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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合理配置贷款期限

发布时间: 2022-01-02 20:28:31

① 有谁知道央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金融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原文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金融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银发〔2008〕214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精神,充分利用和发挥金融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方面的积极作用,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学习,深刻领会节约集约用地重要性
(一)深入学习,提高认识。切实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不仅关系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而且关系民族生存根基和国家长远利益;科学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形成对利用土地的有效约束和激励十分必要。各金融机构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对节约集约用地重要性的认识。
(二)明确原则,把握重点。各金融机构应以严格限制粗放低效用地、积极支持节约集约用地为原则,以重大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工业设施建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商业性房地产等领域为重点,加强相应的信贷合法合规审查,进一步改进金融服务,积极引导和推动节约集约用地。
二、强化政策要求,严格建设用地项目贷款管理
(三)严格建设项目贷款管理。贷款项目用地应依法取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相关行业规划,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还应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禁止向不符合规划控制要求的项目提供贷款支持,禁止向违法用地项目提供贷款支持。对列入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项目,严禁发放贷款;已发放贷款的,应在采取必要保全措施的基础上,逐步收回。对列入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的项目,应审慎发放贷款。
(四)严格市政基础设施和工业用地项目贷款审核。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未取得国土资源部门用地批复的市政基础设施、生态绿化项目以及工业项目建设,不得予以任何形式的信贷支持。
(五)严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项目贷款管理。对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开发商业性房地产的,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贷款;对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住房的城镇居民,不得发放住房贷款;对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开办企业、兴办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要严格审查贷款申请,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没有落实有效担保权利的,不得发放贷款。
(六)严格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禁止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专门用于缴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贷款;土地储备贷款采取抵押方式的,应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证,贷款抵押率最高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对国土资源部门认定的房地产项目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完成该宗土地开发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投资不足四分之一的企业,应审慎发放贷款,并从严控制展期贷款或滚动授信;对国土资源部门认定的建设用地闲置2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禁止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或以此类项目建设用地作为抵押物的各类贷款(包括资产保全业务)。
各金融机构应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身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调查与评估;审核确认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抵押物,不得接受重复抵押;在预购商品房抵押贷款发放前,应审核确认房地产企业已解除该项目土地抵押及在建工程抵押中所售房屋对应部分的抵押物。
三、加强金融支持,切实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七)优先支持节约集约用地项目建设。对在现有工业用地上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项目,以及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土地的项目,在符合规划条件、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应优先予以金融支持;对符合"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要求的国家级开发区,应优先予以金融支持。
(八)优先支持节地房地产开发项目。对符合国家《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先进节地技术的房地产项目,优先予以金融支持;在符合国家各项政策和金融机构贷款条件的前提下,要优先支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及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九)积极支持土地储备机构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对土地储备机构储备符合规划(计划)且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的,要积极予以贷款支持。
(十)加大创新工作力度,拓宽土地融资渠道。各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加大金融创新力度,积极探索符合实际需要的金融产品,充分利用金融手段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四、强化金融监管,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十一)建立健全金融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制度。各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改进贷款审核审批流程,制订和完善有关管理规定,并于2008年12月31日前上报监管部门。
(十二)加强金融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各银监局要切实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将企业违法用地、闲置土地等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和银监会客户风险预警系统,为金融机构有关信贷决策提供支持和服务;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和"窗口指导",积极探索开展金融机构落实节约集约用地金融政策的评估工作,研究建立土地金融创新工作机制;适时开展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将本通知联合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信托公司及外资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② 如图,只想知道设置了12期提前还款,之后的利息收取吗

你设置了12期提前还款,那么之后的利息不会收取,因为你已经提前把本金还上了,不过提前还款是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
提前还款。
首先,我们要知道我们所说的“提前还款最佳时间点”是个伪命题!这是由于无论是等额本息还是等额本金,虽然总利息相差很多,但从实质上并没有区别,谈不上哪种方式银行多收了利息,多占了便宜。无论是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是在第1年、第5年还是第10年、第20年提前还贷,只要利率不变,银行都是公平计量,童叟无欺。不过,对于不想欠钱,觉得这样长期贷款给自己生活带来压力的人,选择提前贷款也为何不可。毕竟,钱在你手怎么分配是你说的算。不过,这里我还要提醒那些贷款时间较长的人,如果用款时间过久,导致贷款成本的骤增是毫无悬念的事情。

