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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助学贷款条件

发布时间: 2021-11-01 19:48:52

『壹』 办理助学贷款都需要什么条件和程序

一、办理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

①农村牧区特困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⑦老、少、边、贫及偏远农村牧区的贫困家庭;

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⑨其他贫困家庭。

贷款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二、办理申报程序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二)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五)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1)桂平助学贷款条件扩展阅读

特别提醒

(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五)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贰』 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一、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范围、条件和标准
(一)发放范围:
1.贷款对象:我校除毕业班外在册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
2. 贷款人数比例:不超过学院在校学生数的20%。
(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6.当年没有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贷款金额标准:贷款最高金额为每生8000元。
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日程安排
(一)各学院现在开始进入2016年度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动员、申请和资格审查阶段。应组织学生完成首次贷款学生网上注册、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贷款、导出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等相关工作。
1. 各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首先对预申请2016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2.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贷款申请。
①首次贷款学生在网上先注册后再申请贷款。学生注册方法如下:(1)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在左上角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高校)”;(2)选择贷款类型为“高校助学贷款”,点击“注册”,进入注册页面。(3)“同意”用户协议后,按要求如实登记个人信息。(4)内容填写完毕后,“提交”,系统提示注册成功。注意事项:(1)学生姓名要与身份证、高考录取名字保持一致;(2)入学前户籍地址精确到村组或街道楼栋门牌号;(3)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邮政编码如实填写;(4)为保持和教育部上报数据的一致性,第一联系人和第二联系人必须填写。(5)学号、考生号必须填写,考生号以招生录取数据为准。
②非首次贷款学生需要先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再申请贷款,登录时按照页面提示选择高校所在省为河南省、高校所在市为郑州市、高校名称为河南工程学院、身份证号,密码为学生自己注册时自定的密码。如有学生密码不正确或忘记密码无法登陆,请联系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助学贷款的老师,进行密码重置。
③在网上注册或登录后申请贷款程序如下:(1)学生登录在线系统,按系统提示操作,点击左侧“贷款申请”,系统打开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2)在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中点击“申请”按钮,打开申请贷款信息页面;(3)选择贷款项目、贷款原因、输入学费、选择贷款到期日期(如果是续贷,需要填写“续贷声明”,并每年不少于2次的登录系统维护信息,否则系统将不允许续贷);(4)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按钮,保存贷款申请信息。(5)点击“导出申请表”按钮,打印表格(见附件1),并到相关部门盖章。注意事项:(1)每位学生每年只能提出一次贷款申请;(2)申请的总额度不能超过8000元;(3)申请时,学生只能选择状态为“启动”的贷款项目;(4)学生贷款申请信息状态为“学生录入”时,学生本人可以进行修改及删除,申请信息状态为“已审核”时,学生本人不能修改。
3.已在网上申请过2016年度贷款并导出《申请表》的学生,应根据要求提供:
(1)首次贷款:
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
提交:《申请表》原件(表上需加盖高中或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公章并且由申请学生本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承诺书(见附件2)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承诺书以A4纸大小附到《申请表》上)。
(2)续贷:
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提交:《申请表》原件(《申请表》无需加盖任何单位的公章)和承诺书(见附件2)一份。
注:续贷的学生需要填写“续贷声明”,并每年不少于2次的登录系统维护信息。
各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须对以上表格及子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汇总。特别是要在贷款系统上审核续贷的学生是否填写续贷声明。

『叁』 关于广西桂平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第一次申请)

时间的话一般都是开学前几天截止, 具体会发公布的, 人多的时候要预约,主要是人家一天就办那么多个, 打印好申请表,去村委 或者 街办委那里盖个章,然后 直接去教育局指定的地方办就行了,总共就两个章吧,盖在申请表上,申请表可以自己弄,你可以问一下你的学长学姐反正就是以前办过的同学具体去哪里弄, 一天就能办好了,人不多的话, 不过你要跟你的监护人一起去签约的,父亲或者母亲都行, 一年6000元。 我是平南的,对你那里具体不太清楚,不过办这个的流程基本都是一样的哦。

『肆』 大学生助学贷款怎么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一、大学生助学贷款需要的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诚实可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成绩较好,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

5、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学校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并在贷款银行开立活期账户。

6、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交的资料:

1、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必要资料(一般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街道或乡级以上的困难证明、担保人的担保书及本人的现实表现等);

2、承诺有关还贷的责任条款;

3、提供还贷担保人。

三、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

1、学生提出申请

学生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

2、学校机构进行贷款初审

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

3、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批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4、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5、贷款的发放

经办银行在与借款学生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后20个工作日内,会将首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统一划入学校在经办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6、贷款的偿还

借款学生在使用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后,应重视自身信用,按时归还贷款。每年毕业离校60日前,学校会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经办银行会派人上门服务,为借款学生讲解还款有关事宜,并解答借款学生的咨询。

(4)桂平助学贷款条件扩展阅读:

常用的大学生助学贷款一般有两类: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的大学生助学贷款重要组成部分。

『伍』 本人桂平户口 可以在南宁申请助学贷款吗

如果你是在桂平市的户口,在南宁是不能申请助学贷款,只能在你们当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助学贷款,不能在南宁申请。

助学贷款,可以这样申请。

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后(具体时间各校有明确规定)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不直接受理学生个人的贷款申请。经办银行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生源地助学贷款呢?

(1)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同上并附加一条:

(6)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 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证明);

3.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银行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学校初审
学校机构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初审工作将在收到学生贷款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此项工作完成后,学校机构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对有问题的申请进行纠正。
初审工作无误后,学校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在审查合格的贷款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将审查结果通知学生,并编制《国家助学借款学生审核信息表》。

银行审批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统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署完毕的借款合同送达学校机构。学校机构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据后,5日内发还给借款学生本人保管。

签订合同
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与经办理银行签订合同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统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署完毕的借款合同送达学校机构。
如何与经办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学生贷款申请通过学校审查和银行审批后,学校将织学生填写、签订借款合同和借据等文本。学校应将学生申请或借款信息及时通知借款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

发放贷款
贷款的具体发放细则,将由银行为每名学生办理一张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一个学年内的生活费贷款,银行(或学校)按10个月逐月发放给学生。

『陆』 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申请助学贷款

办理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如下:

  •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公民;

  •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 满足上述条件的话,可以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

    基本申请材料如下:

  •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

  • 经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确实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柒』 申请助学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出具书面同意书);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5、由所在学校审查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