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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中长期抵押贷款期限

发布时间: 2022-01-03 13:23:55

『壹』 长期贷款不得超过几年

贷款业务分 短期 中期 和长期。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为短期贷款,超过1年至3年的为中期贷款,3年以上期限的为长期贷款。短期是不得超过1年比如银行的小额贷款。中期的不得超过5年。长期的不得超过10年,比如个人住房加按揭贷款。回答的还算详细吧。纯属手工打字望采纳。O(∩_∩)O

『贰』 短期抵押贷款的期限是多少

短期贷款:我国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企业发放贷款的一种形式,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我国目前的短期借款按照目的和用途分为流动资金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等等;按照借款方式的不同,还可以分为保证借款、抵押借款、质押借款、信用借款。
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短期贷款一般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要。
短期贷款的币种包括人民币和其他国家、地区的主要可兑换货币。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一般在六个月左右,最长不超过一年;短期贷款只能办理一次展期,展期不能超过原定期限。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利率政策和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根据贷款性质、币种、用途、方式、期限、风险等的不同来确定,其中外汇贷款利率分为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中注明,客户可在申请贷款时查询。逾期贷款按规定加收罚息。办理短期贷款找上海虹信实业有限公司挺不错的!
短期贷款的优点是利率比较低,资金供给和偿还比较稳定。缺点是不能满足企业长久资金的需要,同时,由于短期贷款采用固定利率,企业的利益,可能会受利率波动的影响。
如需申请短期房屋抵押贷款担保,在申请办理之前,先考虑是否满足此类个人短期贷款申请条件。因为不是所有的房子都能用来做短期房屋抵押贷款担保,大部分银 行都对抵押的房屋有相关规定。首先,大部分银行的硬性要求是房龄在15年以内,面积在60平米以上,贷款申请额度不能低于30万。一定额度的贷款,以及较 高的银行短期贷款利率,才能使银行贷款有一定收益。申请人要有备用房。以及要提供还款来源和贷款用途,比如说个人流水,发票等等。有些人觉得自己的房子地 段好,市价高,就一定能够从银行申请短期房屋抵押贷款担保。那是错误的。银行办理贷款,首先要考虑的就是风险。新房比老房要好。面积大的比面积小的要好。办理短期贷款找上海虹信实业有限公司挺不错的!
如果需要申请个人短期贷款,选择抵押贷款比较好,而申请抵押贷款时,选择短期房屋抵押贷款担保又比较容易申请成功。所以,在申请之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贷款方式

『叁』 中长期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利息计算怎么算

首先把150000/108
得到你每个月要还的本金
是1388.89
按照
利率
计算,第N个月是要还1388.89+[150000-(N-1)*1388.89]*0.0884/12
N是代表第几次还款
也就是说,随着还款
次数
的增多,需要还款的
数额
会比较低,因为每还一个月,要计算
利息
的部分会减少
例如,现在这种情况,N=1
你第一个月还款的时候,计算利息的部分是150000
当N=2
就是你第二个月还款的时候,计算利息的部分就变成了150000-1388.89
只有14万8千多需要计算利息
而且,利率是年化的利率,每个月得利率是0.0884/12
有不明白就再问,希望能帮到你

『肆』 有哪些贷款的期限可以是10年或10年以上

贷款买房可以贷10年。

购房贷款主要分为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三种,按揭的贷款年限也不尽相同。 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每笔贷款年限由商业银行依据借款个人的年龄、工作年限、还款能力等因素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新) 借款人购买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借款人购买商业用房和“商住两用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借款人年龄加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70年(民生银行) (旧) 依据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女的最长可以贷到55岁,男的最长可以贷到60岁。 据了解,目前无论是普通商业贷款还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都相应有所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延长5年,男性可以贷到65周岁,女性可贷款到60周岁;一些普通的银行商业贷款,男性可以贷款到70周岁,女性可以贷款到65周岁。

具体的贷款年限要根据个人的年龄来计算(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举列:比如一男性现在年龄是54岁,他最大贷款年限就只能贷款11年。65-54=11。其他依次论推。),并且每个银行的 最高贷款年限是不一样的。 新房最长期限为30年,二手房最长期限15年。

『伍』 银行抵押贷款期限为三年 才一年就让还本金后在贷是什么原因

你说的是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期限为三年,但贷款的期限是一年的,到期后还上再贷是正常的,一般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都是一年一贷的,超过一年的多为中长期贷款,对借款人的要求特别高,普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多在一年期以内。

『陆』 农村信用社中长期贷款的还款期限一般是几年

贷款期限越长,金额越大,贷款利率就越高。所以,建议你还是贷成短期的好些,不过你家庭收入还不错,一、两年内可以还完,贷成一年内和二年内都无所谓。不过,一年内的利率要低些,二年的要高些。