那么,对于想要提前还房贷的人来说,“减少月供”和“缩短年限”,哪个好些?如果单从节省利息角度来讲,肯定是缩短贷款期限最划算。选择哪个方式更省钱其实很简单,只要掌握一个规则“本金还得越多,利息越省”。 如果客户选择缩短贷款期限,而月供不变,那么客户的还款周期会加快,因为客户每月还款额没有变化。但是,从购房者的角度讲,缩短贷款年限并不适合所有人,对于选择等额本息还款的购房人,还款年限超过贷款年限一半的时候,意味着近80%的利息已经在这期限还清,剩下的月供基本都是本金了,缩短年限提前还款的意义就不大了。

其实,减月供和减年限,其实是一回事,一个是降低每月的还款压力,一个是缩短还款年限。前者效果立竿见影,下个月可能就只用还一半。后者你可能需要数年之后才能感受到,但到时候会非常痛快,因为你债务还清了。如果对收入波动有预估,比如预感自己收入要降,那么比较好的选择是降低一点月供,如果你只是有闲钱,那么这两种都可以选择。而且,对于提前还款的人来说,一般,月供控制在月收入的30%-40%为宜,最多不可超过50%。具体为收入的多少比例,你可对每月日常开支粗略的做下计算,即可确定月还款金额。知道了月供,结合总贷款资金便可测算出贷款期限怎样安排最为合理。

最后,还要提醒大家,有的银行提前还款对还款时间和违约金有要求,有的则没有,大家在签订贷款合同的时候,如果以后打算缩短还贷年限,最好咨询一下银行,了解相关规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选择,免得以后麻烦。

③ 央行发布通知:鼓励下调贷款利率 合理延后还房贷

日前,中国央行发出通知:加强金融服务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通知鼓励银行机构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

同时,加快推进LPR改革,引导社会融资成本下行,尤其要降低疫情防控企业和民生领域企业融资成本。

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

(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人民银行继续强化预期引导,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提供充足流动性,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维护货币市场利率平稳运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因春节假期调整受到影响的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2020年1月下旬存款准备金考核的容忍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促进货币信贷合理增长。

(二)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间,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84消毒液、红外测温仪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以及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人民银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对名单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的服务对接,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全力满足相关单位和企业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

(三)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实施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四)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五)提高疫情期间金融服务的效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领域和地区的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要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在受到交通管制的地区,金融机构要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在就近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尽快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

(六)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加强统筹协调,合理调整信贷安排,加大对市场化融资有困难的防疫单位和企业的生产研发、医药用品进口采购,以及重要生活物资供应企业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资金支持力度,合理满足疫情防控的需要。

(七)加强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金融机构要围绕内部资源配置、激励考核安排等加强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要保持贷款增速,切实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

(八)发挥金融租赁特色优势。对于在金融租赁公司办理疫情防控相关医疗设备的金融租赁业务,鼓励予以缓收或减收相关租金和利息,提供医疗设备租赁优惠金融服务。

二、合理调度金融资源,保障人民群众日常金融服务

(九)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金融机构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营业时间,切实做好营业场所的清洁消毒,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金融机构要加强全国范围特别是疫情严重地区的线上服务,引导企业和居民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线上方式办理金融业务。

(十)加强流通中现金管理。合理调配现金资源,确保现金供应充足。加大对医院、居民社区以及应急建设项目等的现金供应,及时满足疫情物资采购相关单位和企业的大额现金需求。做好现金储存及业务办理场地的消毒工作。对外付出现金尽可能以新券为主,对收入的现金采取消毒措施后交存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十一)确保支付清算通畅运行。人民银行根据需要,放开小额支付系统业务限额,延长大额支付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运行时间,支持金融机构线上办理人民币交存款等业务。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清算机构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好各类支付清算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营,开通疫情防控专用通道,保障外救援和捐赠资金及时划拨到位、社会资金流转高效顺畅。

(十二)建立银行账户防疫“绿色通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做好与防控疫情相关的银行账户服务工作,简化开户流程,加快业务办理。要积极开辟捐款“绿色通道”,确保疫情防控款项第一时间到达指定收款人账户。减免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防控疫情相关款项汇划费用。鼓励清算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向慈善机构账户或疫区专用账户的转账汇款业务、对疫区的取现业务减免服务手续费。

