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在沈阳交的公积金。在外地贷款买房。怎么提取沈阳的公积金还贷
在沈阳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如果选择异地购房,也可以向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贷款并执行当地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异地贷款管理部负责向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有关手续,包括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职工还款能力及个人信用情况等。购房所在地的住房管理中心负责贷款申请审核并办理抵押等担保手续。随后,贷款职工、购房所在地和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方将签订《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协议》,待协议生效后,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发放贷款。贷款职工直接向购房所在地管理中心还款即可。
2. 异地购房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用公积金贷款
以往,公积金只能在缴存地买房贷款使用,随着公积金新政的逐步落地,很多城市和地区放开了异地购房的限制,也就是说在上班的地方缴存的公积金回老家也可以用了。那么异地购房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用公积金呢?在异地购房时应该注意什么呢?
异地购房需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用公积金贷款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2、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在异地购房时应该注意什么呢?
1、了解当地的公积金贷款买房政策
不同地区都有自己的购房政策,所以如果要在外地买房子,首先要了解当地的购房政策,如限购情况、税收、房贷利率等。特别是在公积金异地贷款购房,还要了解当地公积金贷款额度及贷款条件等。
2、亲自到当地看房
异地购房的主要障碍之一就是距离远,不能方便随时去了解房屋状况。但是如果因为距离远而全权托付给中介,而不亲自去当地看房也是行不通的,因为一些房子的细节问题如果不是亲临现场是无法发现的。
3、尽量购买名牌开发商所开发的楼盘
在外地购房,还有一个重大弊端——信息不对称。购房者相对于开发商来说是弱势权利,异地购房一旦出现纠纷,维权是个大难题。为了最大程度规避这一问题,应尽量选择口碑好的名牌开发商所开发的楼盘。
4、注意把握最佳购房时机
凡是商品都有价格,有价格就会有波动,房产作为一种商品,自然也存在这个规律。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很多,尽可能选择房产价格处于低谷的时机出手,这样买到的房性价比较高。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8-2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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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外地公积金是否可以在沈阳贷款买房
可以在沈阳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只要符合条件。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3)沈阳公积金在外地买房贷款条件扩展阅读:
申请材料
借款人申请贷款视不同情况提供以下资料: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需提供《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及不低于房价总额20%的首付款单据;
2、自建、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需提供建设或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土地使用证或原房屋产权证,建筑施工合同及工程预算或决算;
3、购买二手房,需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凭证;
4、单位集资建房,需提供集资建房批准文件、集资建房交款单据、集资建房或买房协议书;
5、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
6、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担保证明及保证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8、房地产置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证明;
9、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
1、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领取并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时附有关材料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查;
2、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通过对借款人购房真实性及还款能力的审查,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建议,初审合格并经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市公积金中心审批;
3、市公积金中心审查后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将贷款材料转回各分支机构;
4、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将贷款材料转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担保当事人,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各分支机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5、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 公积金异地买房贷款条件需要哪些材料
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2014年10月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新政策要求,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1、河北石家庄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石家庄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户籍在石家庄但在就业地(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石家庄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山东济南
就异地公积金贷款方面,早在2008年,济南就已开办了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但在本次新政中,异地贷款政策由全省推至全国范围,济南市户籍人口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凭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证明,在济南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要求由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含)以上改为已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外地缴纳公积金的市民在济南申请购房贷款,需要携带缴纳地公积金部门提供的证明,证明其在当地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此外,还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薄及复印件等资料,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建议申请者办理新房和二手房贷款时,先咨询贷款经办银行进行了解。在外地缴纳公积金可在济南申请贷款,那么在济南缴纳是否可在外地申请呢?济南公积金中心表示工作人员,这还要看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策,建议市民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
3、浙江杭州
2014年10月31日,杭州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杭州户籍职工,视同本地缴存职工,执行杭州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在杭州市购买首套和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可持缴存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公积金存贷证明和缴存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家庭房产查档证明,向杭州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4、内蒙古呼伦贝尔
2014年11月10日,呼伦贝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新政落实三部委文件。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呼伦贝尔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做出调整: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具有呼伦贝尔市户籍并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呼伦贝尔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在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5、四川成都
2014年10月30日,成都公积金住房管理中心对公积金贷款政策做出调整,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从下月1日起,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符合其他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成都市缴存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从外地调入成都工作的职工,在成都缴存公积金不满6个月的,提供由外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连续正常缴存证明后,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据了解,此次调整还开通了异地贷款业务,成都市户籍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6、泸州
