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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房屋贷款流程

发布时间: 2021-12-01 18:33:31

『壹』 房贷共同还款人的条件都有哪些有什么流程需要什么步骤

1.房贷共同还款人的条件
个人在申请商品房住房贷款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权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 2、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3、借款人单位出具的职务和收入证明,私营企业主要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能表明其偿债的经营收入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4、借款人首期房款存款证明及复件。 5、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格式由银行提供)。
2.流程
个人申请住房贷款程序: 1、与开发公司签订购房协议。 2、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提供银行所需资料。 3、经银行审查条件合格,在银行存足首期购房款或出具首付凭证。 4、经审批合格后,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证合同。 5、办理房屋产权抵押登记,房屋保险及公证手续。 6、办理贷款入账及转存手续。 7、到开发公司办理有关入户手续。
3.步骤
个人住房贷款从贷款后的次月开始还款。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有两种,即每月本金加利息总额固定的等额本息还款法和每月本金相同的等额本金还款法。目前,银行常用等额本息还款法。因为在相同的借款期限内,采用这种还款法,每月还款额固定、便于记忆,借款人初期的还款压力较小。 等额本息还款公式: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总还款月数÷{(1+月利率)总还款月数-1} 银行执行的个人住房贷款最多年限为30年,月利率分别为:1年4.185‰,2年和3年4.32‰,4年和5年4.3875‰,6年至30年4.59‰。

『贰』 房屋贷款的手续流程

1.借款人贷款前填写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6.贷款申请人按月还款。

『叁』 房屋贷款流程

房屋贷款流程详细步骤有1、借款人贷前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等。
《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

『肆』 简述房屋按揭贷款具体流程

房屋按揭贷款流程如下:确定按揭服务公司和贷款方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准备贷款资料、审核贷款资质,签订贷款协议;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手续,办理房产证和抵押证明;等待银行放款。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
第二十九条
所有贷款应当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贷款应当由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或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上载明与贷款人协商一致的保证条款,加盖保证人的法人公章,并由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应当由抵押人、出质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登记。
第三十条
贷款人要按借款合同规定按期发放贷款。贷款人不按合同约定按期发放贷款的,应偿付违约金。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用款的,应偿付违约金。

『伍』 房屋贷款的办理流程现在都有哪些

1.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向贷款银行提交有关材料(首期款已支付证明.买卖合同.身份证.经济收入来源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发展商作为借款保证人在《贷款申请审批表》“保证人意见”栏上签字.盖章。

3.贷款银行的信贷员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文件进行审查,逐级审批。

4.贷款行领回办妥手续的材料并根据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5.国土局产权登记和公证部门办理房产产权抵押登记手续。

6.通知发展商领回借款合同并由发展商出具付清房款证明给贷款行。

7.通知借款人领回借款合同.借据.保险单。

8.借款人按期还款付息,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解除合同。


『陆』 房产共有人可以一人贷款吗

不可以的,
房产证贷款流程:
一、贷款人所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有本市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
4、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所抵押房产的条件
1、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2、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
3、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4、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三、房产证抵押贷款流程
1、备齐资料,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或发票个人账户最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对账单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注意:可以贷款!只要确定了贷款人能够还款,银行就肯发放贷款的。关键问题在于银行如何评估你的还款能力!名下有固定资产一般情况下都可以贷款的,这就是所谓的抵押贷款!
希望对你有用,望采纳!

『柒』 房屋贷款有那些流程及规定

一)准备签约阶段:

1、 制作《一、二手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或《房产抵押贷款合同》或《保证/担保合同》等签约文件。

2、通过银行事先提供的当事人申请贷款的各类材料,预核实房地产权利人即二手房买卖中的出卖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境内人)的身份真实性,了解上述人等的户籍信息(也即各种亲属或身份关系),抵押房地产之上海市房地产登记册(即登记资料)查阅,同时对经公证之委托书、认证书、《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一手房、期房)等参看。

(二) 签约阶段:

1、核对并复印借款人/抵押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台胞证、回乡证等)、出生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籍藤本、户口名簿)、结/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结婚证明)等表示身份、户籍、婚姻关系的各类证明文件的原件,对个人身份信息、户籍关系等进行形式甄别。