(十三)加大电子支付服务保障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采用远程视频、电话等方式办理商户准入审核和日常巡检,通过交易监测强化风险防控。鼓励清算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对特定领域或区域特约商户实行支付服务手续费优惠。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要强化电子渠道服务保障,灵活调整相关业务限额,引导客户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个人网上银行、企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服务APP等电子化渠道在线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十四)切实保障公众征信相关权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要妥善安排征信查询服务,引导公众通过互联网、自助查询机进行征信查询。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十五)畅通国库紧急拨款通道。建立财库银协同工作机制,及时了解财政部门疫情防控资金拨付安排,随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加强对商业银行相关业务的指导,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跟踪资金拨付情况。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确保资金汇划渠道畅通和国库业务相关系统运行安全稳定,构建疫情防控拨款“绿色通道”。各级国库部门要简化业务处理流程和手续,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安全、准确拨付到位。

(十六)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金融机构要树立负责任金融理念,对受疫情影响临时停业或调整营业时间的网点,要提前向社会公布并主动说明临近正常营业的网点。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线上等方式保持投诉渠道畅通,优化客户咨询、投诉处理流程,及时妥善处理疫情相关的金融咨询和投诉。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利用疫情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

三、保障金融基础设施安全,维护金融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十七)加强金融基础设施服务保障。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要从工作机制、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系统运维、技术支持等方面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确保发行、交易、清算、结算等业务正常运转,尽可能实施全流程、全链条线上操作。要制定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快速响应、高效处理。要加强与主管部门、市场机构、其他金融基础设施的沟通,保持业务系统联通顺畅。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要开设“绿色通道”,必要时提供特别服务安排,并降低服务收费标准。

(十八)稳妥开展金融市场相关业务。金融机构要合理调配人员,稳妥开展金融市场相关交易、清算、结算、发行、承销等工作,加强流动性管理与风险应对。要合理引导投资者预期,确保金融市场各项业务平稳有序开展。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的金融机构,要保持正常业务往来,加大支持力度。

(十九)提高债券发行等服务效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要优化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工作流程,鼓励金融机构线上提交公司信用类债券的发行申报材料,远程办理备案、注册等,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对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较重地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的金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建立注册发行“绿色通道”,证券市场自律组织对拟投资于防疫相关医疗设备、疫苗药品生产研发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建立登记备案“绿色通道”,切实提高服务效率。

(二十)灵活妥善调整企业信息披露等监管事项。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公司债券发行人受疫情影响,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报或2020年第一季度季报有困难的,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要依法妥善安排。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难以按期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办理;难以在原预约日期披露2019年年报的,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湖北省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可向当地证监局申请延期办理年度报告的审计、披露和报备。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管理的公募基金或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可向当地证监局申请延期办理年报审计和披露。对疫情严重地区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适当放宽相关风控指标监管标准。

(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疫情期间,对股票发行人的反馈意见回复时限、告知函回复时限、财务报告到期终止时限,以及已核发的再融资批文有效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缓计算。已取得债券发行许可,因疫情影响未能在许可有效期内完成发行的,可向证监会申请延期发行。

(二十二)减免疫情严重地区公司上市等部分费用。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应向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缴纳的2020年度上市年费和挂牌年费。免除湖北省期货公司应向期货交易所缴纳的2020年度会费和席位费。

④ 问个业务。企业贷款借新还旧的业务

在我国银行信贷业务发展的过程中,借新还旧贷款长期以来一直被视为违规业务,直至中国人民银行2000年公布并施行的《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规定了借新还旧贷款可以认定为正常类贷款的四个条件,才开始对借新还旧的合规性予以承认,但长期以来监管部门对办理借新还旧贷款的条件一直未予明确。

一、借新还旧贷款对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的影响

借新还旧贷款是双刃剑,如果在操作中做到严格准人、规范运作、划明责任、强化管理,则短期内对商业银行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一是商业银行至少可以在形式上落实资产保全措施;二是可以继续维系信贷关系,可以获得一定的利息收人;份是有利于改善因贷款期限与企业生产周期不匹配而人为造成的企业流动资金紧张。但部分借新还旧贷款在执行中操作变形、行为扭曲,成为商业银行掩盖不良贷款的重要通道,这部分借新还旧贷款在实际中会给商业银行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并极易引发道德风险。

