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请问: 1、在成都如果要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需要缴纳多久才行是需要连续缴纳吗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有影响
公积金停缴对贷款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2个方面:
1、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如果单位公积金停缴了,只要按期足额的交月供是没有影响的,期间不能出现逾期还款或扣款卡余额不足。
2、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已经办理贷款的必须缴纳公积金,如果连续三个月或者累计六个月不缴纳公积金,公积金中心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贷款人还清贷款。
所以公积金不能断,不给缴纳的话对自己有影响,要么换个工作或者找人自己花钱缴纳公积金。
(1)四川最新公积金贷款流程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2. 办理四川省住房公积金需要带什么资料
办理住房公积金事项须知 一、住房公积金开户:须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填写表册时,职工月工资总额四舍五入保留到十位整数,月应缴额不再收舍。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实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办法,当月托收上月住房公积金。每年一月十五日后,由单位到“中心”领取对账单。 三、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有人员增减等变化,必须在变更当月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四、住房公积金转移:职工调出、调入单位都在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先封存,再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封存、转移同时进行。 五、住房公积金分户:一个单位分为两个或多个独立单位,应由原单位出具分户申请,由新成立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同时加盖原单位和新单位公章,并在《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的备注栏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账号。 六、住房公积金并户:两个单位合并为一个单位,双方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应缴至同一月份,并出具加盖有双方单位公章的申请。 七、住房公积金补缴:需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可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进行一次性补缴 八、缴存基数调整:以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如发生变化,应在每年上半年填报《职工工资基数调整表》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认表》。 九、住房公积金支取:销户支取,须先封存,再办理支取;或封存、支取同时进行。其他支取,参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住房公积金托管:填写《住房公积金托管申请表》,出具托管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托管原因证明材料。 十一、办理事项时间:住房公积金业务,由单位分管人员统一办理。“中心”星期一至三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 变更、支取等业务,星期四、五办理贷款和账务处理业务。
3. 目前四川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么样的二套房首付需要多少四川省和成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是一样的吗
目前四川省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是60%,执行时四川省建设厅的政策。
四川省级公积金中心的全名是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中心省级分中心,是成都公积金中心下属单位(目前未正式合并,挂牌)。执行的政策是一样的。
当然可以合起来贷款,但是最高额度30万。
4. 成都市公积金转到四川省公积金,可以公积金贷款在成都购房嘛
不可以,根据成都市公积金管理规定,在外地的公积金可以转入成都,只要两地连起来不断,那么就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但必须连续缴纳12个月(有地方为半年,具体参考申请人所在地公积金贷款标准),否则不能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
申请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7、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 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2、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5. 最新的四川省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你好,首套房三成,二套房五成,但如果借款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会提高其首付款成数,属于购买首套自住房的首付成数不得低于四成,属于购买第二套自住房的首付款成数不得低于六成:
1.近五年累计逾期记录超过6次;
2.近五年出现过连续3期逾期记录;
3.近两年累计逾期记录超过3次但未超过6次。
6. 四川最新政策如何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
成都的政策。其它地方差不多:
为进一步加强对职工基本住房需求的保障力度,更好的支持职工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以下简称《通知》)和成都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相关决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于11月1日起做出部分调整。其中,职工贷款申请条件调整为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已有一套住房并结清贷款余额的家庭,再购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调整一
连续缴存六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按照现在执行的政策,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一年,调整后,这一时间将缩短为半年,职工可以更早的提出贷款申请,参加工作时间不长的职工也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从下月1日起,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符合其他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成都市缴存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从外地调入成都工作的职工,在成都缴存公积金不满6个月的,提供由外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连续正常缴存证明后,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调整二
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
据了解,下月将实施的另一项重要调整为公积金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随着房价的上涨,贷款额度相应调高才能更有效的解决职工的贷款需求。“公积金贷款的主要功能是服务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近年贷款业务的运营情况分析,公积金贷款职工以购买首套房和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为主。而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合作楼盘主要分布在二环外,综合考虑区域住房均价等因素,当前条件下,50万元的额度能较好的满足职工的贷款需求。同时,由于近年来公积金贷款需求非常大,我市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一直保持高位运行,目前个贷率已经达到87%,资金使用率达到94%,对贷款额度作出这一调整,既能更好的支持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也能支持更多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此外,贷款额度提高还能给职工带来不少实惠。“额度提高后,按照20年的贷款期限,首套房在执行基准利率的条件下,职工采用等额本息还款,公积金贷款比商贷少付利息13.9万元,二套房在利率上浮10%的条件下,公积金贷款比商贷少付利息15.7万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调整三
首套房贷款结清再购房可执行首套房政策
此次二套房贷款政策也有部分调整。据了解,目前,购买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最低需要5成,利率需要上浮10%。11月1日后,对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贷款余额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再次购买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同时,二套房贷款放宽,购买我市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职工,其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自住住房,取消对现有和所购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44平方米的限制。
调整四
成都籍职工回蓉购房可办理异地贷款
据了解,此次调整还开通了异地贷款业务,成都市户籍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服务提示
我市公积金贷款中间费用不涉及调整
在此次住建部等部委联合下发的《通知》中,要求降低贷款中间费用,减轻贷款职工负担。记者了解到,我市目前执行的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流程,基本没有涉及《通知》中提到的收费项目:我市公积金贷款不涉及贷款保险费、新房评估费等费用;2010年就取消了强制性合同公证、未婚声明公证;能够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现房”、“二手房”贷款,不需要再办理其他担保和缴纳担保费用。
同时,对于贷款办理中涉及的授权委托书公证和“期房”阶段性担保,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也进行了详细说明:“授权委托书公证是由贷款职工自由选择是否办理的,办理后职工可以将办理抵押预告登记、领取房产证、办理抵押登记等贷款后续事项委托给担保公司或银行,避免自己亲自到场办理的繁琐和不便。职工也可以选择不委托,亲自前往房管部门办理所有后续事项。对于‘期房’担保问题,三部委文件明确规定公积金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期房’由于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无法以所购住房办理抵押,在发放贷款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期间有一段时间较长的“抵押物悬空期”,因此需要贷款职工提供阶段性担保。”
7. 成都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
1、借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明的职工。
(二)申请时在成都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四)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五)借款申请人同意以所购房产及其权益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六)借款申请人与售房人不存在有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利害关系。
(七)成都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2、现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能超过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3、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二十年(含)。
4、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执行,在贷款还款期限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7)四川最新公积金贷款流程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8. 四川省公积金和成都市公积金在贷款时有无差别
1、四川省直公积金和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有的确是区别的,简单来说,四川省直公积金是指省直各单位、中央单位、部属、省属大专院校及其所属单位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
2、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3、四川省公积金直接交纳单位为四川省公积金管理中心。
4、成都市公积金的管理单位为**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无论是那里交纳只要满足《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都可以进行贷款。
(8)四川最新公积金贷款流程扩展阅读
成都市贷款条件:
1、具有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9. 二手房昨天刚过户,我要用公积金贷款,接下来的流程怎样的呢,我是四川南充的,谢谢
你是省公积金还是市公积金的?是哪个就去那个对应点办理,带着身份证去,到了那里工作人员会安排你办理,会告知你准备各种他们要的手续!不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