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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用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发布时间: 2021-11-16 06:52:10

⑴ 在天津购房公积金的使用条件是什么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3、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4、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能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月缴存额;
5、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6、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7、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⑵ 在天津公积金贷款买房有什么要求

目前天津公积金贷款使用需要提前申请排号,申请排号有一些基本要求,

1、公积金账户开立在天津,并且开立满半年

2、目前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账户贷款

3、贷款申请需要账户连续缴存满一年

排号的方式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实地预约申请。


⑶ 现在天津市买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吗为什么

很遗憾,现在天津市的商品房住宅绝大多数都只能使用商业贷款,没有办法使用公积金贷款

原因——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紧张,导致很多人要预约,放款周期太长,普遍高达七八个月,而目前情况下开发商普遍追求回款速度,对于自己的资金流安全有很高要求,所以现在基本都只允许商业贷款,而不是公积金贷款

⑷ 天津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未到法定离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年龄应未到65周岁);住房交易行为真实、合法

⑸ 天津公积金贷款条件

只要在申请贷款时的前12个月是正常连续缴存的就可以,不需要补缴之前的

⑹ 天津异地购房能用公积金吗需要什么条件

天津异地购房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量远超过往年同期,资金使用率远超过正常水平,可用资金十分紧张,仅满足本市缴存职工的提取和贷款需求已存在较大压力。

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互助性,贷款资金来源于天津市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资金紧张的前提下,目前需要优先保障天津市缴存职工贷款需求,暂不具备开办异地贷款的条件。

现在天津异地购房不能用公积金,关于异地贷款的实施细则,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加紧研究之中,待条件成熟将公布。如需了解更多,请拨打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12329。

(6)在天津用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扩展阅读:

在天津,行政区域外购买已取得产权的自有住房,且具有所购住房座落城市户籍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建议购房后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公积金卡、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全款发票、还款凭证、产权证到天津市任意区的公积金中心管理部进行审核。天津暂未开通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⑺ 天津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不是满一年,满一万块钱才能贷款

天津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余额与贷款额度的关系:

按照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如果认定为首套贷款,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如果认定为二套贷款,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更多问题请详询公积金热线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