『柒』 房产抵押期限有效期是多久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这一规定表明,在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间对抵押权的存续并无法律效力,抵押权并不因抵押期间过期而消灭。

如果债权行主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无论登记的抵押期间是否过期,债权行都可行使抵押权,直至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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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范围:

1、房产。房产是指抵押人依法取得的享有所有权或经营权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作为不动产,房地是不可分离的,房产必然包括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是最普遍的一种房地产抵押物,大部分的房地产抵押均以房产为抵押物。

2、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性质的权利,它是指民事主体对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分为以下四类:城镇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农用地使用权。

并非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均可以抵押。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如下:

(1)依出让方式和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就是城镇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可抵押;

(2)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后抵押的荒山、荒沟、荒水、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3)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及其占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捌』 房屋抵押有没有期限

房屋抵押的期限没有法律效力,即使抵押过期,债务没清,你依然可行使抵押权,抵押状态不会因为超过期限自动解除,除非他清偿了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 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这一规定表明,在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间对抵押权的存续并无法律效力,抵押权并不因抵押期间过期而消灭。如果债权行主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无论登记的抵押期间是否过期,债权行都可行使抵押权,直至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

实际工作中,银行保存的他向权证中列明了抵押有效性,对同一笔贷款仅需要办理一次抵押登记,只要主债权有效,抵押权就有效。

如A客户1000万元贷款,采取土地最高额抵押方式,贷款起止日期为2007 年10月25至2008年10月24日,他项权利抵押期限为2007年9月24至2008年9月23,抵押有效期满,抵押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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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纠纷案例

2014年2月,李某娟、甘某顺(已死亡,与李某娟系夫妻关系)称承揽到光伏电站建设安装合同,向马某义提出借款要求,马某义与李某娟、甘某顺达成投资协议一份,约定李某娟、甘某顺向马某义借款153万元,利息70万元。

马某海在该投资协议书上以担保人名义提供的担保物车架编号为JTJHY××××4129635丰田雷克萨斯越野车一辆为李某娟、甘某顺153万元借款及利息提供担保。马某英在投资协议书上以担保人名义提供担保物东风本田越野车为李某娟、甘某顺153万元及利息提供担保责任。

原告马某义与被告李某娟、甘某顺民间借贷一案经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书确认借款为188万元,原告马某义经向法院强制执行李某娟无财产可供执行,本案发生纠纷,故原告马某义向西宁中院起诉要求被告马某海、马某英共同承担担保责任。

原告诉求,判令被告马某海、马某英依照投资协议提供的担保物雷克萨斯越野车一辆的现价值为限向原告承担借款153万元的担保责任;判令被告马某海向原告承担损失1万元;判令被告马某海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

被告辩称,其享有先诉抗辩权,原告不应直接向其主张担保责任。本案中的债务人甘某顺虽已去世,但其作为债务人有一定的财产,本案原告并未针对投资协议向债务人李某娟、甘某顺及其遗产继承人主张债权,因此被告可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享有免除权,应当依法免除担保责任。投资协议中的约定债务人甘某顺用卡特323挖掘机一台、西宁市夏院某房屋作为此次投资的担保物,又约定被告马某海所属的雷克萨斯越野车、被告马某英所属的东风本田越野车作为投资担保物。

一审法院开庭后,主审法官全面审核双方证据,详细听取了双方的意见。

法院经审理认定:涉案投资协议是以债务人李某娟、甘某顺和担保人暨被告马某海、马某英以各自所有财产分别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暨原告马某义向债务人李某娟、甘某顺出借153万元,并收取利息为主要内容的合同。债务人、各担保人对“借款”及“担保”的意思表示真实、准确。

关于被告马某海承担担保责任的条件是否已成就的问题。本案中,债务人甘某顺、李某娟以卡特323挖掘机一台、西宁市夏院某房屋作为抵押担保财产,原告马某义作为债权人已向债务人李某娟主张权利并申请强制执行。

西宁中院民事裁定书认定:执行过程中查询了李某娟名下的财产,其银行账户内无存款,名下无车辆、土地及工商登记信息,其位于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的房屋已经抵押给西宁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且被第三人占有,无法执行。

因此,原告马某义已向被告李某娟穷尽了法律手段主张其享有的债权。原告并没有放弃或怠于行使向债务人甘某顺、李某娟追偿相关财产的行为,被告马某海承担担保责任的条件已成就。

本案宣判后,被告马某海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该案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本院应予维持。马某海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被告马某海不服二审判决,提起再审申请,再审法院审理认为,一审、二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本院应予维持。被告马某海提出享有先诉抗辩权,新证据的理由不能成立,裁定驳回马某海的再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