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首套住房贷款2019年2月开始还款,个税专项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怎么只能抵扣500
楼上说的对,改扣除比率“婚后50%扣除”改成否
『贰』 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抵扣
主要看银行的口径。认银行的首套房贷款。
『叁』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之住房贷款利息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之住房贷款利息是按照定额扣除的,无论是否有住房公积金,也是按照1000元的标准减扣。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3)个人所得税专项住房贷款利息期限扩展阅读: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前款所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本办法规定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五年。
『肆』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举例:
小张2019年和妻子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了他们的第一套房子,由于是首套住房,且使用了住房公积金,可以享受到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经过夫妻二人的商议,决定由小齐一方扣除。小齐一个月收入9000元,那么按照《办法》规定,小齐每月需纳税部分为:
5000+1000=6000(元);
9000-6000=3000(元)。
温馨提示:非首套住房不能享受该项专项附加扣除;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换扣除方;办理该项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注意:5000元为月免征额。
(4)个人所得税专项住房贷款利息期限扩展阅读:
第十五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六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伍』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不得超过几个月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5)个人所得税专项住房贷款利息期限扩展阅读: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前款所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
『陆』 按照新个税房贷利息扣除标准,是住房贷款年限越长越好吗我的住房贷款年限还剩5年,需要填写新个税吗
如果你每月实际支付的利息低于固定扣除标准1000元/月,当然是时间越长越好,但最长不能超过240个月。
如果你的购房贷款符合规定的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当然需要填写个人所得税购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贷款还剩下5年只能扣除5年。
『柒』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标准、时限是什么需留存什么资料学习个税师(1+X个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具体范围和标准: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而且纳税人应该提供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另外,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
纳税人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0个月,240个月后不能享受附加扣除。对于2019年之后还处在还款期,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扣除。
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住房权属信息、住房坐落地址、贷款方式、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贷款期限、首次还款日期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捌』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标准、时限是什么需留存什么资料学习个税师(1+X个税计算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规定,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三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住房权属信息、住房坐落地址、贷款方式、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贷款期限、首次还款日期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玖』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
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9)个人所得税专项住房贷款利息期限扩展阅读: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