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佛山市自建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你好,集体土地上的自建房一般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只有在国有土地上建房才符合贷款条件:
申请材料如下: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一份)
2、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3、工程预算书原件
4、提供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房管部门的《房屋信息登记证明》原件(复印一份)
② 自建房如何贷款公积金
1、提取证明材料(原件)
①国土管理部门用地批准文件;
②规划部门规划选址批准文件;
③建设管理部门建房批准文件;
④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2、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①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婚姻关系证明,可由配偶代办;
③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受托人非委托人直系血亲的,委托书需要在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注:直系血亲的直接血缘关系,是指出生关系。包括生出自己的长辈(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和自己生出来的晚辈(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辈);
④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⑤应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3、提取申请时间
自审批文件批准后,12个月以内申请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4、提取额度(以百元为单位)
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以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载明金额为准且不超过申请时职工和配偶上月公积金账户余额。
5、提取人范围
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
6、提取次数
一次性提取,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7、办理时限
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原因。
8、相关提示
①职工家庭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多种住房消费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职工家庭指夫妻和未满18周岁子女。
②职工购买了同一套住房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付首付款,可在偿还贷款12个月以后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③无房屋所有权且不是房屋所有权人配偶的职工,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④缴存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当在职工本人、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
⑤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
9、说明
①政策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②材料不全,中心应当场一次性告知应提供的全部材料;
③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④本指南中所涉及的各项政策执行标准,均以各文件执行时间为准;
⑤未尽事宜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为准。
⑥仅适用于政策(成公积金委[2015]1号)发布实施后(2015年5月4日)新增的购房消费和新发放的购房贷款行为。
③ 自建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农村自建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的条件:1、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满一年,且按月足额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以上;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合法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合同、协议以及有关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2、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公积金办理中心认可的保证方式有用已取得产权的房屋作为贷款抵押物、房产公司用贷款所购房作为贷款抵押物并同时提供连带或阶段性保证担保、住房公积金联保。申请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的资料:1、购买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看原件留复印件);离、退休,个人申请,单位证明,离、退休批文(原件及复印件);在职死亡,委托提取人身份证明,提取人单位证明,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自建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建房审批手续(准建证原件及复印件);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出境定居,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出境定居证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个人申请,单位证明。
④ 自建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先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按规定比例交纳首期购房款;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5、个人信用良好。个人信用报告中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因银行管理等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6、没有其他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7、偿还包括拟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内的各类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还贷支出后,应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⑤ 广东省佛山市同一座自建房可以同时两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不允许,办理的话也通不过审批流程。
⑥ 自建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自建房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⑦ 佛山公积金贷款买房条件有哪些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
2.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
3.受理网点受理;
3.签约;
4.审批;
5.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银行放款。
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如下:
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2.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和离婚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
3.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开发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大房证复印件3份;
4.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
5.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原件3份并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
6.借款人已付所购房屋价款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单据(发票、收据、银行进账单、现金交款单等)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⑧ 请问佛山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佛山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借款人为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非我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异地缴存职工),须借款人和配偶中任一方为我市户籍,或借款人配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非我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异地缴存职工),须借款人和配偶中任一方为我市户籍,或借款人配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贷款申请之月起,前六个月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如曾办理个人明细(或称个人账户)注销的,以重新开设个人明细并缴入资金之月算起。判别公积金缴存地、户籍地情况,以贷款申请时的情况为准。
四、贷款申请之月起,前六个月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如曾办理个人明细(或称个人账户)注销的,以重新开设个人明细并缴入资金之月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