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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青岛用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 2021-11-21 18:44:48

1. 青岛公积金贷款条件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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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最新青岛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
自2015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新业务将在青岛市全市展开。据了解,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市民需要满足以下几方面条件。
一是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山东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购买我市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时,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二是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须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条件和住房公积金申贷缴存标准,且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地均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只允许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我市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我市贷款次数认定标准执行;
四,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认定标准、贷款额度计算及贷款期限执行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申请人配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具有青岛市户籍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申贷缴存标准的,可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额度;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需提供我市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贷资料,涉及异地缴存的还应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以及申贷时点前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六,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实行计划限额管理,超过计划限额的,实行轮候管理;
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其配偶具有青岛市户籍,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贷缴存标准的,可合并计算其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配偶申贷资料的提供参照本通知第五条规定办理。
仅供参考!

2. 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你好,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策,你必须不间断的交12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一手房最多是60万二手房是30万,贷款的比例需要你到当地的管理中心打印出公积金账户的详单才能计算出来。

3. 外地户口 怎么在青岛贷款买房, 公积金要多长时间能贷款

这个你可以去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站去了解!或者直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咨询。千万不要在外面听其他的人说!一定要确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意见。

4. 外地人在青岛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2018年4月,青岛市限购政策再次升级,主要针对新购住房上市交易年限以及青岛户籍家庭的购房套数做出了新的限制。

1.对青岛户籍的购房规定是什么?

在限购区域内,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青岛市(七区三市,下同)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在限购区域内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青岛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

简言之,在限购区域内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青岛户籍家庭,将无法在限购区域内购房,在非限购区域无限制。

2.对非青户籍的购房规定是什么?

在限购区域内,对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青岛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均不拥有本市户籍),限购1套住房;对在上述区域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上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予认可。

简言之,非青岛籍家庭在购房前两年内,在青岛有连续12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即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在非限购区域无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以及房屋套数限制。

3.限购区域如何划分?

限购区域: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

非限购区域:即墨区、莱西市、胶州市、平度市

4.其他需注意问题

①2018年4月18日后,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②家庭是指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5. 青岛要申请公积金贷款有什么要求吗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为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六)符合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七)提供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九)符合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6. 青岛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1、本人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6个月以上,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点程序显示近6个月正常汇缴); 2、具有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及文件; 3、有相当于购房全部价款(不含配套费)30%以上的自筹资金; 4、有稳定的职业、经济收入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办理住房抵押; 6、借款人购买期房的,在房屋竣工办理产权证书之前,由开发单位提供担保。 备注:所购住房的开发单位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

7. 职工在青岛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需满足哪些条件

公积金异地无法贷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一些工作调动的缴存人。为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住建部近日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并提出公积金管理部门应抓紧出台异地贷款业务细则。今年6月1日起我市启动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目前已有职工办理了此项业务。

全国公积金信息计划联网

住建部近日发布的 《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指出,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含分中心,下同)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买房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此外,住建部将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信息交换系统,要求各地市公积金中心要按照异地贷款政策开展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流程,适应全国异地贷款业务信息化要求。对于职工办理异地贷款的流程,通知要求,买房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异地贷款需满足4个条件

6月1日起,青岛市开始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目前已有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了此项业务。

市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需满足4个条件:首先需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山东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购买青岛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时,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第二,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须符合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条件和住房公积金申贷缴存标准,且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地均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三,申请人及其配偶只允许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人或其配偶在青岛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青岛贷款次数认定标准执行。最后,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认定标准、贷款额度计算及贷款期限执行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夫妻两人符合条件可合并可贷额度。申请人配偶合并计算可贷额度包含两种情况,其中申请人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山东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符合申请条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申请人配偶在青岛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具有青岛市户籍,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青岛住房公积金申贷缴存标准的,可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额度。另一种情况是青岛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其配偶具有青岛市户籍,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贷缴存标准的,可合并计算其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

异地买房公积金贷款如何操作

按照新的流程,异地买房公积金贷款将如何操作呢?假设张先生在A地缴存有公积金,现在调到B地工作,需要在B地买房使用买房公积金贷款。那么他首先可以向B地的公积金中心咨询,被一次性告知买房贷款所需要审核的材料;接着到A城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对方审核确认符合资格后,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拿着这份证明,张先生就可以在B地办理买房公积金贷款了。

以上是职工在青岛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的相关知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1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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