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首次申请时:操作环境(浏览器 电脑端:macbookpro mos14打开google版本 92.0.4515.131)
1.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请您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5.温馨提示: 部分地区可能会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向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县级资助中心也提供申贷材料扫描上传服务;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6.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续贷时: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同前)完善“个人信息”资料,完成后点击“保存”,下一步单击“申请贷款”按钮,填写贷款基本信息,完成后单击“下一步”继续。弹出“贷款资料确认”窗口,如果无误请单击“下一步”继续。
2.受理方式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则进入“远程受理服务协议”页面,点击“同意”,进行合同预览,再点击“确定”按钮后,进入下一步。
3.支付宝人脸认证。点击“同意”按钮,确定合同后,进入身份认证授权界面(二维码仅当次有效,并存在超时机制,如身份认证失败,可再次认证)。学生使用手机支付宝APP扫描二维码后,会自动跳转至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实名认证专用通道,学生需按照提示流程进行身份认证授权(如身份认证失败,可再次认证)。在手机支付宝客户端完成身份认证后,返回在线服务系统,点击“我已完成身份认证,点击查询”按钮,显示身份认证成功界面。
4.远程贷款申请提交成功后,返回我的贷款查看贷款申请状态,已刷新为“远程贷款申请已提交”,请学生耐心等待资助中心审批受理即可。
5.待资助中心审批通过之后,学生自助打印出合同及受理证明即可。
拓展资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所需资料有:①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 ,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❷ 第一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您好!第一次申请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流程如下:
1、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2、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3、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4、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拓展资料:
一、生源地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流程: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3、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4、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❸ 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怎样进行网上申请
一、注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www、csls、cdb、com、cn),注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
温馨提示:如学生的《学生证》原件遗失,可由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代替,县级资助中心留存《学生在校证明》原件。学生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点击生源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左侧生源地助学贷款介绍中查看助学贷款范围。
(3)网上申请国家生源地贷款什么流程扩展阅读:
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❹ 如何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哪些手续,具体一点的。
国家明确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和住宿费)。
借款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贷款银行可停止发放贷款并清偿贷款本息:
(1)借款学生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2)贷款学生有违法乱纪行为,受校方行政处分或有关部门刑事处罚的;
(3)贷款学生未按合同偿还学生贷款本息的;
(4)借款学生中途退学,被校方开除或取消学籍的;
(5)学习成绩差,无法完成学业的;
❺ 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1、提出申请,需要申请贷款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
2、学校初审审核原则,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学校机构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工作将在收到学生贷款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❻ 第一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的步骤是怎么样的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给予大学生的一项优惠政策,大学生可以在上大学期间贷款,毕业以后把贷款还完。我觉得生源地助学贷款这项政策对我们来说是非常好的,在一定时期可以缓解家庭经济负担。接下来,小编讲一讲我第一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的步骤。
最后,我们到校的时候要把回执单交给学校的老师,老师就会把信息录入系统,我们的贷款就完成了。以上就是我们第一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具体步骤,希望这些步骤可以帮助到大家。大家在去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时候就可以方便很多。
只要我们了解了这些具体的步骤,我觉得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一件非常容易简单的事情,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大学期间可以缓解家庭负担,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也可以顺利完成自己的学业。我觉得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很好的事情,这是国家对大学生的一种鼓励。我们享受了这样优惠的政策,去了学校就要好好学习,顺利完成自己的学业,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材,为国家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❼ 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是什么样的
1.申请贷款-签订合同-贷款发放-合同变更。
2.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发放的用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
3.申请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流程如下:
1)贷款申请: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2)合同签订: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合同回执: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3)贷款发放: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4)合同变更: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