从2014年7月1日开始,泸州市行政辖区外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泸州市行政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此规定执行时间限两年。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公积金是在泸州以外的城市缴存的,如今也可以在泸州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了。
7、吉林长春
从2014年7月起,长春市民在省内异地购房,可使用其长春市公积金账户进行贷款购房。省内异地购房贷款业务由铁路分中心具体承办。购房地有铁路分中心分支机构的,职工向当地铁路分中心分支机构提出申请;购房地没有铁路分中心分支机构的,职工向铁路分中心提出申请。
2014年10月21日,长春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次做出调整,在长春市市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其它市、州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在市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市公积金中心为其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职工向户籍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市公积金中心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8、湖南长沙
2014年8月11日,湖南省住建厅印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异地购房者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缴存地以外的省内其他市州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房户租赁住房用于本人自住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但月提取额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2014年9月16日,长沙关于恢复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长沙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支持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根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批同意,现决定于2014年7月29日起恢复办理省内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含省直分中心)。凡省内其他中心的缴存人在本中心申请贷款,执行本中心贷款政策,且借款人夫妻双方的房产信息均需查询(缴存地与贷款地均需查询)。
9、湖北武汉
2014年9月15日,湖北省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被媒体称为“鄂六条”。《意见》第十五条规定:在本省范围内异地购房的家庭,可使用缴存地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探索缴存职工购房时同时申请使用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家庭代际间的互助作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
2014年11月6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职工异地住房公积金转入业务流程及资金结算方式的通知》,对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异地住房公积金转入业务流程及资金结算方式进行调整。
对于异地调入武汉市的职工,应由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缴存证明,并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部转移至本地公积金账户,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按其缴存时间系数(参数值统一设定为1)及缴存余额倍数参与贷款额度计算。
10、甘肃兰州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1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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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沈阳公积金贷款买房要求
在沈阳,申请公积金买房必须满足如下3个要求:
1、公积金连续缴满6个月;
2、公积金名下无负债;
3、男60岁以下,女55岁以下。
公积金只要名下无负债,贷款还清后,还可以再次贷款,没有次数限制。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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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沈阳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2009年1月1日起,今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连续四次下调将集中“兑现”。12月15日,记者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公积金贷款新利率明年起执行,同时停止审批以现金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
新政细则
公积金贷款
条件放宽
需要提醒有意贷款者的是,根据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最新规定,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所放宽。
贷款上限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单方正常足额缴存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由15万元上调至20万元;双方正常足额缴存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上限由25万元上调至40万元。
贷款年限提高。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年限为30年,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年限为20年(二手房的房龄不超过25年)。
贷款年龄放宽。对男方年满50周岁,女方年满45周岁,连续缴存公积金3年(含3年)以上并继续足额缴存公积金、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贷款年龄限制由男60周岁、女55周岁,调整为男65周岁、女60周岁。
商品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降。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30%调整为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20%。在实际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还要对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公积金提取记录、信用记录及所购房的建筑情况、担保支持情况等风险因素加以核准,确定首付款比例及贷款成数。
本报记者 孙明鑫
还贷新利率新年执行
公积金贷款利率连降了几次,可刘先生发现自己每月还款额还和年初一样,一点儿没少。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调整将统一在次年执行,也就是说,从明年1月起,房贷族就可按下调后的利率还款了。
今年央行共四次下调了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从年初的4.77%降至3.51%,下降1.26%,五年以上贷款利率从5.22%降至4.05%,下降1.17%。
理财专家刘健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公积金贷款20万元20年为例,按照年初的利率,每月还款额为1344.34元,如果利率不变的情况下满期还完,应还本息共计322641元;四次降息后,每月还款1217.24元,少还127.1元,如果在此利率下满期还完贷款后,共少还3万元左右。
该不该提前还贷?
加息提前还贷,降息了还用提前还款吗?时至年底,很多人都在盘算着是不是该趁着利率低,明年初先把贷款都还了。
理财专家刘健认为,目前正处于利率下降周期之中,因为贷款成本较低,还贷压力不大,对于手头有些存款,但未来用途较多(如孩子升学)的家庭来说,不必考虑提前还贷。但对于存款较多,且近三四年没有大额消费和较好投资渠道的家庭来说,可以考虑提前还贷,因为钱放在银行仍有贬值的风险,还不如提前还贷、减少今后的还款压力。
此外,如果想贷款买房且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公积金贷款仍是首选。目前五年以上的公积金利率为4.05%,比商业房贷基准利率的七折还要低。
提现还贷抓紧办理
日前,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其中明确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停止审批以现金的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符合提取公积金条件的市民,如想提取公积金要抓紧在年内办理。
而对于职工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自住住房商业贷款的,仍可持相关要件,在还贷期间内每年在定期余额中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额度不超过当年还款额。
组合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在确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的前提下,可以现金的方式每年从定期余额中提取一次公积金,额度不超过组合贷款中商贷部分的年还款额。
《意见》还明确,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年度计算为每年的7月1日至翌年6月30日。不满一年的按实际月数计算。提取额度为当年还贷金额,即提取日之前的7月至提取日之后的6月共12个月的年应还贷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