2、解释并要求借款人/抵押人签署《一、二手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或《房产抵押贷款合同》或《保证/担保合同》,其他签约文件包括《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抵押)、《单身承诺函》、《配偶同意书》、《自住承诺函》、租赁《通知》、《授权委托书》等,这一环节较为重要,通过参阅客户资料,对于发现可能影响今后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法律或其他实质性问题,需要及时提示客户及银行。在介绍银行合同的同时,可就客户感兴趣的法律话题进行交谈,不仅包括合同某具体条款的立意分析,还可涉及到关于房地产市场、抵押登记、债权债务等其他法律问题,以维护律师的专业形象和职业操守。

3、对于受委托签署《一、二手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或《房产抵押贷款合同》或《保证/担保合同》及办理抵押登记的,还需仔细查看经公证或认证之《委托书》原件,核对抵押房地产坐落、委托事项、有无转委托权限等信息,根据办理抵押登记的经验对受托人进行善意提醒;同时需委托本所或第三人办理抵押登记的,须提前预约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手续或告知事后自行去公证处办理。

4、境外个人(持有外国护照)、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同胞、无国内身份证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及《委托书》等文件均需办理公证手续。同时,境外人士提供的材料如婚姻证明、委托书、同意书等必须经下列境内外机构公证、认证后方为有效:a)香港地区:经国家司法部授权的香港律师公证须加盖转递章确认;b)澳门地区: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c)台湾地区:经台湾地方法院公证后由海基会将副本寄送上海市公证员协会,当事人凭正本前往上海市公证员协会核对盖章;d)外国: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上述材料如为英文版本的,应附上外翻译总公司或其他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5、告知律师费及其他代收代付费(贷款合同印花税、房地产查阅费、房地产抵押登记费等),对于房地产按揭贷款的借款人,还需提示应缴纳的交易过户费用,包括过户手续费、产权登记费、配图费、契税、买卖合同印花税等。目前,本市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房地产交易及购税等业务。主要收费及提示交易过户费用标准大致如下:1)律师费:每笔抵押贷款为650元至2000元不等,根据律师事务所与银行之间的合作协议确定。2)合同印花税:包括房屋买卖合同印花税和贷款合同印花税,买卖合同按成交价 *0.05%收费,贷款合同印花税按贷款金额*0.01%收费。3)契税:非普通住宅按成交价*3%,普通住宅按成交价*1.5%(详见上海四部门联合印发《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补充通知》(2005年6月1日))。4)登记费:包括产权登记费和抵押登记费,住房或车位80元/套、非住房550元/登记单元。其他收费标准和事项亦可前往上海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或索要资料。

(三) 办理抵押登记阶段:

1、抵押登记前的准备工作。通常在签约后,律师会将《房产抵押贷款合同》、《银行委托书》(银行委托抵押人或律师事务所办理抵押登记并领取上海市房地产抵押登记证明)、《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抵押)快递至银行盖章并由有权签署人签字或盖章;之后,银行会将盖完章的上述材料连同办理抵押登记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银行营业执照(正/副本)、金融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快递至律师事务所。

2、本市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根据抵押房地产坐落受理房地产抵押登记。这一阶段,由于各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自身的操作流程,对于抵押登记的要求只是在细节上略有不同。对于一手现房或二手房,房地产之抵押登记必须与所有权转移登记同时办理;对于期房,预售商品房之预告抵押登记可在办理出预告登记证后,也可与预告登记一起办理。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时,借款人/抵押人需带好《上海市房地产权证》、身份证件(部分权利人为未成年子女的,父母需携带出生证或户口簿,超过16周岁的带好身份证)、委托书原件(若有)。

3、关于房地产权证密码的问题。2006年9月1日以后办理的房地产权证,房地产交易中心自动给每本房地产权证加载一个初始密码的凭证;2006年9月1日以前办理的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人可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房地产权证加密。因此,房屋所有权人(二手房)/借款人/抵押人因遗忘密码等原因导致抵押登记当天无法办理的情形也存在。此等情形下必须等找到密码或补办密码(期限15日)后方能办理该手续。虽然此等情形不多,需要律师事先提醒当事人。

4、领证(抵押登记办理期限为7日)。办理抵押登记后一般在第七日(受理当日不算在内)抵押人或抵押人委托之律师凭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书》(若有;事后委托的大部分房地产交易中心须公证委托书)、《收件收据》的原件领取《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和《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他项权利抵押)》文件。

(四) 出具法律意见书及放款阶段:

1、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将签约时收集和复印的各类材料原(复印)件、连同《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等签约文件及《上海市房地产登记册查阅资料》、《上海市房地产权证》(部分外资银行要求)、《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他项权利抵押)》/《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预购商品房预告抵押)》(期房)的原件递交银行。

2、银行根据自有流程决定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