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积金第二次贷款能贷多少
1、若您指的是北京家庭名下有一套住宅,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这算二套,贷款8成上限80万。
2、若您指的是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首次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北京家庭名下无房,则可以申请首套贷款8成,上限120万。
2. 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规定
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什么特别规定分析如下:
1、上次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就不能再次贷款。一个人只允许同时贷一次公积金贷款。
2、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贷过公积金已还清,当月还清,次月才有资格进行公积金贷款。
3、款利率是固定的,5年以上为年息4.9%。
4、只要已还清上次公积金贷款,然后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第二个月就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了。
申请第二套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必需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也就是说,假如您满足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那么在申请贷款时,需先结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
2、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每个地区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3、个人征信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并且有稳定的工作以及收入,具备偿还本息的能力。
4、还需要满足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其他规定。
(2)北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贷款介绍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
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3. 北京,买二套房,已经用过公积金贷款,第二次还能用公积金贷吗
只要你第一次用的公积金还清了就可以再用公积金贷款,没有年限限制,但是如果你第一次用公积金买的房子还在你名下的话,在用公积金就算二套了,利率上浮10%,但是公积金二套的标准是你第一套房子的面积不能超过人均面积28.81平,超过了也是不能做二套的。如果你名下的没有房产了再用公积金贷款的话算首套
4. 北京地区,有过2次商业贷款的记录,还能用公积金买房么
现在北京禁止第三套房的贷款发放。你已经有过2次贷款,不能第三次贷款了。有资格的话,必须全款买。
5. 北京买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的。
依据《北京市住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二)规定:企业住房基金的用途:
购置、新建、改建职工住房的支出;自管住房(含委托其他单位代管的住房)的维修、管理支出(含高层住宅电梯、高压水泵的维修、运营和更新支出);对已出售的自管住房,按规定建立公共维修基金的支出;解除租赁合同时,退还给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
按规定支付给租住私房职工的房租补贴支出;按规定支付给离、退休职工因实纳租金超过家庭收入5%或造成生活困难房租补贴支出;规定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由企业交纳的支出;按规定资助职工参加住宅合作社、危旧房改造和康居工程的支出;归还住房借(贷)款本息;按规定摊销出售自管住房净收入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部分;其他住房方面的支出。
(5)北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北京市住房基金的相关要求规定:
1、无房和住房未达到本方案规定的住房面积补贴标准的职工(含离退休职工,下同),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或市场价格购买住房(包括新建经济适用住房、腾退的可售公有住房和商品住房),均可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
2、机关单位住房补贴资金的来源,包括原市和区(县)财政预算内住房建设资金划转部分、各单位出售公有住房的收入和自筹的建房资金。原市或区(县)财政预算内的住房建设资金划转部分原则上不低于原有住房建设资金投入总额。
3、各机关单位要按规定做好原有住房资金的核对、划转工作,建立机关单位住房基金,设立住房补贴资金专户。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职工的工龄、职务等因素,确定老职工的住房补贴的发放顺序。
6. 住房公积金可否二次使用
可以的。
1,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分成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3,公积金提取次数依据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策和规定为准,在北京市可以逐月提取的,因地而异。
7. 用北京住房公积金办理第二次抵押贷款流程是什么
二次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标准是:认房不认贷。如果第一套房产还在本人名下,那么就需要满足人均居住面积小于28.81的规定,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上浮1.1倍,贷款成数是评估值的4成。
8. 北京地区办理住房二次公积金贷款相关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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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1、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11月3日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2、通知指出,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3、通知明确,为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享受低首付、低利率贷款政策的需求,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