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现在很多银行说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申请经营性物业贷款(固定资产支持融资),想请问银监会哪好文的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2003年要求,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的贷款,只能通过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发放,严禁以房地产开发流动资金贷款及其他形势贷款科目发放。
㈡ 房贷资金监管多长时间
主要看什么时候能够办完手续。
二手房资金监管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全款支付,另一种是按揭贷款支付,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二手房全款支付,资金监管的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共同提出办理交易资金监管服务需求;
2、买方交易全款,款项直接进入资金监管账户中,由银行监管。同时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双方资金监管协议》;
3、买卖双方办理缴纳税费、过户手续;
4、办理完过户手续后,根据买卖双方授权,银行按指令拨付购房款。
(二)二手房按揭贷款,资金监管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共同提出办理交易资金监管服务需求;
2、银行审核买卖双方的资质,并与买方签署贷款相关合同;
3、评估该套房产,根据评估报告确定首付款金额;
4、买方支付首付款,款项直接进入资金监管账户中,由银行监管。同时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双方金监管协议》;
5、买卖双方办理缴纳税费、过户手续;
6、办理完过户手续后,根据买卖双方授权,银行按指令拨付首付款;
7、银行见他项权利证后,支付尾款给卖方。
(2)房地产开发贷款监管期限规定扩展阅读
二手房过户流程以下:
一、买卖双方无贷款:
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房将首付款支付给卖方;并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
进交易中心的当天,买房支付卖方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最后在交房时,下家将尾款结清给卖方。
二、买方有贷款未还清:
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房将首付款支付给中介公司进行监管;卖方、买房和中介公司三方共同见证还清房东未付清的银行贷款。
7个工作日后,银行贷款审结结束,双方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的当天,买房支付卖方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
㈢ 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期限主要是几年期的
最多是50年,但是你可以自己确定时间期限,我搞这行所以我知道。
㈣ 买房子商业贷款对年限有哪些规定
1.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
2.商业用房和商住两用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3.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4.借款人年龄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即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
5.房贷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退休年龄。
(4)房地产开发贷款监管期限规定扩展阅读: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是中国公民因购买商品房而向银行申请的一种贷款,是银行用其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性贷款。具体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买的产权住房(或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为抵押,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抵押贷款是商业性贷款中的一种贷款方式。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成数:
1、 二手房住宅贷款成数最高为购房总价与房屋评估价两者之间低值的70%,根据不同银行不同套数贷款额度有所浮动,具体以所贷款银行的要求为准。
2、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借款人到贷款期限年龄男不超过65岁,女不超过60岁。
3、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的规定执行。见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表
㈤ 房地产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贷款期限是多久
5年
㈥ 关于房产证办理期限的规定
购房者在交完首付,签订购房合同后,把房产证委托开发商代办。一般情况下,合同上回明确规定开发商代办房产证所需的时间,大致为半年到两年不等。但也有开发商延期代办,遇到这种情况,购房者应该怎么办?
