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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贷款没还清可以二次贷吗

发布时间: 2021-12-12 11:00:12

① 第一套房子是组合贷款,均未还清,再买房是先还清再买还是直接再贷

先清贷再贷款,现在银行对于有贷款未清的贷款人一般是不予放款的。
你现在的情况是算二套房,现在二套房贷全国统一,首付5成,利率上浮10%以上,不过,公积金二套房贷要比商业二套房贷要合算。
这也是我在一家数银贷款网看到相关信息的,它上面有很多产品,就像走进了一个金融超市,同时它们可能为客户直接匹配到最适合的,最优惠的产品的,放款时间只要7个工作日就可以拿现金的,还有你贷款成功之前不会收取任何费用的。建议你去咨询下下,可能有你想要信息的。

②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可以用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购买二套房吗

资质条件好的是可以的。

组合贷款的申请:

  1. 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

  2. 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

  3. 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帐户;

  4. 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③ 公积金贷款未还清,还可以再贷款买一套吗

不能。

首先要注意的一点是,若借款人在购买第一套房时,也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并且还未完贷款,则在购买第二套房屋时,就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若第一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等规定以第二套房计算,即首付最低50%,利率上浮10%。

若第一套房的贷款已还清,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相关规定自然也按照第二套来计算。

(3)组合贷款没还清可以二次贷吗扩展阅读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④ 第一套组合贷款没还清能否再贷商业贷款

如果你的工资能支持的话银行是可以给你办理的
每月还款能力小于工资收入的50%基本上就没什么问题
只是你需要支付高额的利息
因为第一套房屋没有还清贷款的前提下贷款买第2套房子用的利率最低不超过基准利率的1.1倍!首付最低为40%

⑤ 组合贷款还清公积金贷款部分,再贷可以吗

你好!
苏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⑴借款人申请之月前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⑵购房首期付款,新建普通住房不低于20%,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不低于30%。
⑶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⑷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你的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如果符合其他3个条件,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⑥ 如果首套房贷没还清,再买二套房可以贷款吗

⑦ 组合贷款还清公积金贷款部分,再贷可以吗

你好!苏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⑴借款人申请之月前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⑵购房首期付款,新建普通住房不低于20%,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不低于30%。 ⑶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⑷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⑧ 我现在有组合贷款没还清,再买房还能贷款么

现在有贷款,借款人有还款能力还是可以申请办理按揭买房贷款的。

办理按揭买房贷款的流程:

  1. 选择房产;

  2. 确认开发商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3. 办理按揭贷款申请;

  4. 签订购房合同。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

  5. 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

  6. 签订楼宇按揭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7. 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

  8. 开立专门还款账户;

  9. 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

  10. 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定期还款。

⑨ 第一套房组合贷款还在还款,二套房还能公积金贷款吗

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部分已经还清,二套房还是可以公积金,最多只能贷总房款的40%。如果第一套房公积金还未还完,那么,二套房公积金是不能贷款的,只能商业贷款。

⑩ 已经有2次公积金贷款记录,能够第三次申请组合贷款吗

可以的。
组合贷款流程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程序可分五步:
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第二步: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组合贷款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第七步: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