(一)借新还旧使贷款的风险状况和内在损失程度不能如实、按期反映,延缓了信贷风险的暴露,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银行资产质量和经营信息失真,加大了不良贷款的监管难度。一是影响了贷款风险分类的真实性;二是导致银行计提拨备不准确,实际拨备顶盖率不足;三是使应计人表外的应收利息转人表内,虚增了银行的当期收人,影响了经营成果真实性

(二)不利于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一是不利于信贷管理水平的提高。二是弱化了贷款责任追究机制。二是不利于商业银行建立良好的信贷文化。

(三)造成信贷资产流动性下降。借新还旧已成为部分行处理到期贷款的一种习惯方式,造成部分行贷款实际收回率不高,信贷资产依靠借新还旧维持运行,这部分贷款虽然是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但实际己被客户长期占用,使银行资产被‘。固化”,造成贷款实际流动性不高,难以做到真正按照商业化、市场化的原则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影响了银行对新业务、新客户的拓展,导致机会成本的增加,不利于银行真正提高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四)可能造成银行丧失清收贷款的最佳时机。由于银行发放的贷款大多数为担保贷款,在借款人因第一还款来源出现问题时,银行可通过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或处置抵押物收回贷款。而借新还旧延长了原贷款的期限,使借款人、保证人经营情况或抵押物的价值的不确定性加大.当借新还旧难以为继时,不良贷款就会立刻暴露,但此时可能导致银行已丧失贷款的最佳清收时机

(五)对借款人不守信用的行为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不利于社会信用环境的建设。贷款到期不按时归还而实施借新还旧,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借款人对商业银行债务负责的主观意识,造成企业信用观念淡化,挤占挪用信贷资金严重,不但对银行信贷资产形成潜在风险,而且对社会整体信用环境的建设极为不利

二、借新还旧贷款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缺乏规范的借新还旧准入规定和操作依据。监管部门没有对商业银行办理借新还旧贷款做出明确的限定条款和操作规范,只是在(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中规定了借新还旧贷款可以认定为正常类贷款的四个条件。在基层银行操作中,普遍将这四个条件作为办理借新还旧的条件,实际上存在很多弊端:一是四个条件之一“重新办理了贷款手续”其实形同虚设;二是对办理借新还旧的次数和管理没有约束;三是对可能发生的道德风险和资产质量信息失真没有任何限制

(二)绩效考核机制存在缺陷。近年来,各级行普遍将贷款质量作为经营成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但在考核指标设计上,过分强调不良贷款数量上的“双降”,而对贷款风险分类的真实性考核力度不够,使被考核者为完成考核任务,千方百计地通过借新还旧贷款维系风险贷款表面上的正常,掩盖资产真实质量。部分基层行分支机构在操作过程中规定“不良贷款在谁的手中发生,则追究谁的责任,直到贷款收回”,这种不考虑不良贷款形成的真实原因和过程的机械考核制度,很大程度上挫伤了信贷人员的积极性,也诱发了信贷人员利用借新还旧贷款隐瞒不良贷款的动机

(三)尚未形成科学的信贷文化。一是思想认识上的误区。一方面商业银行对个别竞争性客户贷款实施了主动借新还旧,认为优良客户贷款风险低、收益高,担心一旦不能满足客户提出的借新还旧贷款要求,造成优良客户流失,主动降低了对优良客户的信贷管理要求,对到期贷款实施了借新还旧。另一方面表现为部分行风险意识不强,对贷款借新还旧风险认识不足,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受地域经济的限制,客户资源相对x乏,无新的信贷投放对象,为维持现有信贷规模,对本应退出的客户贷款实施了借新还旧。二是经营管理粗放。主要表现为贷款期限设定不合理,还贷时间与企业回笼资金时间错配;贷后管理工作不到位,放松了对到期贷款的及时催收;对客户现金账户监管不力,还贷资金流失等原因造成银行对到期贷款被动借新还旧。

(四)企业间接融资为主的资金筹集方式与生产经营资金周期之间的不匹配,客观上导致部分大额到期贷款实施借新还旧。目前,法人客户贷款一般是一次发放、一次性收回,信贷资金投人到企业生产经营中往往转化为原材料、产成品、应收账款、货币资金等资产一定比例的组合,循环周转。同时企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一般尽量压低闲置货币资金占用,大额贷款到期后,一般难以利用企业正常的经营货币收人对全部贷款实现货币收回,银行有时不得不通过借新还旧方式维持客户存量贷款周转。