开发商延迟房产证办理应该承担以下责任:
(一)按合同支付违约金
开发商延期办证,购房者要求其承担延期办证违约金的,基本上法院遵循以下原则:如果双方在购房合同上有约定的,可以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发展商不能以办好的房产证是抵押给银行而并不交给业主为由不承担违约责任。
诉讼期间,开发商仍未给业主办理房地产证,法院会给开放商一个合理的期限,违约标准按照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指导租金计算。
未取得竣工验收证书而将房屋交给购房者,购房者入住后又以延期办证为由,要求发展商支付违约金提起诉讼的分两种情况:
1、若诉讼期间发展商已取得竣工验收证书,支付违约金的时间按合同约定从取得竣工验收证书的180天起算;
2、若诉讼期间仍未取得竣工验收证书,支付办证违约金的条件未成熟,购房者将得不到延期办证违约金。但开发商未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就提前交房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的规定,购房者应拒绝入住,法院可以限定开发商在两个月内办好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否则将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
(二)滞纳金
因开发商的过错导致法院判决退房还款的,购房者因未按期还款应付银行的滞纳金则分两种情况:
1、如果是产生退房责任前,业主不按时向银行支付供款产生的滞纳金由业主承担;
2、如果产生烂尾楼或其它情况,业主看到房地产开发商不能如期交房,在停付供款时,要预先告知银行和发展商,这样责任不在业主,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开发商支付。
另外,在房屋预售合同中,购房者通过银行按揭向开发商支付购房款,如果发生了纠纷,银行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房产证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的证件。可是对于购买的商品房很多购房者往往不知道该怎么办理房产证,即使是去房管局咨询,也会被告知需开发商先提供大的产权证,才可以办理。如果开发商迟迟不给办理,那购房者就一直无法拿到属于自己的房产证。所以当遇到住进新房却无法拿到房产证的时候,可以先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能否自己办理房产证,怎么办理商品房的房产证,开发商延迟办理房产证怎么办,能否索要违约金,违约金又该怎么计算,以此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2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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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国家对房地产开发贷款有哪些限制
一、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条件
(一)在建设银行开立基本结算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经营收支全部或部分在建行结算;
(二)生产经营正常,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三)信誉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能提供足值有效的抵押、质押或资信程度高的保证担保;
(五)开发建设项目经可行性预测分析研究论证,能够有效满足当地住房开发市场的需求,市场销路较好;
(六)开发建设项目已经纳入国家或地方住房建设开发计划,其立项文件完整、真实、有效;
(七)已经取得开发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
(八)开发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和施工计划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
(九)借款人计划投入开发建设项目的自有资金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㈧ 房地产开发贷款开发商要有二级资质是银监哪条规定的
银监局没有这个硬性规定,只规定了一个贷款风险指引。由各银行自己制定实施细则。从目前的银行规定来看,几乎都要求是二级资质以上,这个是从风险控制上考虑。
《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第三条 商业银行应建立房地产贷款的风险政策及其不同类型贷款的操作审核标准,明确不同类型贷款的审批标准、操作程序、风险控制、贷后管理以及中介机构的选择等内容。
第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对申请贷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深入调查审核:包括企业的性质、股东构成、资质信用等级等基本背景,近三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以往的开发经验和开发项目情况,与关联企业的业务往来等。对资质较差或以往开发经验较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应审慎发放;对经营管理存在问题、不具备相应资金实力或有不良经营记录的,贷款发放应严格限制。对于依据项目而成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应根据其自身特点对其业务范围、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以及股东及关联公司的上述情况以及彼此间的法律关系等进行深入调查审核。
㈨ 房贷新规来了,监管明确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这对房价会有何影响
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机制属于长效机制,旨在防止房地产贷款在银行体系全部贷款中的比重偏离合理水平,防范风险敞口过于集中,并不是禁止相关业务开展。
为制度平稳有序推进,《通知》明确了过渡期,对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的业务调整过渡期分别进行了设置。上述通知称,2020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
部分房贷利率迎来重定价日
除了房贷收紧外,2021年1月1日起,部分存量个人房贷利率迎来重定价日。2020年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经历两次下调,选择以LPR定价的购房者,月供将在2021年发生变化。
新发放的房贷2019年10月平稳切换为LPR定价后,存量房贷定价基准转换也在2020年3月至8月顺利启动。不论选择固定利率,还是LPR定价,客户有一次选择权。对于未自主转换的存量房贷,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等多家银行在8月底前进行了批量转换,统一转换为LPR定价。
2020年5年期以上LPR经历两次下调,已降至4.65%,较2019年末累计下调了15个基点。这意味着,在2021年1月1日重定价日时,部分购房者可享受这15个基点下调所带来的月供减少。
经测算,不论原来房贷利率是基准利率上浮10%,还是打九折,假设贷款100万元、30年等额本息还款,约定每年1月1日为重定价日的购房者,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减少八九十元的月供。
㈩ 房地产开发贷停了么,我公司想要办理房地产开发贷,银行同意放款,但不知道是否违反银监会或相关法规规定
银监会最近明确要求限制用于房地产开发贷款,目的是宏观控制房地产过热引起的经济泡沫及其他连锁反应,但并不是彻底杜绝贷款发放,比如可以用在建工程作为抵押办理房产开发贷款,赞不允许用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你可以和贷款协商,只要抵押方面合规,应该没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