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贷款的必要条件
每个银行,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如农村信用社)、个人等都可以发放贷款借款,.因此,借款的条件大多是由贷款发放机构按照约定的,而私人的借贷,只要借款人愿意,贷款人同意,达成一致就可以产生借贷关系。
对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一般个人贷款的必要条件是: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
2、身份证明;
3、收入证明,或者财产所有权证明.
4、合法的贷款用途. 人委托贷款是委托人以其可以自主支配的资金,委托招行按其所指定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个人委托贷款的委托人可以是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个人委托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⑵ 房地产开发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除一般贷款所要求的条件外,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借款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已取得贷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且土地使用权终止时间长于贷款终止时间。
3、已取得贷款项目规划投资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外销房屋许可证,并完成各项立项手续,且全部立项文件完整、真实、有效。
4、贷款项目申报用途与其功能相符,并能够有效地满足当地城市规划和房地产市场的需求。
5、贷款项目工程预算、施工计划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工程预算投资总额能满足项目完工前由于通货膨胀及不可预见等因素追加预算的需要。
6、具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一般应达到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的30%),并能够在银行贷款之前投入项目建设。
7、在银行开立帐户保持正常业务往来。
8、开发商须对建设的房地产进行保险,且第一受益人为贷款银行。
⑶ 开发商项目贷款的准入条件
个人买商品房一般是在签合同的时候完成贷款相关手续,银行放款是在你所购房的楼栋封顶时发款,放款同时你需要还房贷。
⑷ 房地产项目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一、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条件
(一)在建设银行开立基本结算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经营收支全部或部分在建行结算;
(二)生产经营正常,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三)信誉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能提供足值有效的抵押、质押或资信程度高的保证担保;
(五)开发建设项目经可行性预测分析研究论证,能够有效满足当地住房开发市场的需求,市场销路较好;
(六)开发建设项目已经纳入国家或地方住房建设开发计划,其立项文件完整、真实、有效;
(七)已经取得开发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
(八)开发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和施工计划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
(九)借款人计划投入开发建设项目的自有资金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二、房地产开发贷款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基本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影印件);
2、法人代码证书(副本及影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签字样本(原件及影印件);
4、贷款(卡)(原件及影印件);
5、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前三个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新建企业免提交;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近期报表;
6、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
7、利税清算表;
8、公司合同(原件及影印件);
9、公司章程(原件及影印件);
10、企业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
11、若客户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企业或承包经营企业,要求提供董事会或发包人同意的决议或文件(原件);
12、贷款由被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贷款项目材料
1、开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原件及影印件);
2、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设、实施和开发的文件和计划(原件及影印件)。
(三)担保材料
按保证、抵押或质押的不同要求提供材料:
1、已经作过客户评价并在有效期内的客户,如无变更的,可不需提供客户基本材料,只需提供贷款项目材料和担保材料;
2、授信客户只需提供贷款项目材料、担保材料和《贷款证(卡)》;
3、要求客户提供的材料在《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申请材料清单》相关栏内标示 。
⑸ 房地产开发贷款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具备有权部门核定的开发资质等级证明。
(二)持有有效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开)工许可证》,已开始销预售的,还需提供县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的《销预售许可证》。
(三) 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并先于贷款发放全部投入房地产项目开发。对分期开发的大中型项目,申请某一期开发贷款的,按当期开发投资要求资本 金比例;对分期开发的大中型项目,申请整个项目开发贷款的,按整个项目总投资要求资本金比例。对贷款风险预期较大的项目,应相应上浮资本金比例。
(四)抵押物合法有效,对以房地产在建工程作为贷款抵押的,只能用已形成的现实资产部分作为抵押物,且在建工程抵押率不得超过抵押物市值的50%。
(五)工程监理单位有相应的资质等级。
《中国农业银行房地产开发建设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
(一)具备有权部门核定的开发资质等级证明。
(二)持有有效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开)工许可证》,已开始销预售的,还需提供县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的《销预售许可证》。
(三)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并先于贷款发放全部投入房地产项目开发。对分期开发的大中型项目,申请某一期开发贷款的,按当期开发投资要求资本金比例;对分期开发的大中型项目,申请整个项目开发贷款的,按整个项目总投资要求资本金比例。对贷款风险预期较大的项目,应相应上浮资本金比例。
(四)抵押物合法有效,对以房地产在建工程作为贷款抵押的,只能用已形成的现实资产部分作为抵押物,且在建工程抵押率不得超过抵押物市值的50%。
(五)工程监理单位有相应的资质等级。
⑹ 申请银行的项目贷款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申请项目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项目贷款,需要在商业银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必须注意的是,贷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和银行贷款投资意向,并且贷款项目具有国家规定比例的资本金方可。当然,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借款人须持有批准文件,才能通过银行审核。借款人须信用状况良好,具有极好的偿债能力,企业管理制度完善,对外权益性投资比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
项目贷款有哪些特点:
一般来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般要经过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开工等几次审批,才能进入施工建设。项目建成后还要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竣工、决算、验收等工作。而申请项目贷款的工程项目是需要政府有关部门严格审批的。由于项目贷款的规模比较大,往往是一次审批,多次发放,贷款利率是一年一定的。当然,当项目正式竣工投产后,借款单位必须按照约定履行还款条约。
⑺ 项目贷款的申办条件
借款人申请项目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实行贷款证管理的地区,须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申请外汇项目贷款,须持有进口证明或登记文件。
2.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和我行贷款投向。
3. 项目具有国家规定比例的资本金。
4. 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须持有批准文件。
5. 借款人信用状况好,偿债能力强,管理制度完善,对外权益性投资比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 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
除上述条件外,根据《贷款通则》,贷款对象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恪守信用,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
2. 除自然人外,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管机关)办理年检手续;
3. 已经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4. 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
5. 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6. 申请中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工商银行不对其发放贷款:
1. 不具备贷款主体资格和基本条件;
2. 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
3. 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
4. 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
5. 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
6. 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7. 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