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不得超过几个月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1)个人所得税贷款期限超过240个月扩展阅读: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前款所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
㈡ 个税贷款期限月数为什么格式不对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
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㈢ 个人所得税房贷抵扣标准
房贷利息抵扣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是: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可享受扣除的人,根据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
享受房贷利息抵扣个税的条件: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注意,如果不清楚自己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是否符合政策的话,可以查阅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大家在实际操作的时候,注意一下自己还贷是否是按照首套房利率进行还贷的。
在申请房贷利息抵扣个税办理的时候,纳税人可以自己把材料提交给税务机关,也可以由扣缴义务人(比如单位的会计)报送税务机关。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被赡养老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房贷利息扣除相关信息。
㈣ 按照新个税房贷利息扣除标准,是住房贷款年限越长越好吗我的住房贷款年限还剩5年,需要填写新个税吗
如果你每月实际支付的利息低于固定扣除标准1000元/月,当然是时间越长越好,但最长不能超过240个月。
如果你的购房贷款符合规定的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当然需要填写个人所得税购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贷款还剩下5年只能扣除5年。
㈤ 个人所得税贷款期限怎么填写
个人所得税贷款日期写首次贷款的日期,最长期限可以填240个月,每月可扣除1000元/月。
㈥ 已按揭购房几年了,现在每月按时还贷,这种情况若申报个税扣除有用吗
已按揭购房几年了,现在每月按时还贷,这种情况现在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当然有用,从2019年1月1日起,后面归还贷款利息,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1000元,但必须是符合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条件。
国发〔2018〕4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㈦ 个人所得税app 确认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 一键确认 提示扣除有效期起止不能为空怎么处理
据了解,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办理时间是有政策规定的,且肯定是不能为空的。
下面51个税管家为大家详细介绍专项附加扣除有效期起止时间的规定。
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起止时间
(1)学前教育: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2)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教育结束当月
特别提示: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连续扣除。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起止时间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特别提示: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此外,同“学历教育”一样,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连续扣除。
(2)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的所属年度,即为可以扣除的年度
特别提示:由于专项扣除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证书也应当为2019年后取得才可以生效。
3、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起止时间
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
特别提示: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4、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起止时间
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租赁期结束的当月
特别提示: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月份为准。
5、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起止时间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6、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起止时间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不超过8万元的限额内,可以据实扣除。
㈧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标准、时限是什么需留存什么资料学习个税师(1+X个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具体范围和标准: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而且纳税人应该提供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另外,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
纳税人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0个月,240个月后不能享受附加扣除。对于2019年之后还处在还款期,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扣除。
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住房权属信息、住房坐落地址、贷款方式、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贷款期限、首次还款日期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