三、政策建议

(一)监管部门应明确界定办理借新还旧的条件。促使其在合理范围内发挥作用。由于银监会对于办理借新还旧的条件没有予以明确,各国有商业银行自行设定了一些情况予以办理,标准不一,把握不一,容易造成风险。因此,监管部门应尽快出台办理借新还旧的限定条款,明确规定可以办理借新还旧贷款的原因、次数、期限等内容。

(二)监管部门应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尽量避免借新还旧贷款的发生。应在修改咬贷款通则》和有关贷款期限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时,明确银行应该按照企业对信贷资金的使用期限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在此基础上科学协商具体的还本付息方式,从制度上避免和减少借新还旧情况的发生。

(三)结合贷款五级分类的核心定义,进一步规范借新还旧贷款的分类认定工作。应明确规定凡办理借新还旧的贷款,其分类级别最高不超过关注类。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借新还旧贷款,分类级别应为次级及以下类。具体条件为:(1)企业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利息;(2)借新还旧贷款办理次数超过2次(含2次);(3)企业在重组、合并、分立过程中,银行不能完全落实债权,或存在法律风险隐患的;(4)经营状况下滑或抵押物贬值,贷款担保风险系数低于原贷款担保风险系数的。

(四)尽快确立以风险为本的信贷管理体系,切实提高银行信贷管理水平。贷款需要办理借新还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商业银行在具体信贷业务工作中对贷款‘·三查制度”的落实不到位,对企业经营周期、经营状况、行业特征了解不够,因此必须要求商业银行尽快完善信贷管理体系,有效防范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五)建立以效益为中心兼顾近期与长远利益的考核评价体系。尽快建立起包括内部运营指标、客户指标和员工发展指标等在内的完整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科学体现和引导未来绩效。改变目前存在的重经营业绩,轻业务管理的倾向,在经营绩效考评办法中,增加内控管理、规范经营、资产质量真实性等指标的权重,避免因资产质量指标要求过高,脱离实际,结果造成银行基层压力过大,在业务扩展中动作变形、行为扭曲。

⑤ 农业银行贷款条件

农业银行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能够支付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20%的首期付款。

5.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或提供经办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5)合理配置贷款期限扩展阅读:

贷款流程

  • 贷款的申请。

    借款人向当地银行提出借款申请。除申请农村小额贷款外,申请其他种类的贷款须提供有关资料。

  • 信用等级评估。

    银行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

  • 贷款调查。

    银行对借款人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

  • 贷款审批

    银行按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进行贷款审批。

  • 签订合同。

    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 贷款发放。

    银行按借款合同规定按期发放贷款。

  • 贷后检查。

    银行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及借款人经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

  • 贷款归还。

    贷款到期,借款人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要展期应在借款到期日之前,向银行提出贷款展期申请,是否展期由银行决定。

⑥ 国务院规定办理房屋贷款需要多少个工作日

不同种类的贷款所需要的时间不同,一般的住房贷款从审批到放款大约需要30天左右,审批大约需7-10个工作日,而企业贷款需要的周期一般较长,1-2个月左右。 贷款种类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贷款的具体分类。科学地划分和设置贷款种类,对于贯彻贷款原则和政策、正确使用信贷资金、研究贷款结构、加强贷款管理、反映国民经济活动情况等,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贷款种类的划分标准是多样化的,按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划分方法。选择何种标准划分贷款种类,应根据国家经济管理和银行信贷管理的要求。从宏观角度划分贷款种类,有助于分析不同经济成份的贷款之间的比例关系,便于具体贯彻国家经济政策,尤其是产业政策,合理配置社会资金,引导和促进产业结构的协调发展。从微观角度划分贷款种类,有助于加强企业管理,增强还本付息能力,提高贷款效益,体现贷款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三原则。现行贷款种类的划分标准及种类如下: 按贷款经营属性划分 1.自营贷款。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托贷款。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3.特定贷款。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按贷款使用期限划分 1.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目前主要有6个月、1年等期限档次的短期贷款。这种贷款也称为流动资金贷款,在整个贷款业务中所占比重很大,是金融机构最主要的业务之一。 2.中、长期贷款。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长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包括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 按贷款主体经济性质分 1.国有及国家控股企业贷款。 2.集体企业贷款。 3.私营企业贷款。 4.个体工商业者贷款。 按贷款信用程度划分 1.信用贷款。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2.担保贷款。指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保证贷款,指按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抵押贷款,指按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质押贷款,指按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3.票据贴现。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按贷款在社会再生产中占用形态划分 1.流动资金贷款。可分为工业流动资金贷款和商业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其他流动资金贷款。 2.固定资金贷款。大中型项目的固定资金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办理。中小型项目的资金,除企业自筹、社会筹集外,也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 按贷款的使用质量划分 1.正常贷款。指预计贷款正常周转,在贷款期限内能够按时足额偿还的贷款。 2.不良贷款。不良贷款包括呆账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 呆账贷款,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列为呆账的贷款。 呆滞贷款,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逾期(含展期后到期)并超过规定年限以上仍未归还的贷款,或虽未逾期或逾期不满规定年限但生产经营已终止、项目已停建的贷款(不含呆账贷款)。 逾期贷款,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 按国际惯例(风险度)对贷款质量的划分 最近几年来,在世界银行技术援助项目下,我国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资产分类方法作了探索和试点,自1998年起,将陆续对商业银行贷款质量按国际金融同业标准分类评级,即将银行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个等级,后三类贷款称为“不良贷款”或为“有问题贷款”。 从银行接受个人资料开始到放款一般需要经过一个月的工作日,先是给你做按揭的分行初审,通过之后报总行终审,在这期间你的购房合同要到房产局备案,备案合同下来后得到房产局做预告登记,然后总行才批款,接着进抵押部,再过3-5天才能放款。 收入证明一般银行都会证实,是在你报件的一个星期内,一般你要是安排好了银行不会一直

