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产可以二次抵押吗
即房子已经办理过一次抵押贷款,并仍在还款中,再次做抵押贷款叫二次抵押贷款。
(1)准现房可以二次抵押贷款吗扩展阅读
房屋二次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
2、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3、房屋是使用中国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
4、房屋抵押登记已办妥,且我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
5、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中国银行执管;
6、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
贷款币种:
二次抵押的贷款币种根据贷款的具体用途来确定,原则上与原房屋抵押贷款的币种一致。申请外币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具有外汇还款来源。
贷款限额:
1、贷款额度=房屋价值*抵押率-原贷款的本金余额。
2、房屋价值以房屋的原购买价和二次抵押时的评估价相比较,取两者中的低者。以住房抵押的二次贷款抵押率最高不超过70%;以商业用房抵押的二次贷款抵押率最高不超过50%。
贷款期限:
二次抵押贷款的期限根据贷款的具体用途来确定,用于个人消费类贷款最长不超过5年,用于个人经营类贷款最长不超过3年,并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第一次抵押贷款的到期日。
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商业贷款利率。外币贷款执行中国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外汇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按原合同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利率。
抵押权
《物权法》第l95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196条: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一)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第198条: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 房屋可以二次抵押贷款吗
您好,房子已经办理过一次抵押贷款,并仍在还款中,再次做抵押贷款叫二次抵押贷款。有前提条件要求:
1、已办理房产证。
2、房产减掉此前抵押贷款金额还有余值。如果此前办理的抵押贷款金额较房产价值小得多,比如房产值100万,只抵押贷款了10万,那还有90万余值。
3、二次抵押只能以余值作为抵押物价值,一般银行贷款会打折扣的,比如打6折的话。就只能抵押贷款90乘0.6就是54万。
4、如果做二次抵押最好是再同一家银行做追加抵押比较好操作。
3. 我刚贷款买的房子可以二次抵押贷款么
可以。
贷款买的房子是可以再次进行抵押的。一般来说,如果用户拿到了房产证,且房子还有剩余价值的是可以进行二抵的,而除了银行以外,民间房抵机构也可以办理。但是注意对于一抵不在银行的房子,二抵想要办理银行贷款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
若是房抵贷款成功放款,用户就需要按照还款计划表按时进行还款操作,不能出现逾期。否则不仅会影响到用户的信用,还会被机构收取逾期罚息,情况严重的还可能起诉到法院。
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眼下房贷处于降息通道中,借款人申请贷款的时候,可以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然后将手上的闲钱拿去投资理财,从而获得更多的收益。
优先使用公积金贷款:在拟购房所在地缴存了公积金的职工,在贷款买房的时候,应优先使用公积金贷款,毕竟与商业贷款利率相比,公积金贷款利率要低很多。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买到二次抵押房怎么办?
4. 房屋可以二次抵押贷款吗需要什么条件
可以做二次抵押贷款的。
房屋二次抵押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
1、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
2、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3、房屋是使用中国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
4、房屋抵押登记已办妥,且我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
5、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中国银行执管;
6、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
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流程:
我国《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所以,房屋可以进行二次抵押贷款,除了清偿的顺序不同以外,二次抵押贷款与第一次抵押贷款没有什么不同。贷款程序是:
1、借款人贷前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
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
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
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
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
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
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
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6、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1)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
(2)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