很差,很难做房产二次抵押。
做房产二次抵押,银行都会查看个人的征信情况,如果个人征信很差,银行会拒绝审批贷款。
㈣ 房屋二次抵押贷款,个人征信不好可以办理么
虽然个人房屋可以申请二次抵押贷款,不过因为房屋已经在抵押中,所以这种贷款额度并不高的,一般只能申请得到房屋剩余抵押价值的70%的贷款额度。而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申请门槛较高,个人征信不好,则更难拿到房屋二次抵押贷款。
㈤ 征信不好,按揭房能再次贷款吗
贷款是干什么用的呢?
如果适用于经营、装修等,在当地信用社等银行可以办理保证担保的农户贷款、或经营贷款、或消费贷款。如果用于购房现在是很难获得批准了。
不同银行参考征信标准也不同,想有把握一点不良记录总次数尽量不要超过5次,连续违约不要达到3次。如果累计不良超过10次,连续不良超过5次,估计那个银行都够呛了。
如果信用记录方面次数很多,但是又非故意违约,比如每个月只差几块钱,或银行计息扣划故障,可以到有本人不良贷款记录的银行找零售金融部、个贷中心等部门开具相关证明。
㈥ 二次抵押征信不好可以办理贷款吗
可以的。
房屋二次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
2、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3、房屋是使用中国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
4、房屋抵押登记已办妥,且我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
5、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中国银行执管;
6、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
(6)贵阳按揭房征信不好二次贷款扩展阅读:
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贷款抵押物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不得用于贷款抵押。
第十六条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第十七条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于放款前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的有关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确定。
第十八条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
第十九条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第二十条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抵押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按合同的约定,解除设定的抵押权。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的,解除抵押权时,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㈦ 征信不好 能办理房子二次抵押贷款吗
可以的。
房屋二次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
2、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3、房屋是使用中国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
4、房屋抵押登记已办妥,且我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
5、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中国银行执管;
6、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
贷款币种:
二次抵押的贷款币种根据贷款的具体用途来确定,原则上与原房屋抵押贷款的币种一致。申请外币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具有外汇还款来源。
贷款限额:
1、贷款额度=房屋价值*抵押率-原贷款的本金余额。
2、房屋价值以房屋的原购买价和二次抵押时的评估价相比较,取两者中的低者。以住房抵押的二次贷款抵押率最高不超过70%;以商业用房抵押的二次贷款抵押率最高不超过50%。
贷款期限:
二次抵押贷款的期限根据贷款的具体用途来确定,用于个人消费类贷款最长不超过5年,用于个人经营类贷款最长不超过3年,并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第一次抵押贷款的到期日。
(7)贵阳按揭房征信不好二次贷款扩展阅读:
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五条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一、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六、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三十五条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
二、借款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三、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四、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的;
五、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六、借款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或协议的;
七、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损毁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押(质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