⑦ 买房首付一般是多少贷款多少年最划算

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贷款买房,但是对贷款买房其实了解的并不多。可能很多人在贷款前都会有这种疑惑:首付要付多少呢?贷款多少年最划算呢?大家不要着急,本文就为您揭晓答案。

买房首付一般是多少?
1、首套新房首付算法有规定
以家庭为单位,在限购城市中,只要是第一套房子,首付一般要支付总房价的30%或35%,例如要购买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那么你的首付款至少是30万元。但是如果在非限购城市的话一般首套房子的首付是20%。例如要是购买价值100万的房子,那么首付就应至少是20万。当然,一些特殊城市可能有特殊要求,请以实际要求为准。
2、买房首付依据贷款额度计算
但是,虽然有相关规定,只要拿总房价的百分之三十或二十就可以,可是还存在一个贷款的问题。例如上述的总房价100万的房子,如果采用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的可以贷的额度为45万元,那么剩余的房款都需要首付的,也就是要首付55万。如果采用商业贷款,还需要考察你的家庭收入情况和还贷能力,看能贷款多少钱,那总房价减去贷款的额度,剩余的也都是要首付的。
3、购买二套房首付多
上面所说的还都是首套房的算法,在限购城市中,当购买二套房时(以家庭为单位),贷款首付比例一般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二套房首付比例每个城市差异较大,以规定为准),那就意味着总房价一百万元的房子,首付至少是五十万。但是在非限购城市的话购买二套房的话,首付一般为房价的百分之三十。也就是总价一百万的房子,首付至少是三十万。
贷款多少年最划算呢?
1、刚需自住型
购房者如果是用来自住,并且长期都不打算卖掉房产或更换新房的,这种情况下是属于消费,贷款时间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则是越短越好。小编一般建议自住房屋的还贷期限,购房者选择十五到二十年的还款期限比较合适,支付的利息总额是比较合理的,而且自己正常的生活水准不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2、兼顾自住的刚需
购房者如果是自住兼顾的,也就是很可能中长期会更换新房或者卖掉,那么贷款期限越长越好。这种情况其实也不是全面的,如果你有其他的理财渠道,能取得高于买房贷款利率的,贷款期限当然是越长越好;但是你只是普通的上班族,也没有太多的理财渠道,仅仅是希望将买房作为一种投资,为了节省利息支出,那么就建议贷款期限尽量短。
以上便是小编今天要为大家分享的内容了,希望能帮到大家。最后,小编提醒大家,首付款付多少以及贷款多少年等问题,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不要给自己太大压力,选择适合自己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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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房贷“越长越好”还是“越短越好”

我认为这个情况最主要根据你自身的经济条件来确定才是最好的。正常情况下,房屋贷款还款时间越长的话,那么综合的还款数量就越大,所以如果你没有经济压力的话还是越早还完越好,但是事实的情况是,很多人由于经济水平有限,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把房贷还完,所以无奈的情况下,只能是把房贷拖得长一些。那么对于经济条件比较差的朋友来说,我根据自己的经验,为大家总结了几个更好发展的方法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3、强制自己攒钱

