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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

发布时间: 2021-11-06 21:01:33

㈠ 河北省住建厅: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1月3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0年12月15日起,将在全省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通知》提及,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异地贷款的职工,与申请本地贷款的职工享有同等权益,不得设置附加条件。
另外,要加强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功能完善,强化数据共享支撑,尽快实现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信息变更等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满足缴存职工异地办事需求。
河北省住建厅称,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并将其纳入年底考核通报排名内容。对政策落实不到位、职工反映问题集中的公积金中心,我厅将予以督办、约谈,开展专项督查,并适时反馈相关市人民政府、在全省通报。

㈡ 河北省内可以跨市使用公积金贷款

据燕赵都市报报道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异地住房贷款合作协议签约仪式近日在邯郸举行此协议签署后河北省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异地城市城镇购房时可在购房地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了
除了实现了省内异地购房外,由于临近京津两地,河北省还计划下一步将全省住房公积金对北京、天津对接,实现京津翼地区的公积金异地购房。

㈢ 河北省可以公积金异地贷款吗

可以的。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未婚人员未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单身的需提供单位婚姻证明(原件1 份);
农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
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需印正反面)。

㈣ 异地购房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用公积金贷款

以往,公积金只能在缴存地买房贷款使用,随着公积金新政的逐步落地,很多城市和地区放开了异地购房的限制,也就是说在上班的地方缴存的公积金回老家也可以用了。那么异地购房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用公积金呢?在异地购房时应该注意什么呢?

异地购房需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用公积金贷款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2、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在异地购房时应该注意什么呢?

1、了解当地的公积金贷款买房政策

不同地区都有自己的购房政策,所以如果要在外地买房子,首先要了解当地的购房政策,如限购情况、税收、房贷利率等。特别是在公积金异地贷款购房,还要了解当地公积金贷款额度及贷款条件等。

2、亲自到当地看房

异地购房的主要障碍之一就是距离远,不能方便随时去了解房屋状况。但是如果因为距离远而全权托付给中介,而不亲自去当地看房也是行不通的,因为一些房子的细节问题如果不是亲临现场是无法发现的。

3、尽量购买名牌开发商所开发的楼盘

在外地购房,还有一个重大弊端——信息不对称。购房者相对于开发商来说是弱势权利,异地购房一旦出现纠纷,维权是个大难题。为了最大程度规避这一问题,应尽量选择口碑好的名牌开发商所开发的楼盘。

4、注意把握最佳购房时机

凡是商品都有价格,有价格就会有波动,房产作为一种商品,自然也存在这个规律。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很多,尽可能选择房产价格处于低谷的时机出手,这样买到的房性价比较高。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8-2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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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12月15日起河北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获悉,为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11月30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从2020年12月15日起在全省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据悉,从2006年开始我省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住房贷款业务,2017年根据省有关工作要求,部分市结合本地实际暂停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住房贷款业务。

《通知》明确,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异地贷款的职工,与申请本地贷款的职工享有同等权益,不得设置附加条件。

《通知》强调,各地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简化和规范审批要件,优化办理流程,落实缴存证明授权要求,健全信息核实联系人制度,加强贷后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同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要加强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功能完善,强化数据共享支撑,尽快实现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信息变更等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满足缴存职工异地办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