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外地公积金怎么贷款
支持省、区内异地贷款的城市包括:
杭州、青岛、沈阳、长春、济南、洛阳、西安、昆明、银川、兰州、合肥(与阜阳、六安、淮南、滁州、淮北五市互贷)。
不过,其中长春、青岛、洛阳、昆明要求申请人必须有本市户籍,银川要求申请人为宁夏区非农户户籍。
支持跨省互贷地区的城市包括:
武汉、长沙、南昌三市、南宁。其中,南宁与包括广西在内的二十一个省(区)直公积金中心实现贷款互通,不限户籍,可在相互间的省会城市购房。
支持全国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城市包括: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天津、哈尔滨、太原、石家庄、成都、海南、乌鲁木齐、贵阳、西宁。
其中,贵阳是从2015年8月10日起试行一年,并要求申请人必须有本市户籍;广州、哈尔滨、成都、石家庄、海南同样要求申请人须有本市户籍。
目前还不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城市包括:
南京、苏州、郑州、大连、厦门、福州以及呼和浩特。可以携带有效证件,到当地的公积金办理中心咨询一下。
申请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流程如下:
1、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2、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Ⅱ 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资料,先要准备什么,再准备什么
您好,异地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资料有:
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备案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原件;
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3份);
6、申请人提供一名常驻本行政区域内且在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号码(3份);
7、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异的,需提供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3份)原件;
8、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月工资证明(月工资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工资明细表)(3份);
9、首付款收据复印件(3份);
10、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11、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异地贷款户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评估报告(3份)。
以上回答由融联伟业为您提供,请参考。
Ⅲ 广西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怎么办
开通了,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工作证明及银行流水;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买卖双方签定的《购房合同》;
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Ⅳ 异地公积金贷款,具体怎么操作
住建部等相关三部委曾经出台政策,要求职工缴纳的公积金异地互认,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相关细则终于出台后,公积金缴存人员需要在异地贷款买房的,只需要向缴存城市公积金申请到书面证明就可以顺利办理贷款。
公积金异地缴存而无法贷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一些工作随时调动的缴存人员。比如原先在A城市工作的时候缴存了不少的公积金,工作调动到B城市后,如果想要在B城市买房,则无法使用A城市缴存的公积金贷款。这样的话,公积金的资金大量沉积,白白的闲置在哪里的可惜,对于缴存人来说更是麻烦。
缴存城市公积金管理需要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的情况,向缴存人贷款城市公积金管理出具书面的证明,并缴存人贷款城市公积金管理核实缴存人的相关信息。贷款城市的公积金管理和贷款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的相关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以及贷款后的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的风险。而贷款城市公积金管理与缴存城市公积金管理要定期地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的情况。
异地公积金贷款将如何操作呢?
假设A城市民王先生在A城缴存有公积金,现在在B工作,需要在B城市买房使用公积金按揭贷款。首先可以向B城市公积金管理咨询,公积金管理会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要的的材料;接下来到A城市公积金管理提出申请,审核确认符合贷款资格后,A城市公积金管理会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有了这份证明,王先生就可以顺利在B城市办理公积金按揭的贷款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4-0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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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咨询下,我的异地公积金贷款流程到哪一步了
查询公积金贷款进度有两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通过电话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了解贷款审批情况。
第二种具体方法是:
进入市中心网站,在首页站内导航里选择“互动参与”的“个人查询”一栏;
在跳出的“个人公积金余额及贷款办理情况查询身份验证”页面中,输入借款人的个人公积金帐号(或身份证号码)以及查询密码后登录查询系统;
在“公积金在线查询”页面中,选择“贷款审批情况查询”,查询系统就会显示出银行报送的日期、市中心办理情况等信息。
若查询系统提示“查无此人”,有三种可能:
是银行尚未将贷款申请资料报送市中心;
是市中心已将贷款申请资料退回银行;
是该笔贷款已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