想要让自己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好,那么控制自己的消费欲望是非常有必要的,所以我建议大家尽量要强制自己攒钱,一定要分清楚哪些是生活所必须要消费的东西,哪些是自己的欲望,平时我们只要保留自己生活所必须消费的钱财,而对于那些自己的欲望一定要加以控制。

⑨ 贷款申请到发放最长不能超过多久

不同种类的贷款所需要的时间不同,一般的住房贷款从审批到放款大约需要30天左右,审批大约需7-10个工作日,而企业贷款需要的周期一般较长,1-2个月左右。

贷款种类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贷款的具体分类。科学地划分和设置贷款种类,对于贯彻贷款原则和政策、正确使用信贷资金、研究贷款结构、加强贷款管理、反映国民经济活动情况等,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贷款种类的划分标准是多样化的,按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划分方法。选择何种标准划分贷款种类,应根据国家经济管理和银行信贷管理的要求。从宏观角度划分贷款种类,有助于分析不同经济成份的贷款之间的比例关系,便于具体贯彻国家经济政策,尤其是产业政策,合理配置社会资金,引导和促进产业结构的协调发展。从微观角度划分贷款种类,有助于加强企业管理,增强还本付息能力,提高贷款效益,体现贷款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三原则。现行贷款种类的划分标准及种类如下:

按贷款经营属性划分
1.自营贷款。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托贷款。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3.特定贷款。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按贷款使用期限划分
1.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目前主要有6个月、1年等期限档次的短期贷款。这种贷款也称为流动资金贷款,在整个贷款业务中所占比重很大,是金融机构最主要的业务之一。
2.中、长期贷款。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长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包括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

按贷款主体经济性质分
1.国有及国家控股企业贷款。
2.集体企业贷款。
3.私营企业贷款。
4.个体工商业者贷款。

按贷款信用程度划分
1.信用贷款。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2.担保贷款。指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保证贷款,指按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抵押贷款,指按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质押贷款,指按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3.票据贴现。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按贷款在社会再生产中占用形态划分
1.流动资金贷款。可分为工业流动资金贷款和商业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其他流动资金贷款。
2.固定资金贷款。大中型项目的固定资金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办理。中小型项目的资金,除企业自筹、社会筹集外,也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

按贷款的使用质量划分
1.正常贷款。指预计贷款正常周转,在贷款期限内能够按时足额偿还的贷款。
2.不良贷款。不良贷款包括呆账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
呆账贷款,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列为呆账的贷款。
呆滞贷款,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逾期(含展期后到期)并超过规定年限以上仍未归还的贷款,或虽未逾期或逾期不满规定年限但生产经营已终止、项目已停建的贷款(不含呆账贷款)。
逾期贷款,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

按国际惯例(风险度)对贷款质量的划分
最近几年来,在世界银行技术援助项目下,我国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资产分类方法作了探索和试点,自1998年起,将陆续对商业银行贷款质量按国际金融同业标准分类评级,即将银行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个等级,后三类贷款称为“不良贷款”或为“有问题贷款”。

从银行接受个人资料开始到放款一般需要经过一个月的工作日,先是给你做按揭的分行初审,通过之后报总行终审,在这期间你的购房合同要到房产局备案,备案合同下来后得到房产局做预告登记,然后总行才批款,接着进抵押部,再过3-5天才能放款。
收入证明一般银行都会证实,是在你报件的一个星期内,一般你要是安排好了银行不会一直追问到底的,很好通过,而且如果你提供的其他资产证明多或者在该银行存点钱,就可以了。

房产证办理流程及相关事项
一、需提供的资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房贷的参与方,包括提供信贷资金的商业银行、最终购置房产的购房人,以及房 产的业主(包括开发商/二手房的业主),在申请贷款时,还需要有评估公司、房屋抵押担保公司的参与。

根据房地产担保公司北京万才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0年末发布的统计,在国内主要一线城市,房贷的使用率已经达到较高水准,以购房按揭贷款来说,贷款比重已经达到7成以上,而且近几年,通过用自己名下或亲人的房产申请房产抵押消费贷款以实现盘活不动产的居民人数也越来越多。“房贷”已经成为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一种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